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供销总社农发机构:
现将《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附件:农业综合开发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
财政部
2015年6月2日
当代农村财经2015年8期
1《合作经济与科技》2024年13期
2《婚育与健康》2024年10期
3《思维与智慧·上半月》2024年7期
4《陶瓷科学与艺术》2023年11期
5《中国商人》2024年7期
6《教师博览》2024年4期
7《师道·教研》2024年6期
8《中国对外贸易》2024年6期
9《伴侣》2024年6期
10《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