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
战 争
身为文人,拉斯金理所当然用文字开战。导火索是位于伦敦的一家画廊盛大开幕时举办的画展。这场活动非同小可,它预示着皇家艺术院一手遮天的时代将一去不返。英国的艺术品位不会再由后者独家裁定。格罗夫纳画廊将成为所有被保守派拒之门外的艺术家的新据点。
如此划时代的开幕典礼,显然少不了当时名声最旺的评论家。令举办单位洋洋得意的是,展览中至少有一位是拉斯金欣赏的艺术家:伯恩·琼斯(Edward Burne-Jones,图7)。光凭这两人的交情,画廊务必能得到几句美言(开幕式的嘉宾当中还有一个无名小卒,穿了一件模仿大提琴的古怪大氅来引人注目。王尔德为这次首展写的评论将成为他发表的第一篇散文)。
可惜,妥妥的安排最终适得其反。不出所料,拉斯金对伯恩·琼斯的画作赞美不已。但其它出展的作品,他无一看得上。尤其令他皱眉的是惠斯勒的展品。开幕式结束后,拉斯金在文章中怒喝道:“为了惠斯勒先生自己起见,也为了保护买家的利益,[格罗夫纳]真不应该陈列这样的作品……水准如此低下的狂妄简直和招摇撞骗别无二致。”怒气显然未消,艺评家给出了更凶狠的一击:“虽然在伦敦我耳闻目睹了够多的厚颜无耻,但我万万没想到,一个鼻孔朝天的家伙竟能把一桶颜料泼在大众的脸上,而且为此要价两百基尼的酬劳。”
当一名画家友人带来拉斯金的评论时,惠斯勒正在酒吧里快活着—至少,试图借用小酌来忘却自己寅吃卯粮的状况。想必,他越读脸色越阴沉,但也只是一下子的工夫。拉斯金如此鄙视他,甚至没在他身上浪费太多笔墨—但他写下的短小段落确实字字如刀。
惠斯勒应该马上有所彻悟:危如累卵的是他的名誉。但凡他还想在英国混下去,就得不遗余力地反击。最好的选择莫过于以诽谤之名起诉评论家。其实这也是唯一的办法。他必须让全世界知道他可不是那种闹着玩的艺术家。
惠斯勒把短短几行字视为最恶毒的诬蔑,也许是正确的。拉斯金的思想固然先进,但他用在惠斯勒身上的词句却很偏激,暴露了普遍存在于英国人头脑中的阶级成见。要是画家不是一个来路不明的美国佬,而是一个有头有脸的英国绅士,拉斯金岂有可能如此不留情面地羞辱?
这倒也不是说羞辱无凭无据。惠斯勒有十足的魅力,甚至可以慷慨、体贴,但只限于他熟识并且喜欢的少数人。在别人面前,他止于肤浅表象,刻意摆出自己想象中的美学家兼贵公子的形象。难怪不少同行觉得他虚而不实。
讽刺的是,正是这个“公众”的惠斯勒一举攻占了当时的八卦新闻,而不是肆意妄为又爱出风头的王尔德(他声名狼藉还得再等一段时间),更不是怯懦畏缩、韬光养晦的牛津大学教授佩特(Walter Pater),虽然后者率先在英国推举“美的崇拜”,又帮忙创建唯美主义,还深深影响了王尔德的审美观。
不管是被人用文字调侃,用漫画嘲笑,还是在戏台上被演员模仿,惠斯勒都欣然接受。他似乎心领神悟“这世上只有一件事比被人议论更糟糕”—再次借用《道雷·格林的画像》的说法—“那就是不被谈及。”
就这样,连面也不用见,惠斯勒便成了拉斯金的头号公敌。格罗夫纳画廊的首展不过提供了一次良机,让评论家给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一点颜色看看。在拉斯金眼里,像《黑金色夜曲》这样的画作只证明了前卫艺术的出发点大错特错(图8)。摒弃了艺术应有的道德目的,那些作品都扭曲了美的真义。
仿佛这已经是死罪一条,惠斯勒还把自己的画比作音乐。夜曲、和声、交响曲—“诸如此类的无稽之谈”,拉斯金抱怨道,“我一辈子没见过这么不知耻辱的东西……纯粹的垃圾。”
这些怒言来自比格罗夫纳开幕式还早三年的一次牛津讲座。也就是说,拉斯金老早就把惠斯勒视为眼中钉了。这确实有点遗憾。要是拉斯金能平心静气地看这些“垃圾”,应该能发现它们其实和他毕生崇拜的透纳的晚期画作有着不少异曲同工之处(图9)。
虽然双方都迫不及待想在法庭上交锋,只有拉斯金兴奋得不能自已(惠斯勒只希望洗清耻辱,虽然有可能还想捞一笔赔偿金,用来还自己堆积如山的债)。“当庭自我辩护,这对我来说简直甘之如饴,”艺评家向伯恩·琼斯夸耀道,“我可以利用这次机会好好宣扬一些艺术经济观念,尽管我在文章中解释过,却还没深入人心。若有一两家报纸活灵活现地加以报道,全世界皆能知晓。”
可惜事与愿违。惠斯勒上诉没多久,拉斯金精神再度崩溃。开庭前不久,又一次复发。辩护只好由律师代理,策略依然不变:贬斥惠斯勒以及他所代表的一切。
于是,在法庭上,拉斯金的律师从头到尾以居高临下的态度对待惠斯勒。他始终没搞清楚一件事:虽然自己经验丰富,用法律吓倒了无数个不足挂齿的对手,但他现在面对的是一位深谙自我炒作的表演大师。后者轻易地闪避了他的每一猛击,偶尔还反讽他一下。当律师抛出他显然认为能击倒对手的勾拳时,为期两天的庭审也来到了高潮,他质问画家,需要多少时间才能“炮制出”(knock off)《黑金色夜曲》这幅画?
一开始,画家假装不明白律师使用的词汇。他这么做,不仅增添了悬念,还显示自己并不熟悉这种粗俗的口语说法。接着,他承认自己用了不过两天的时间就完成了大作。所有在场人士想必都倒吸了一口气。那时候,画家通常得耗费好几周甚至几个月才能完成一件作品。
律师以为已把惠斯勒逼进了死角,终于可以揭穿这家伙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了。他大声问道:“两天的劳动,你就要价两百基尼?”
两百基尼在当时确实是一笔巨款。法庭里肯定又是一阵吸气声。谁也没料到画家的迅速反驳:“不,我是为毕生创作累积起来的经验才开了这个价。”
再也没有比这更巧妙的答复了。它为惠斯勒赢得了全场掌声。只可惜这句话传到拉斯金耳朵里时,没有人记载他的反应。
仗着一连串精辟的自辩,惠斯勒打赢了官司,虽然胜诉只是徒有其名。陪审团判给他一法新的赔偿金(法新为当时英国金额最小的硬币);原告和被告还得各自承担诉讼费。连经济一向宽裕的拉斯金都吃不消这么大一笔钱。好在一群朋友主动介入,分摊了费用。惠斯勒就没那么好运了,庭审过后六个月,惠斯勒无法再躲避接二连三找上门来的债主,只好宣告破产。再过四个月,法院会查封他的房子,拍卖他所有的财产。
换作别人,这样的挫折很可能就毁了一生。惠斯勒可没那么脆弱—或者该说,愚蠢。他三茶六饭地招待那些被派来看管财物的执法人员(他的东西名义上已经不属于自己了)。趁他们大吃大喝之际,他再安排几个朋友偷偷运出房子里最为珍贵的一些物品,包括他的画作。偷不走的那些,他尽数毁坏。为了举办一轮告别派对,让亲朋好友在他家里再享点福,他又欠了一屁股的新债。他倒也不介意。反正总是找得到更多愿意借钱给他的家伙。他的使命不就是剥那些傻瓜的头皮?
和 平
“战争与和平”只是一本小说的标题。在现实生活中,只有战争以及更多的战争。
事实证明,惠斯勒举办的告别派对其实只是另一场大战的前夕。
既然他拿起画笔,得到的是惩罚,现在他转而拿起了蘸水笔。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很快他便写了一本小册子。他想修理的不仅仅是拉斯金,还有整个评论界。
何谓评论?根据惠斯勒的说法,不过是“一群自命不凡的庸才在瞎搅和,一堆废话连篇的蠢货在硬插手”。
“如果评论家能忍住不用手中的鞭子”—他想知道—“绘画会变成什么样?”这就好比在问—他自己答道—“在同样的情况下(若有这种可能的话),数学会变成什么样?”
“我认为,”他再次自答道:
数学家们会坚持认为二加二等于四,哪怕有些门外汉吵着闹着说等于三,还有些评论家大声喧叫说等于五。据说拉斯金先生把一生奉献给了艺术,随后成了牛津的“美术教授”。仅仅一句话里,我们得知了他的职位还有地位。但这还是不够!在艺术环境中度过一生并不能成为画家—要不然,国家美术馆里的保安也能挂上这头衔……别让拉斯金先生往自己脸上贴金,觉得受过高等教育就能决定他和保安先生天悬地隔。
既然官司让惠斯勒成了家喻户晓的人物,他的小册子理所当然也成了畅销书。他可能还没意识到,但他已经迈出了“胜诉”的阴影,虽然好长一段时间他都把判给他的赔偿金—那块法新—吊在自己的怀表链上。这是他一辈子夺取的战利品中,最接近拉斯金头皮的玩意儿了。
至于名义上败诉的那位,重振旗鼓就没这么简单了。拉斯金深深觉得自己的名誉受到了伤害。官司一结束,他便递交了辞呈。
“虽然我最近身体有恙,”他这样解释自己的决定:
一直在犹豫要不要辞去美术教授一职—哪怕不能尽如人意,我仍希望能为牛津效劳—但惠斯勒官司的判决让我走投无路。若畅所欲言的后果是肩负英国法律的重荷,那我就无法再占有教师之位。
最后这句话的涵义,拉斯金在另一封信函里阐明陈述:“我辞职不是因为健康不佳,而是因为,如果我无权谴责,只能赞美,教授一职就无外乎一场闹剧。”
不满法庭的判决,拉斯金提笔写起一篇毫无歉意的自我辩护。也许是出于谨慎,以免再次被起诉(文章里他把惠斯勒骂得更彻底),也许仅仅是心灰意冷,觉得自己得不到世人的理解,他没写完那篇文章。不过,他还是在文中提出了一个十分重要却很少被论及的问题:
我的评论没有帮到朋友—这是长久以来针对我的一大指责。每一个观点都该利己或帮助周边的人—这种观念已成为英式道德的首要戒律,以至于我已不再惊讶,如果我说某人的画好—尽管我们素不相识—他会因为没有预料到我会如此慷慨而当即修书致谢;如果我说某人的画不好,他也会修书于我,质问他哪里冒犯了我,或者直接上法院起诉,说我诽谤了他,而英国法律将委婉地裁定我造成伤害的意见价值一法新……
确实如此,而且不止在英国,不限于十九世纪。谁不明白好话必须礼尚往来,坏话则得针锋相对?起因不详的夸奖或训斥只会令人感到困惑。
这样看来,或许拉斯金也未必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守正不阿。在他那篇被判为“诽谤”的文章中,他一边把惠斯勒踢进阴沟,一边又替伯恩·琼斯在天堂留位。前者他出于私心厌恶,后者他一直称为好友。“我知道”—他如此形容伯恩·琼斯在格罗夫纳开幕时展出的作品—“我知道这些画将永垂不朽,皆是英格兰在十九世纪中期所能创造的最佳作品。” 他没费神告诉读者的是:开幕式后,他和伯恩·琼斯共进了晚餐。
和自己赏识的人交往当然不是罪行。况且,伯恩·琼斯确实是个出色的画家。但无论他曾经得到多少美誉,终究还是浮云过客。就算没有他,也无需改写艺术史的多少段落。惠斯勒就没这么好处理了。不止唯美主义运动,还有象征派、印象派、新艺术派,甚至整个欧洲的颓废派诗人和作家—他们都能指向惠斯勒,称他为前驱。
同样重要的还有他在当时提出的激进观念:艺术可以—事实上也应该—和作品的内容分开。最好的例子正是他最著名的画作:《灰与黑的第一号改编曲》(图10)。“对我来说这幅画很有意思,因为它是我母亲的肖像;但公众为何需要在乎肖像画的是谁?”他进一步解释道:“就像音乐是声响之诗,绘画则是视觉之诗,主题和音响或色彩的调和其实毫无关系。”
拉斯金毫无疑问让自己的偏见影响了判断力。他大肆攻击惠斯勒,其实并不是因为他画了什么,更是因为他代表了什么:所有那些拉斯金认为有伤风化的理论与实践。
惠斯勒确实也嘲讽过:像拉斯金这样的人,应该放弃美术教授之职,转而“去应征道德教授之位”。但他无法接受的这一点,正是拉斯金得以成为思想史上重要人物的首要原因:他死也不肯划分艺术和道德的界线。在他看来,艺术涵盖了有关人类的一切课题。因此,绘画不可能只是色彩和形状的组合,而是整个社会的缩影。它反映了历史,运用了哲学,展现了美德。难怪拉斯金必须驳斥“艺术仅仅是对美的追求”这种狭隘的观点。恰好相反,艺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教育。
一旦有了这样的信念,拉斯金孤身挑起了革命,试图纠正世上的所有错误—从自己的祖国做起。
不用说也知道,他没有成功。“带着浓厚的忧伤,”他如此写道:
我承认自己生活在一个满是窃贼和杀人犯的国度。我身边的每个人都试图从别人那里夺取什么—而且,并非英武有力地掠夺,而是用最怯懦、最可憎的手段坑蒙拐骗。如今,“英国人”仅仅是骗子和小偷的代名词,英伦的尊严和礼仪也已蜕变为奸商小贩的卑鄙假笑……
确实如此。只可惜不止在英国,不限于十九世纪。但这只会带给拉斯金更多忧伤……
余 波
惠斯勒和拉斯金交战后十六年,王尔德在公共场所被男友的父亲斥为“鸡奸犯”。作家拒绝忍气吞声。和惠斯勒一样,他以诽谤罪名控告对方。在法庭上,他也表现得和画家如出一辙。不管对方的律师提出什么样的问题,他都以讽刺的口吻予以反击。
让王尔德终身扼腕的是,他的对手拿得出切实的证据:他们打算传唤一群作家召用过的男妓。整个事件的结果是王尔德名誉扫地。倾家荡产后,他锒铛入狱。两年的牢饭导致他健康每况愈下。出狱后,他自我流放到法国,在那里孤苦伶仃地度完余生。
虽然在一八七八年,王尔德没有挤进法庭,在坐满了闲杂人等的听众席里找空位,但和伦敦文艺圈里的所有成员一样,他十分关注“惠斯勒诉拉斯金”的进展。说句公道话,要是没有这案件,要是惠斯勒没有在法庭上潇洒陈词,要是他的声誉没有毫发无损,要是他没有亲身提供最佳样例,证明机智可以击败正气,王尔德岂有可能冒如此大的风险,又因此失去了所拥有的一切?
一九一四年初,六位诗人来到英格兰的南部,相聚在一位老前辈的家里。无论以何种标准衡量,这场聚会都值得关注。来宾包括了庞德(Ezra Pound)和叶芝(William Butler Yeats)这两位大诗人。
比起这次聚集的理由—向如今已被遗忘的老诗人致敬—更重要的其实是菜单。午餐中最抢眼的一道菜是烤孔雀肉。
文人雅集,想必三句话不离本行。除了八卦,他们应该还聊到了孔雀。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用如此华丽的动物来填充胃囊都不寻常。就餐者也肯定清楚,不久前—十九世纪末—孔雀曾被视为高雅艺术的代表。
吃掉这只鸟,七位诗人就象征性地消灭了十九世纪的文化传统。从高雅艺术到象征物,从象征物到餐食,从餐食最终又变成排泄物—个中含义昭然若揭,毋庸赘言。
话虽如此,对近代史中最广为人知的那些孔雀的创造者而言,这又意味着什么?
没错,惠斯勒是个不折不扣的先锋。但他创新的,旁人很快就跟进了,不久又被后人推翻了。这不就是所谓的一代接一代?哪怕是一辈子想尽办法不落俗套的惠斯勒也逃不了这句陈词滥调所形容的命运。
但他还是能在艺术史上保有一席之地。不完全是因为他确实能在画布上唤起其他画家无法表达的情绪,更是因为从他开始,艺术家本人—他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一言一语—也成了艺术的一部分。说穿了,惠斯勒最优秀的作品,其实是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