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美丽
案情
老郭去世了。家人刚刚料理完他的后事,家里就来了“不速之客”:陌生女子陈某带着一个小男孩,声称男孩是老郭的私生子,要求分割老郭一套价值百万的房产。
家人惊诧不已,老郭妻子更是又气又恼。老郭的妻子坚决不答应对方要求。不久后,老郭的妻子及孩子被陈某告上法庭。之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老郭和陈某的非婚生子与老郭的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利。
说法
對于已经火化的血缘关系鉴定,司法实践中通常会以其家属血液为样本。本案中,鉴定部门从老郭的一个亲弟弟处采样,结果确定不排除小男孩和老郭的弟弟来自同一个父系家族,加上陈某提供的照片、视频、社区居民基本情况登记表和证人证言等证据,法院最终认定小男孩确为老郭的非婚生子女。
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根据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享有要求生父母对其抚养教育的权利,有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与其生父母的婚生子女有同等继承其生父母遗产的权利等。因此,涉案小男孩拥有法定的继承权,将和老郭的婚生子女等额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