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播发,对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作出了部署和安排。
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提出,完善审计制度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明确,完善审计制度的任务主要是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其中,重点任务有3项:一是实行审计全覆盖;二是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三是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中国审计学会研究人员刘力云表示,实施审计全覆盖的改革,有利于解决审计盲区的问题。过去虽然审计机关努力提高审计效率,但实际审计的资金量平均不到被审计单位资金总量的1/3,還有一些领域、单位和资金从未接受过审计监督。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提出要扩大审计覆盖面,在一定周期内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所有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和单位,以及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对问题多、反映大的单位及领导干部加大审计频次。
(《中国青年报》2015.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