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培洲
改革的方法论取决于改革的总目标——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体目标为改革指明了方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以及国家治理体系的形成与现代化治理能力提升的过程中,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体系的形成及能力的建设与提升都需要改革能在社会结构转型过程中,调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之间的关系,使之与总目标相契合。因此,改革的总目标实质上也是改革方法论的背景及生成依据,由此,全面深化改革必须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当有待完成的任务和新提出的任务交织叠加、错综复杂之时,全面深化改革已经成为处理改革中问题和矛盾的方法。
一、改革的整体性:谋划整体格局
与增进整体利益
改革的整体性就是要立足整体目标,用战略思维和眼光从整体出发,进行顶层设计,关涉改革的整体利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之所以说新常态下的全面深化改革要更加注重整体性,是因为“如果将改革作为一种特定的形成惯性的体制的内部调整”,那么改革开放主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改变和调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使之适应改革开放发展生产力的要求。1992年,我们党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14年改革成果时指出:“它的实质和目标,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的体制,以实现中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从改革的历史中可以看出,在这一“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中我们的主要目标是在经济领域引入市场经济原则,在效率优先的原则下重组资源的配置模式,这有效解决了计划经济造成的“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解决了劳动者积极性不足的弊端。但是这一阶段在追求市场生机和活力之时,更为重视的是在“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指导下,各个部门、各个环节如何有效发展,从而使经济持续增长,不断创造出增量改革。然而不容忽视的是,经过30多年的改革,在各个领域不断获得增量改革之时,体制机制的痼疾与利益固化的藩篱开始逐渐显露出来,利益集团开始形成并渐次固化。这都要求我们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进行整体性转向。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性转向至少有两个内在逻辑点。第一,新常态下的改革语境是我们党和国家正处在改革开放的深水区的坐标系中,正经历经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时期,改革过程中各个子系统所产生的增量改革已经式微,我们如何处理存量改革成了首要任务,存量改革意味着既得利益,这就需要触及深层次的社会关系和利益调整。从这个方面来看,我们在改革过程中必须立足国家整体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增进社会的整体利益,这就需要用战略布局的眼光加强顶层设计,“目的是要达到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使整体利益产生乘数效应,避免一加一小于二的状况,防止局部利益相互掣肘,相互抵消”,将改革视作一种整体性谋划,而不是借改革之名各取所需强化局部既得利益。因此,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性意义在于“不是推进一个领域改革,也不是推进几个领域改革,而是推进所有领域改革”,是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各个领域改革和党的建设改革紧密联系,相互交融,进行整体格局的谋划。第二,若顶层设计与整体谋划属于改革过程中的客体向度因素,那么改革中的主体——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样需要进行整体性调节。新时期的改革已经从“如何做大蛋糕”阶段过渡到“如何分好蛋糕”的关口,前者是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30年解决的主要问题,而后者正是当今全面深化改革阶段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正如学者肖薇所说,“现在的问题是,蛋糕做大了,但少数人脑满肠肥,相当多的人抱怨分配不公,各种民生问题接踵而至,公共事件频繁发生,人们怨声载道”,不同群体之间的贫富分化和收入分配差距已经到了一个相当危险的边界,基尼系数已经达到警戒线。这一趋势说明在改革过程中,改革的好处仅仅流向了很少一部分人,大部分人没有享受到增量改革带来的红利,反而在存量改革中使既存问题雪上加霜,如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问题,进而将所处环境视为“风险社会”。因此,要将全面深化改革中主体向度的整体性转向体现在关照大多数人的利益,触动一些人的“奶酪”,使改革成果惠及大多数人,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唤起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由此看来,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谋划改革整体格局,让大多数人享受到改革红利并使其在国家财富不断积累的过程中带来民众幸福的同步感受,两者分别是从全面深化改革的客体和主体向度来说的,却在改革整体性上重合,并构成一条完整的改革理路链条。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并不断完善与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国家治理形成体系,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改革的系统性:把握各领域
之间的关联与耦合
改革的系统性就是将全面深化改革指认作是一个由若干领域的改革组成的复杂系统工程,并能有效处理各个部分与其他部分的关系,在解构局部谋划改革的过程中又能保证各个部分的结构在整体中保持平衡。如果改革的全面性是一种高屋建瓴的宏观谋划,那么改革的系统性则是将全面深化改革看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体现出的是中观至微观层面各个领域作为子系统的关联性和耦合性。与整体性导向的顶层设计不同,沿系统性理路进行全面深化改革恰恰需要“斤斤计较”,需要研究每一个领域与其他领域的关联性,这种关联性既体现在子系统之间的相互促进和递升过程之中,也体现在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制约之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既对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定位进行了具体的系统化说明,同时也对改革作了系统化部署。前者包含了改革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框架、立足点、重点、重要经验和近期愿景,这七个方面环环相扣,通过解构改革的各个质点从而建构起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定位,凸显出改革的方向、立场和原则。全面深化改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下所铺设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与改革的立足点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的实际”相耦合,从而改革的其他方面便能获得与总目标的系统性关联。后者则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国防和军队以及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等七个部署。与改革总体定位的系统化说明不同的是,后者的七个方面的部署不仅仅是相互内聚性融通,还有相互牵制的一面。举例来说,一方面突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牵引”作用,即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架构之中进一步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从而“进一步提高政府效率和效能,进一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经济领域的“先发”带动各个领域的“进一步”改革,体现了经济领域作为改革子系统对其他子系统的牵引作用。与此同时还应该看到另外一面,即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如果政治方面民主制度建设滞后,权力的运行机制和制约监督体系不完善,那么将直接影响经济发展中经济制度与现代市场体系的完善。可见,经济领域不仅对其他领域有牵引作用,同时也受其他领域的制约。同样,文化体制的改革进度与社会治理水平也直接影响到经济和政治领域的改革,甚至生态领域。由此可见,在改革这个复杂系统工程中,绝不仅仅是将各个系统进行排列组合,只有加强对各个系统之间的相互研判,把各个方面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寻找到各个系统之间的功能耦合之处,深入论证各项改革措施的可行性,才能“把握好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关系,使各项改革措施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
改革的系统性不仅仅体现在中观层面的五位一体,还体现在每一个领域本身内部微观子系统的结构调整和方式转变。以经济方面为例,经济领域的改革除了要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相互融通,其内部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健全,如在经济方面部署的六项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即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又构成了经济领域改革的复杂系统,同样需要用系统思维进行谋划与设计。若将视域再聚焦,即使经济领域中的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项任务,就又需要考虑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同时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总之,全面深化改革中的改革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对复杂性,我们必须把握各个领域之间的关联性以及每个领域内部的改革进路,在复杂改革工程中寻找到改革各领域、各子系统的耦合性,才能将改革由复杂工程变为系统工程,才能将改革作为一个有序建构制度和体系的过程而非一个熵增过程,才能真正在全面改革的进程中深化改革,有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改革的协同性:加强各项改革
之间的互动与共谋
若将改革的整体性看作是战略意义上的格局建构,将系统性改革视为对整体和各系统以及子系统之间一种“斤斤计较”的研判,那么改革的协同性则将对改革的认识推进到了对改革理论的实践,用实践转向统摄着改革的整体性和系统性转向。改革的协同性关注各项改革中的协同配合,凸显改革的关联性和互动性,注重各项改革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改革的协同性首先指认了各项改革在新常态下相互交织、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形成良性互动模式。在推进各方面的改革之中,任何一个领域的改革都可作为自变量,其余领域为因变量,即每一个领域的改革都可以成为其他领域的改革原因,而同时一个领域的改革也需要其他领域的协同配合。
当今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问题域“不是一个领域,而是几个领域”,没有任何一个领域有着独立于改革的、自身的逻辑,每一个领域的改革都需要其他领域改革的配合,每一个领域改革中产生的问题也都值得其他领域注意。以文化领域的改革为例,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高国家的文化软实力直接关联着作为硬实力的经济发展与国防和军队,经济的发展为软实力的运行提供环境,软实力的增强又为以经济实力为基础的物质和精神输出奠定基础。软实力的核心是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所彰显的公正与法治为法治中国、法治社会的形成作了指导,但同时法治国家、法治社会的不断形成又是核心价值观中法的维度得到认同的必要条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文明和谐不仅仅是指人类,还关涉生态。由此看来,仅仅一个文化领域的改革,同时动态链接着经济、政治、社会、生态与国防,与其他各项改革之间互为充要条件。因此,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必须有效衔接各个领域的改革。
综上所述,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是新常态下全面深化改革之中的必然要求和新理路。在改革开放越来越往纵深发展,发展中的问题和发展后的问题、一般矛盾和深层矛盾、有待完成的任务和新提出的任务交织叠加、错综复杂的情况之下,坚持改革的整体性保证了建立改革的整体格局,形成改革合力;坚持改革的系统性使得改革的各个领域被有机联系起来,为改革协同性要求下的各领域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打下了基础。
需要指出的是,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不仅仅在各自功能性上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治理方案,三者之间也有着内在联系。作为改革和国家治理的手段,三者本身也是相互协同的,共同形成完整的改革方法论。整体性和系统性从认识层面把握改革的格局建构和系统解构改革各领域及其子系统,用“整体—局部”思维审度改革进程,保证新时期对全面深化改革认识论层面的实事求是和与时俱进,保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对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正确考量。协同性则是将改革从认识推进到实践层面,是对整体性和协同性改革的实际操作,是对制度、体系、能力的具体建构方法。而只有从整体上观透改革的大格局,才能真正分析改革各领域、各部分在改革中的具体效用,才谈得上在实践操作层面的协同配合。
作者单位:中共中央党校
责任编辑:双艳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