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小说《石秀》的美学诉求

2015-05-30 10:48翟红
北方文学·中旬 2015年8期
关键词:美学

翟红

摘 要:小说《石秀》是施蛰存先生的代表作之一,其心理分析创作手法获得了巨大艺术成功,并在美学上提供了两大贡献:一是对内在美和外在美的关系有着自己独特的理解,它对“坏女人”潘巧云的艺术刻画有着十分深刻的典型意义;二是对“暴力美学”的文艺创作进行了最早的探索和实验,它有意淡化了小说人物的道德批判色彩,而通过文字还原了暴力血腥兼具形式美感的杀戮场面,带给读者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全新的审美体验。以此为线索,本文试图揭示出小说蕴涵的独特的美学价值。

关键词:施蛰存;《石秀》;美学;诉求

一、小说《石秀》的传统评价

施蛰存是中国心理分析小说的开创者之一。早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他就“偏重以心理分析来发现现代人的精神世界,大胆探索在性心理,尤其是变态性心理和精神缺损型怪异心理等领域里文学表现的可能性,并取得突出的成绩”①被誉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新感觉派”的代表人物。他运用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创作的小说《石秀》是他平生较为满意的佳作之一。在给好友戴望舒的信中,他这样评价说,“我的小说,我以为你可以译《夜叉》,《梅雨之夕》,《残秋的下弦月》,《石秀》,《魔道》,《妻之生辰》,《狮子座流星》,《雾》,《港内小景》这几篇,其余……太幼稚了”②。小说《石秀》系根据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中石秀、杨雄杀潘巧云一段叙写而成。它“从古人身上翻出一种微妙的性欲心理,以之作为人物越轨行为的心理动因”③,突出表现了石秀的变态情欲。面对美艳的潘巧云,石秀有着强烈的爱欲和占有欲,但他迫于对义兄杨雄的道义而压抑了自己的欲念。但潘巧云几次三番的引诱又使得他无法忘记也无法克制对潘巧云的情欲之心。这种欲爱不成、欲罢不能的矛盾心理长期在石秀心中构成了灵与肉的激烈冲突,“常态的性的满足的缺乏可以引起神经病,……性的需要不得不使性的刺激寻求变态的发泄”④,以致于石秀到妓院去寻欢,看到妓女手指被小刀割破了,“娇艳而美丽地流出了一缕朱红的血”,“对于女性的爱欲,尤其在胸中高潮着”。当得知潘巧云与和尚海黎苟且之事,石秀的满心欲望顿时为妒忌和怨恨所驱使,由“因为爱她,所以想睡她”奇妙地过渡到“因为爱她,所以要杀她”,极力怂恿杨雄杀了潘巧云。最后在杨雄残忍的杀戮中,石秀“重又觉得一阵满足的愉快了”。正如施蛰存的自述:“至于《石秀》一篇,我是只用力在描写一种性欲心理”⑤。这也是一直以来文学界对小说《石秀》的传统定位和评价。

二、美女美哉——“坏女人”潘巧云的典型意义

作者首先肯定了潘巧云的外在美,他极力描写潘巧云的美貌和妖娆:“一副袅袅婷婷的姿态,一袭回字缕空细花的杏黄绸衫,轻轻地束着一副绣花如意翠绿抹地丝绦,斜领不掩,香肩微,隐隐的窥得见当胸一片乳白的肌肤,……越发娇滴滴地显出红白”,“两排贝玉般的牙齿倩笑着,旋又将手中的香罗帕抿着嘴唇”,甚至她的一个勾取拖鞋的动作,作者也是考察入微、不吝笔墨:“这样素洁的,轮廓很圆浑的,肥而不胖的向后伸着的美脚,这样的一种身子向着前方,左手秉着灯檠,右手平伸着,以保重她的体重的平衡的教人代为担忧的特殊的姿势”,实在无愧“娇艳”二字。显然,在作者笔下潘巧云自是“国色天香的赛西施”的美女无疑。

问题是,美女就一定美吗?或者说如何对待作为社会主体的个人外在美与内在美不统一的问题?对此,作者并没有直接给出答案。但从他的文字大约还是可以看得出对所谓“坏女人”的态度。虽然同是源于施耐庵笔写的反面女性形象,小说《石秀》中的潘巧云不同于潘金莲。如果说潘金莲是为改变不美满的婚姻现状而胆敢私通奸夫毒害亲夫的“美女蛇”的话,那么潘巧云只算是一个不安分的“女妖”。她只是因为杨雄“每天价出外时多,在家时少”,自己“整天地闲着”,所以放纵情欲,先是勾引“英武正直”的“年轻汉子”石秀未遂,后又与和尚海黎 “结好”,而决没有也不敢有谋害杨雄的打算。

但潘巧云的美丽无疑具有蛊惑心神的力量,她“是充满着热力和欲望的一个可亲的精灵,是明知其含着巨毒而又自甘于被它的色泽和醇郁所魅惑的一盏鸩酒”。她本身越美丽,她的诱惑力越大,其带给社会的伦理冲击就越强。她出生娼门“家里开过勾栏,然后嫁给了王押司”,既没有石秀心中那般的“义气”,又突破了从一而终的社会伦理要求,可以说道德自我的支撑已经相当薄弱了。当性欲本我彻底征服了理性自我的时候,她就大胆将这一切外化成为行动——挑逗石秀,结好和尚。虽然这一切与当时封建社会的伦理道德大相径庭,却颇合乎一个年轻美妇的心思。作为一个对弗洛伊德心理分析理论十分推崇的作家,施蛰存用实验的笔法,不仅成功解构了石秀的怂恿杨雄杀妻的义举,也在一定程度上展现了当事人潘巧云的心理流程,潘巧云“偷和尚的事”却不过是服从内心本我的欲望外化。

从孔子“以仁为美”⑥的观点来看,潘巧云不仅称不上美,恐怕还要背上红颜祸水的罪名。但作者没有像施耐庵一样简单地对潘巧云之类的坏女人口诛笔伐,而是把放到一个合理具体的社会环境中去考察,处处给人以流畅自然的感觉。作者在文中描写她的放肆淫逸的本意,更在于讽刺和贬抑石秀的猥亵龌龊:“虽然杨雄是自己的义兄,究竟也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关系,便爱上了他的浑家又有甚打紧”,“石秀沉吟地凝看着潘巧云的裹着艳红色裤子的上腿部,嘴里含满了一口粘腻的唾沫。这唾沫,石秀是曾几次想咽下去,而终于咽不下;几次想吐出来,而终于吐不出来的”。从这点看来,作者不仅肯定了她的外在美,更对其内在美有着某种意义上的认同,至少在其内在美与外在美在特定社会的伦理道德上相矛盾的情况下,作者没有简单地以“内”抑“外”,相反认为到这种非内在美也许正是代表了真。正如鲍姆嘉通在《美学》第一章里对美学对象的界定,“感性认识的完善(单就它本身来看),这就是美。”⑦柏拉图亦以体美为精神美之发现。⑧

三、屠戮——“暴力美学”的审美对象

“暴力美学”一词的由来,有待考证,但作为一种电影艺术的风格和表现手法,却是实实在在的存在。维基百科对其解释如下:“它是以美学的方式,诗意的画面,甚至幻想中的镜头来表现人性暴力面和暴力行为。观赏者本身往往惊叹于艺术化的表现形式,无法对内容产生任何的不适” 。据此,我们似乎可以把它归为从康德和克罗齐的形式主义美学一脉。

小说《石秀》实际上蕴涵了暴力本身能不能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的问题,并在作者的笔下得以探索、实验和解答。在中国悠久的小说创作中,对暴力场面的描写和暴力问题的探讨不绝如缕,如《三国演义》的国家暴力,《水浒传》的群体暴力与个人暴力等。但是,在小说《石秀》之前的一系列暴力描写都是服务于一定伦理道德需要,具有很强的社会功利色彩,无论是唐宋传奇、宋元话本还是明清小说乃至“五四”以来的一些新文学作品大多带有针砭时弊、劝世救俗的意味。也就是说在这些涉及暴力的小说中,暴力本身并没有成为独立的审美对象,而仅仅是塑造人物的一种手段(这与中国古典小说的人物中心说密不可分),或者是表现社会意识形态的一种途径(这与文以载道、文艺为政治服务等文学功能主义密切关联)。如以关羽的“过五关、斩六将”表现其忠勇,以武松“杀嫂、斗杀西门庆”表现其快意恩仇,以鲁智深“三拳打死镇关西”表现其侠义等,在这些小说中,暴力只是现象,是服从于文学作品一定社会伦理要求、展现人物性格命运的工具。

而小说《石秀》对待“暴力”的态度则有了根本突破:它认为“暴力本身既是现象,又是本质,是现象与本质的合一,二者构成一个无深度、无层次的平面”⑨。它力图逃脱意识形态功利目的对暴力实施的束缚,并极力消解对施暴者的道德评判。这或许也是小说《石秀》被称为现代主义小说的特质之一。施蛰存“以他的现代意识从神化的英雄中发现被历史典籍掩盖了的人的本来面目,从而把神化的英雄还原为人”⑩。在小说《石秀》中英雄们彻底世俗化了。“替天行道”成为了替人施暴,“拼命三郎”石秀由于性欲冲动的压抑带来虐待心理的变态,被演绎成了拼命谋杀美女潘巧云的色魔,他甚至感叹道“对于这样热爱着你的人,你难道还吝啬着性命,不显呈你的最最艳丽的色相给我看看么?”,“病关索”杨雄则显得昏聩无能,先是“酒后失言,反被那婆娘瞒过了”差点与“兄弟相闹不得”,得知妻子通奸真相后又彻底回归了刽子手的职司,“把尖刀只一旋,先拉出了一个舌头。鲜血从两片薄薄的嘴唇间直洒出来”,“一边骂,一边将那妇人又一刀从心窝里直割下去到小肚子,伸手进去取出了心肝五脏”俨然一个天生杀人狂。

“暴力美学”开启了一个极富形式美感和感官冲击的时代。作者超脱意识形态和道德评判的暴力描写,带给读者一种冷漠、自由的审美心态,使得读者在面对文本上的暴力时,不会感到不适,反而会体验到暴力发生的一刹那带给视觉与精神的快感。在小说《石秀》中,作者通过石秀变态感受刻意抒发和渲染了一种屠戮的美:“皓白的肌肤上,淌满了鲜红的血,手足兀自动弹着。石秀稍稍震慑了一下,随后就觉得反而异常的安逸,和平。所有的纷乱,烦恼,暴躁,似乎都随着迎儿脖子里的血流完了”,“眼前直是浮荡着潘巧云和迎儿的赤露着的躯体,在荒凉的翠屏山上,横倒在丛草中。黑的头发,白的肌肉,鲜红的血,这样强烈的色彩的对照,看见了之后,精神上和肉体上,将感受到怎样的轻快啊!”一切“暴力美学”的作品都很重视色彩、节奏和场面所带来的令人目眩的形式美感。血红雪白,玉骨丰肌,强烈的视觉对比,快速的动静变化,急剧的情节变动,这都给读者带来了极大的感官冲击。在阅读这些暴力场面的时候,读者从感官快感到心理快感都获得了极大满足。

那么这种生理上、心理上的快感能否上升到美感的高度呢?这又涉及到美学上一个弥足常新的命题,即快感与美感的关系问题。对于美感,人们常常把它与动物的快感相区分的角度来界定,至于如何区分人类的快感和美感就很难把握了。因为美感的形成显然不同于从客观事物的属性中探求美和从客观的精神世界中探求美,而是从主观的心意状态中寻找美,所以在文艺作品中一再会出现以丑为美、以悲剧为喜剧的审美困惑。根据英国学者布洛提出的心理距离说,美感的存在方式与人的审美态度密切相关:“人在审美时应与对象保持一种适度的、非功利的、非实用的心理距离”。

注释:

①邵以周:《中国现代文学思潮研究》,第308页,上海,学林出版社,1993年。

②陈子善,徐如麟:《施蛰存七十年文选》,第957页,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年。

③吴宏聪,范泊群:《中国现代文学史》,第580页,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91年。

④[奥]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引论》,第240页,上海,商务印书馆,2013年。

⑤蒋孔阳、朱立元:《美学原理》,第4页,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版。

⑥同注5。

⑦[德]鲍姆嘉登:《美学》,第15页,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

⑧周作人:《欧洲文学史》,第81页,北京,东方出版社,2007。

⑨张蜀津:《评论:当代电影创作中的“暴力美学”》,载《艺术评论》2004年第3期,第28页。

⑩李俊牡:《神化的英雄与人的还原——施蛰存历史小说论》,载《浙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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