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波
近几年,春节期间放不放烟花爆竹,算是媒体特别是广大网民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之一了。有人认为,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为了图个喜庆、盼个吉祥,燃放点烟花爆竹未尝不可;也有人认为,现在城市高楼密集,烟雾弥漫很难发散,呛得人睁不开眼,燃放点烟花爆竹不仅会产生噪音,还造成污染和人身伤害。一时间,婆说婆有理、媳说媳有理,大家众说不一,各执一词,很难分个高低上下。
任何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都是文化、宗教、历史积淀的结晶,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也是如此。在中国,由于传统文化中有“年兽”的传说,所以一直流传着在除夕夜放鞭炮以驱除“年兽”的说法。加之,春节又是旧年的结束、新年的节点,在这个年末岁首的节骨眼上,燃放烟花爆竹起到了辞旧迎新的作用。此外,尽管中国各地过春节的习俗各不相同,但是燃放烟花爆竹却是各地共有的民俗,放鞭炮与月饼之于中秋、粽子之于端午一样成了春节唯一的共同符号。因此,禁放烟花爆竹,很多人觉得没有了“年味”似的。
谁承想,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的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原本宽阔的农村被拥挤的城市所代替,悠闲的农业人口也更多地转化为朝九晚五的上班族?空间的压缩与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让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安全隐患、空气污染、噪音污染等负面因素被放大,也让这一民俗与现代城市社会管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越来越激烈。
早在1993年,北京等大中城市就曾经颁布过法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由于民俗所致或市民的觉悟“较低”,长期有“你禁你的,我放我的”等禁而不止的现象出现,所以,后来由“禁止燃放”改为“限制燃放”,“禁改限”主要在燃放烟花爆竹的品种、燃放时间和燃放地点上作了明确规定。
现如今,提倡“放”与“禁”,双方各执一词,都有自己的道理,完全放开与全面禁止恐怕都无法得到全社会的认可。单纯依靠行政手段,肯定行不通。实际上,“放”与“禁”的双方应该尽力找到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方式。如政府可以进行协调引导,鼓励企业通过高科技开发更安全环保的烟花产品。同时,加大市场监督力度,对产品安全系数不高、污染严重的烟花企业坚决取缔。只有在供需双方的调节上大做文章,才能使燃放烟花爆竹的民俗与现代社会协调。
与此同时,还应该多多倡导移风易俗、推广文明民俗。各地不妨采取长春市的做法,该市各辖区在春节前夕就以过个“绿色健康环保幸福年”为契机,在辖区内开展送春联送福宇、挂红灯、拍全家福、拜邻里等活动,在移风易俗中体现人文关怀。凡事政府不可太过强硬,动不动就指手画脚,强行实施行政命令,到头来还是有令不行、禁而不止。切记:告别“春节霾”,观念需改变!
——摘自“四川在线”
点评
本文作者先从传统民俗、历史文化的角度分析了支持燃放烟花爆竹者的心理,表达了对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接着又从社会发展、城市生活困境等方面,分析了这一民俗与现代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呈现了这项仪式所面临的现实问题。面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又该怎么办?作者提出了自己的解决之道,那就是彻底转变观念——在“放”与“禁”之间找到恰当的平衡点,政府要进行市场协调和监管,同时用更柔性的方式倡导移风易俗、推广文明民俗。文章条分缕析、层层推进、有破有立,是一篇优秀的时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