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奎
“一带一路”是一个非常长期的战略,必须做好长期的制度性的安排。
如今的“全球思维”其实是对企业而言的,我认为在“一带一路”走出去的时候,国内企业的治理结构要有一个根本改变。也就是说,走出去的企业的治理结构要有国际视野,不要企图把国内的这套照搬出去,说在国外也这么干。在国内已经行之有效的办法,走到“一带一路”去不一定行之有效。一方面企业可以寻求外交的支持,但另一方面企业也不要给外交制造麻烦。
我觉得,以下几点非常重要。第一条就是一定要有全球规则意识。有人觉得,自己现在所在的领域并不是那个全球规则的发展范围,而都是尽量跑到无法无天的地方去。其实,在中国参与规则以后,全球投资规则很快就会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现象。一些人去的一些国家,尽管现在无法无天,但它还是会引用全球投资规则的很多概念来对你进行约束,所以要有全球规则的意识。
第二点,从企业来讲要有制度层面的风险防范。因为企业一旦走出去,特别是中小企业一旦离开制度的保护之后,走到外面基本就是自己去承担风险。对于一个企业来说,在制度层面要有风险防范的意识,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参与全球规则重构的企业定位。一讲到全球规则,我们就总认为这个全球规则是政府之间谈判出来的结果,这是完全不对的,全球规则的形成的背后推动力是企业,是企业推动政府去谈判。
马上就要到WTO的20周年纪念,从关税与贸易总协定到WTO,也就是世界贸易组织,这中间最强大的推动力是跨国公司,包括当初中国加入WTO的时候,之所以能够克服种种困难,正是因为跨国公司的推动,因为他们要进入中国市场。
那么当一些国家制定法律的时候,中国企业究竟能够提出什么样的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在中国,制定法律的时候,政府如果不来找企业开座谈会的话,企业是否会到行业协会中主动提一个方案?就像在这次《外国投资法》的制定过程中,我们所收到的中资企业或中方企业的意见就很少,甚至基本没有。所以“一带一路”中,很重要的一个问题就是要参与全球规则重构,企业要成为主体。企业和政府之间的脱节,是现在在参与全球规则,包括贸易和投资规则重构当中,碰到的一个最难解决的问题,因为我们没有这个传统。
我想提一个建议,就是上海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的作用,除了企业走出去和金融服务功能以外,信息服务和法律服务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方面,这是上海作为一个国际化大都市所应该发挥的作用。
我认为“一带一路”是一个非常长期的战略,必须做好长期的制度性的安排。中央政府对这一点现在已经相当明确,为什么要在现在的情况下积极推动中美BIT(编者注:即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而且还要启动中欧BIT(编者注:即中欧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呢?正是因为我们必须要去参与全球投资规则的制定,这是短期来看是周边、中期来看是“一带一路”、长期来看是多边的走向世界的最重要的一个保证,那就是规则保证。
(本文整理自作者在“一带一路”背景下的企业国际化和跨境并购圆桌会议上的演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