如果将去世不久的安东尼·梅森仅仅定义为“前NBA球员”,那就远远不能说明他对篮球比赛产生的影响,不能说明他给我们共同带来的篮球技艺,也无法描绘出他的个人形象了。
1995年12月22日,我完成了在南非的一年学业回到家乡。我离开了一个正处于盛夏的地区,那里有熟透了的水果,熟得甚至能在你的掌心裂开。然后我回到了家乡纽约城:那里寒冷、潮湿、肮脏。1995年的纽约城,下午4点半就正式进入黑夜:太阳虽不落山,乌云却已笼罩。城市里看不见嬉皮士,泰勒·斯威夫特那时大概还在娘胎里。这里只有一个冰冷的纽约城。
为了缓解我在转变过程中产生的焦虑感,朋友给我弄到了两张特别难得的球票。尼克斯对一支才进入联盟的球队,队名来自斯皮尔伯格的电影:多伦多猛龙。
我还没顾得上关注篮球,那时候互联网还没兴起,结果我震惊地听说尼克斯主教练帕特·莱利用传真把辞呈交给球队,一路跑到了迈阿密。凭着至今难以让人理解的理由,我的球队聘请了新主教练:联盟里的“疯狂科学家”、跑轰狂人唐·尼尔森。向来端着一副“跟你死扛到底”的架势,有着尤因、奥克利和斯塔克斯的尼克斯,球风强悍的尼克斯,居然请来了能把马努特·波尔(2.31米的超级巨人)改造成三分投手的人做主教练。我问兄弟阿利亚,在金州勇士搞出“跑轰-TMC”的家伙,到底怎么才能把他的“奈利标签”烙在这支全是大肘子、硬脑壳的蓝领球队身上?阿利亚笑了笑,说了一句话:“梅斯(Mase)打控卫。”
我的眼球当时惊得都快掉地上了。安东尼·梅森,莱利手下这个浑身腱子肉的家伙,就是一个替补打手型的大前锋。查尔斯·奥克利在他面前都算娇小的安东尼·梅森,居然要打控卫。没错,安东尼·梅森偶尔展现过柔和的控球技术,也有很不错的快攻能力,但这怎么可能,这看起来就像是唐·尼尔森酒醉后的烧包决定。
可一切正是尼尔森的神机妙算。那场比赛,防守梅森的是猛龙新秀后卫,达蒙·斯塔德迈尔,他正走在成为年度最佳新秀的康庄大道上。忘了提了,斯塔德迈尔的身高只有1.78米。那天晚上,我第一次在人生中看到组织型大前锋,在那之后,勒布朗·詹姆斯将这一位置发扬光大成了艺术。我永远也忘不掉斯塔德迈尔在梅森的大腿间寻找方向、试图拨掉球的样子。梅森统治了比赛,那个赛季,这个直到23岁才进入NBA的前替补球员简直逆了天。他的上场时间排名全联盟第一,均场比赛拿到了15分9篮板4.5助攻。
就像很多伟大的艺术家一样,无论是唐·尼尔森,还是安东尼·梅森都不被各自的时代欣赏,有人甚至以嘲笑他们为乐。尼尔森在尼克斯队史上只是小小的注脚,但梅森仍然拥有巨大的影响力,尽管他在纽约只打了五个赛季。梅森去世后,外界的反应令人震惊。曾经的队友、媒体工作者和球迷纷纷在社交媒体上回忆过去,只有超级巨星才会拥有这样的待遇。
没错,这种场景人们其实看多了。可人们感到悲伤的根源,是因为看到一个打球如此拼命的人,因为突发心脏病,在48岁早早去世。更重要的是,在过去25年里,梅森比任何一个尼克斯球员都更能代表纽约城。他强硬得像块石头,又天马行空的拥有各种各样的创意。他要么用一个胯下运球和不看人传球亮瞎你的双眼,要么狠狠地把你撞倒在地。不管怎么做,每次都会在球场上带来不同的结果。帕特·莱利被这样的梅森逼疯了,老尼尔森乐疯了,而纽约球迷在梅森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和猛龙那场比赛结束后,我伸出手,梅森跟我击了掌。他无以伦比,但从来不想脱离大众。对我而言,对球迷而言,对纽约城而言,在纽约的巨星保持亲民的最后时期,梅森是真正属于人民的超级巨星。
愿他在天堂安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