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利剑出鞘治“顽疾”

2015-05-30 10:48郑秀亮李旭明
环境 2015年5期
关键词:云浮云浮市顽疾

郑秀亮 李旭明

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98宗,处罚金额340万元,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1人……去年以来,云浮市环境执法利剑出鞘,有效打击了环境违法排污行为。

“要严整治。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对环境污染问题‘零容忍,坚决从严整治,决不含糊、决不手软。”云浮市委书记庞国梅在云浮市委五届六次全会上明确要求要严打重治环境污染问题。云浮市委副书记、市长卓志强也多次强调,“对肆意排污、乱排乱放、危及群众健康的恶意排污行为,要高压狠打,实施‘零容忍,树立环保法律权威,发挥环保为经济保驾护航的能力。”面对日益严峻的环境形势,云浮市委、市政府态度坚决,要求要严格环境执法,让环境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对此,云浮市自去年以来,雷霆出击、铁拳频出,掀起了一场打击环境污染行为的利剑行动。

再难啃的骨头也要啃下来

4月16日晚11点,位于云浮市区京都花园楼下的伯明翰酒吧和万事发酒吧,10米开外依然能感受到低音炮的震感,酒吧里红男绿女、觥筹交错,喧嚣的音乐让人有点晕眩。

此时,已经蹲守多时的云浮市环保、工商、文化、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瞄准时机迅速对酒吧进行调查取证。执法人员现场监测表明,两家酒吧边界噪声均在55分贝以上,超过法定标准。执法人员随即对酒吧的现场负责人进行了询问和笔录。

酒吧管理员及一些社会无业青年,看到执法人员不仅不收敛自己的行为,甚至借着酒精的作用,对执法人员恶言相向,有人更是气势汹汹地冲到执法人员面前。“当时那些人都是浑身酒气,一个个满脸凶相,冲过来就想打架,我都吓坏了。”新到环保局的女孩子小门,对当夜的情景记忆犹新。

火爆的场面让随同执法的媒体记者都捏了把汗,但是执法人员审时度势,不卑不亢、有理有据地对现场人员进行劝说,公安人员则迅速对现场秩序进行维护,并且把无关人员劝离现场。面对铁一般的事实,特别是看到公安机关的介入,酒吧现场人员最终只能乖乖认罚,云浮市环保局执法人员随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酒吧设施、设备予以查封,此时时针已经指向了凌晨1点半。

“与过去两年多来环保部门多次查处、责令整改不同的是,这次行动依法就地查封了酒吧混音器、音响等设备,并贴上封条,防止其再发生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云浮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说道。笔者近日走访这两个酒吧时发现,酒吧大门紧闭,门内桌椅凌乱。环保局对酒吧附近居民进行的回访也显示,酒吧噪声问题没有出现反弹。

据介绍,京都花园楼下共有8家酒吧,噪声扰民问题自2013年开始出现,市民投诉达30多宗,市委、市政府领导曾多次就此专门召开现场会议,环保局也多次约谈酒吧负责人,对8家酒吧分别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然而整治成效并不理想,酒吧噪声超标问题隔一段时间便死灰复燃。“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有了查封、扣押违法排污设备的行政强制权,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明显提升。”执法人员表示,相比之前的查处,这一回两个酒吧的负责人都主动联系环保局并开展了整改,“有一个目前已经整改完毕,提出了解封的申请。”

权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新《环保法》赋予了环保部门行政强制权等权力,让环保执法有了“利刃”。但是,关键的问题还在于环保部门要会用并且用好这些权力,让法律真正发挥作用。对此,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云浮市就切实用好了法律赋予的权利,让法律条文化为治污利器,对违法排污企业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再隐蔽的污染源也要揪出来

4月9日17时许,结束一天工作的人们已经开始回家享受舒服的晚餐。不过,云浮市环保局环境监察分局执法人员,此时正奔走在云浮市的大街小巷,对污染源企业进行巡查。

当巡查到南山河(云浮市区罗沙段)时,他们发现,南山河水质出现明显的乳白色并且带有微红色。有情况!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敏锐地觉察到异常。此时,太阳已经下山,南山河到处杂草丛生,但是执法人员并没有畏惧,他们扒开杂草、踩着淤泥,一路寻找。功夫不负有心人,执法人员最终在南山河边上发现了一个正在外排微红色混浊废水的排水口。

顺着排污口往上,执法人员对周边的企业一家一家进行排查,检查到罗沙工业区内的某石材厂时,他们发现其沉淀池已积满污泥,也没有循环利用生产废水,其薄板机旁更有一条被钢板覆盖的暗渠。掀开钢板,执法人员看到该厂直接将石材生产废水通过暗渠排入下水道,然后排往南山河。执法人员迅速对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并对企业当事人周某等进行询问笔录。当这一切完成的时候,外面已然是万家灯火,吃完晚饭的人们已经开始在休闲地散着步,执法人员这才拖着疲惫的身躯开始踏上回家的路。

目前,该案件已经完成立案调查,正准备移交公安机关,当事人将面临行政拘留和罚款处理。

同一天,云浮市新兴县东成镇云敏村委云敏村学坑山一个隐蔽的场地,云浮市环保部门贴出首张“封条”,现场封存一家土法冶炼金属加工场。

当日上午,新兴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了这家非法加工场,这个露天加工场设备简陋,场地中建有一个约50多平方米的焚烧池,四周有山头、农田、水塘,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气味。环保局进一步检查发现,这个工场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未建设污染物防治设施、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核实情况后,环保局迅速牵头组织当地工商、国土、供电和镇政府等职能部门现场联合执法,对该场造成污染的设施、设备予以查封、扣押,对不易移动的设施张贴封条。

“加工场在今年3月底建成,4月4日第一次焚烧,4月9日正在进行第二次焚烧就被查封了。没有想到环保局的行动这么迅速。”该加工场的负责人李某说,当日市、县环保局查处后,已经意识到自己已触犯“环保法”,承诺马上停止生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处置现场堆存原材料,拆除设备设施并恢复原貌。

再“牛”的企业

也不允许污染环境

2014年6月初,云浮市区一个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站监测到SO2浓度超标,获悉情况之后,云浮市环保局执法人员迅速对自动监测站周边企业进行摸查。几经排查,执法人员很快锁定了目标——云浮市某大型水泥企业。这家组建于1998年的企业,治污设施已经比较落后,此次检测到SO2浓度超标正是源于此。查明原因之后,云浮市环保局对该企业超标排放SO2处以5万元罚款,并责令其对相关设施进行整改提升。

不承想,时隔月余之后,自动监测站再次发现SO2浓度超标情况。执法人员迅速出动排查,结果在水泥企业的附近发现,该企业露天堆放的煤堆出现了自燃现象。环保局对该企业再次开出了3万元罚单,并且督促企业对燃煤堆场进行了整改。可是整改还没彻底完成,企业又一次出现SO2超标排放。这一次,云浮市环保局依据新《环保法》对该企业作出停产整治的行政处罚,并且要求企业在三个月内完成治理任务。

记者近期走访该水泥厂时发现,水泥厂附近平时十分忙碌的道路如今已经相当冷清,水泥运输车停靠在空地上,司机不见踪影。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该水泥厂是云浮的明星企业,每年为云浮贡献的税收达几千万元,是当地的纳税大户。“这样大型的企业,停产一天损失那是相当大的。但是没有办法,企业排放不达标就必须整治,对于这一点,市委、市政府的领导都支持我们。”云浮环境监察分局负责人说到。

“坚守环保底线,遏制源头污染,对一切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违法项目说‘不,该停就停,该拆就拆,绝不手软。”云浮市市长卓志强4月初调研云浮环保工作时掷地有声。而实践也表明,云浮市对违法排污企业始终保持高压狠打态势,不管企业规模多大、效益多好,只要违反环保法律,都将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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