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萍
3月26日,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3月31日起,该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因涉嫌重大违法案件,3月31日,珠海市博元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元投资”)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这是2014年退市制度修订后,沪深两市首家上市公司因重大违法行为进入退市程序、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也是继*ST长油、*ST二重之后,沪市又一只将进入退市程序的股票。在当前股市持续火爆、各路资金持续入市、注册制推出在即的大背景下,监管部门重拳出击,既体现了维护退市新规、推动市场健康发展的决心,对上市公司造假行为起到强大的震慑作用,也是A股市场首现因重大违法退市而推动制度体系的不断成熟和完善,加速困扰市场多年的“不死神话”走向终结。至此,中国资本投资市场迎来了新的曙光。
1 博元投资获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稽查局下发的《关于通报博元投资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移送公安机关有关情况的函》,博元投资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证监会于3月26日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九)项规定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该条规定:上市公司出现因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因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市场影响重大,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情形的,上交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涉嫌重大违法,在移送公安机关后,上交所于3月31日起对博元投资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实施后,公司股票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证券代码“600656”保持不变,证券简称变更为“*ST博元”。这意味着2014年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以来,沪深两市迎来了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
博元投资的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后,公司及其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履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交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上交所将督促博元投资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揭示退市风险、说明相关事项的时间安排及后续进展,投资者对此应予以关注。
2 博元投资涉嫌的重大违法事项
一直以来,A股市场都存在上市难、退市也难的情况,各种造假违规行为不断出现,很多公司无法顺利退市,由此造就了一大批“不死鸟”,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暴富神话。这使得股市本应承担的市场资源配置和市场化定价功能严重扭曲,造假违规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场的“三公”原则。资料显示,博元投资脱胎于1990年12月19日上市的“老八股”凤凰化工。近25年来,历经数次重组,曾先后以浙江凤凰、华源制药、*ST华药、*ST源药、S*ST源药、NST源药、ST源药、ST方源和ST博元的名称存活于A股市场,并屡屡上演乌鸦变凤凰的戏码。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博元投资于2011年4月29日公告的控股股东华信泰已经履行及代付的股改业绩承诺资金38452.845万元并未真实履行到位。为掩盖这一事实,博元投资在2011~2014年多次伪造银行承兑汇票,虚构用股改业绩承诺资金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置换、贴现、支付预付款等重大交易,并虚增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和利润,披露财务信息严重虚假的定期报告。博元投资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具有造假时间跨度长、多次造假、金额巨大、后果严重等特点,造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根据新实施的退市制度,博元投资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已经触发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
博元投资此次被强制退市,对市场的影响是积极而又深远的,预示着过去那种公司戴着被立案调查的镣铐却又不断通过重组而实现乌鸦变凤凰的资本游戏,在A股市场将一去不复返,也体现了监管部门对违法失信行为的零容忍,有利于维护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游戏规则。
3 强制退市企业回归条件严格
上市公司一旦涉嫌重大违法并进入强制退市程序,想再次回归就需要经历数个关口的严峻考验,其间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性,难度极大。
出于保护投资者权益和鼓励公司主动纠错等考虑,《股票上市规则》对公司恢复上市提出了具体的条件。但是对于因涉嫌信息披露重大违法行为被启动退市机制的公司,为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相关条件比较严格。根据退市规定,从博元投资披露其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到终止上市,未来还需经过以下程序:公司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满30个交易日后停牌;上交所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15个交易日内做出暂停上市的决定;上交所在中国证监会将涉案公司移送公安机关之日起届满12个月前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如人民法院在前述期限之前做出生效有罪判决的,上交所将在收到相关判决书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终止其股票上市的决定。
博元投资股票暂停上市后,在上交所做出终止其股票上市决定前,公司可以在两种情况下向上交所申请其股票恢复上市。一是公安机关决定不予立案或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做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法院做出无罪判决或者免于刑事处罚,且中国证监会未做出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政处罚的。二是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2.7条规定,分别符合以下4方面条件:公司已全面纠正重大违法行为;已撤换与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有关的责任人员;对相关民事赔偿承担做出妥善安排;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暂停上市或者终止上市情形。而对是否符合这4方面的条件,规则有十分明确、具体、严格的判断标准,上市公司达到要求的难度很高。
由于相关规定未对公司在退市程序中进行重组事项做出明确禁止的规定,博元投资的股票在被上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仍可继续进行重组。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后,相关退市机制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影响。目前即使已经进入退市程序,博元投资依然在重组之路上挣扎。
4 投资者需注意五大关联问题
由于A股市场向来有爆炒ST的习惯,博元投资又刚刚公布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不少投资者误认为若重组成功,则公司还会恢复上市。尽管相关规定未对公司在退市程序中进行重组事项做出禁止性规定,但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后,相关退市机制的启动和实施,不受上市公司筹划或者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进程的影响。这意味着,博元投资股票被暂停上市后能否恢复上市,以及被终止上市后能否重新上市,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同时符合《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和具体清晰的判断标准。博元投资此次重组成功与否和恢复上市没有必然联系。因此,投资者应该审慎对待博元投资重组与公司暂停上市、恢复上市、终止上市、重新上市的关系,理性参与退市风险警示期间的股票交易。参与博元投资股票交易的投资者需要注意以下5个关联问题。
一是博元投资在风险警示板的最后交易日具有不确定性。根据规定,博元投资股票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继续交易30个交易日,因重大事项停牌最长不超过5个交易日,且不计入30个交易日内。因此,最后一个交易日受实际停牌天数影响而变化,投资者应关注公司相关特别风险提示和说明。
二是首次委托买入风险警示股票的投资者,应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签署《风险警示股票风险揭示书》。
三是投资者当日通过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计买入的单只风险警示股票,数量不得超过50万股。投资者当日累计买入风险警示股票数量,按照该投资者以本人名义开立的证券账户与融资融券信用证券账户的买入量合并计算;投资者委托买入数量与当日已买入数量及已申报买入但尚未成交、也未撤销的数量之和,不得超过50万股。
四是投资者参与博元投资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应当遵守上交所《交易规则》《证券异常交易实时监控细则》《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暂行办法》等规则的规定,不得从事异常交易行为。
五是投资者应当通过博元投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查阅公司公告,特别关注博元投资股票交易的相关风险,理性做出投资决策。同时,在博元投资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的交易期间,上交所将通过官方网站下的“信息披露——交易信息披露”栏目,每日公布当日买入、卖出金额最大的5家会员证券营业部的名称及其各自的买入、卖出金额等交易信息。
收稿日期:201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