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莹
摘 要:21世纪是电子商务时代,为了降低电子商务对我国目前税收法律制度的冲击,进行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法律制度的制定和研究尤为必要。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框架的确定为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奠定基础,本文就是针对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和征管体系进行研究和完善,进一步提出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确立。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
0 引言
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和普及,对我国商业工作的开展和国际贸易的进行都具有深远的影响,更是给我国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的影响,特别是给我国税收提供了新的增长源。而且电子商务的出现给我国传统的税收利益的分配和监管也产生了影响。当前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主要是针对有形产品制定的,同时将产品的归属地以及销售地作为管辖范围。实现纳税义务和纳税人之间的联系。针对电子商务本身具有网络化和数字化特征,现行的税收法律制度不能服务于电子商务。
1 建立新型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网络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完善,电子商务起步较晚,应用相对加大力度。根据电子商务发展情况看,我国电子商务目前正处于萌芽期,而近些年伴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信息化水平的提升,我国网民的数量在不断增加,电子商务的发展也进入了飞速发展的阶段。国际电子商务交易额在我国进出口贸易处所占的比例越来越高,我国税收法律制度面临着更大的冲击和挑战,如何做好电子商务背景下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制定仍是目前我国一个重要任务。如何解决国内产业发展和增加税收来源两者之间的矛盾,在国际税收利益分配中做好我国利益的最大限度的维护,还有就是在未来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国际税收条约签订的过程总赢得主动权。只有做好以上几个问题的处理工作,制定相关的战略措施,才能保证我国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的正确性,避免因取向和选择的不正确,使得我国在电子商务贸易的交易过程中处于不利的位置,降低我国税收流失的风险和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贸易和谈判中不利地位。
2 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制定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2.1 坚持国家利益的最大化的原则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中需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要求电子商务能够符合和顺应我国产业的发展方向,这也是提升我国对外贸易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就是电子商务作为我国重要的税收来源,是我国财政税收的重要部分。站在国家利益的角度,需要我国在进行电子税收战略制定时坚持国家利益最大化,发挥税收政策的杠杆作用,实现电子商务发展和税收利益两者有效的结合,更好为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提供服务。
2.2 公平高效的经济环境 从电子商务的本质上研究,电子商务和传统的贸易都是交易手段和交易实现方式的转变,在本质上电子商务和传统贸易没有任何的区别,所以在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制定上要保持税收中性的原则,做到既不歧视税收政策,也不盲目的开展免税政策,这样才能确保我国市场秩序的公平,减少因人为因素造成经济活动扭曲的现象,保证我国电子商务的有序发展,做到满足国家税收利益的需求。我国政府需要提升对电子商务工作的重视,通过采取基础设施、市场秩序以及法律制度等手段进行电子商务工作的保护和对电子商务工作进行投入,从而做好取代简单税收减免。
2.3 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 任何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在进行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制定时,在面对国家税制时会产生很大的矛盾,总是希望能够做到两套税制的同时实行。而在面对WTO规则和经贸组织等给出的压力时,又要做好内外税收政策的一致。所以需要我国做到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处理好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电子商务税制的平衡,实现与WTO规则及相关国际组织电子商务示范法的衔接。此外需要我国在进行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制度的建立时充分考虑国际电子商务规则,尽量减少被动接受国际规则。实现国家电子商务税收利益的文化,建立一个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帮助我国电子商务关系的发展,同时我国要积极的联系广大的发展中国家,采用提升来源地的方式,扩大发展中国家在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利分配的地位。
3 建立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税收法律制度
3.1 在战略选择方面 针对目前世界各国的发展形态和战略选择情况,美国所采取的免税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我国发展的需求,虽然我国电子商务发展速度在不断提升,但从整体上看我国电子商务仍然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电子商务中很多产业都不够成熟,没有建立完善和强大的产业,所以免税方式不利于我国各产业的发展,更无法满足我国税收利益的需求。同时,过于严格的税收法律制度不利于未来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和进步。进行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选择时,一定要结合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以及未来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计划,制定出更加长远和满足我国整体利益,又符合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形势的税收法律制度。
3.2 做好发展计划 目前我国商务部门和工信部门等管理者已经针对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展开了研究,也在逐步制定符合、服从和服务于我国电子商务未来发展战略的税收法律制度。此外,制定符合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的策略,需要做到巧妙的应对美国电子商務的免税压力,达成与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一致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最后就是要积极主动的参与电子商务国际法律制度的制定,利用我国强化的市场和发展快速的优势,将我国未来的发展计划尽力的应用和贯彻到国际组织制定的电子商务税制中去,做好我国利益的保护工作。
3.3 做好网络税收工作 收集、分析网络交易的税源情况。当前,税务机关应调查、分析网络交易的税源情况。一是调查销售额未达到纳税标准的网络商店的销售情况;二是调查销售额达到纳税标准且纳入税收管理的网络商店的销售情况;三是调查达到纳税标准未纳入税收管理的网络商店的销售情况。查清税源,加强税收管理,防止税收流失。
4 结语
网络交易作为一种新的有别于传统商务的贸易方式,客观上对现有的税收制度和税收征管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它使原有判断各项税制要素的基础变得模糊不清,使得现有税收实体法中关于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地点等税收要素的规定产生不确定性。对税务登记、税收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税收征管工作以及税务稽查、税收管辖权、国际避税与反避税等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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