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番反腐败斗争中,一些高级干部受到降级处分,如江西省委原常委赵智勇从副省级连降七级到科级,云南省委原常委张田欣连降四级担任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有媒体分析称,被降级以后,赵智勇的工资待遇可能由七八千元降到2600元,赵张二人之前享受的副部级干部相对应的用车、医疗、住房等待遇也将被取消。最近有报道说,中国人民大学前校长纪宝成也被取消了副部级待遇。
干部(包括离退休人员)待遇并不神秘,但是要说清楚很难。全国政协常委、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在2013年全国“两会”时,有过“制定离任国家领导人礼仪规定,明确退休官员待遇”的提案,事后提案承办单位在答复函中称,正在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订,党和国家领导人生活待遇规定也正在研究修订。
改革开放以来,关于干部待遇的规定,出台过多次。最早出台的是1979年11月《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其中的重要待遇之一是住房,当时还称为颇具时代特色的“宿舍”,各省市也相继制定《厅局级干部生活待遇的暂行规定》,1983年又制定了《新任副部长、副省长以上干部生活待遇的几项暂行规定》。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生活水平的提升,干部待遇也相应发生变化。
2001年,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发布《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意见》,从文件可以看出,1979年的“宿舍”已经成为“住房”,表明1979年的规定已经部分失效。
此外,中央先后对领导干部在公车、办公、差旅、医疗保健方面的待遇有过文件规定,对离退休干部的待遇也先后另有规定。如果不是媒体加以梳理,一般人很难搞得清楚其中堂奥。
2013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提出包含住房、办公生活用房、公车、秘书、警卫、公务接待方面的六个“不准”。2013年12月,葛剑雄向媒体透露,有关部门正在对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进行修订,党和国家领导人生活待遇规定也正在由相关部门研究修订。
同时,中纪委官网也刊文称,当务之急是抓紧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在上述六个方面的工作生活待遇标准,以确定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能够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种程度的待遇,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2014年10月,有媒体报道称,中央正制定省部级干部生活待遇规定。
30多年的干部待遇一直以文件形式在规范,且规定复杂。由于干部待遇的文件层级不高,约束力不强,导致待遇很容易演化为特权。从执行效果看,“逾制”情形不断发生,成为腐败高发领域之一,长期引发公众强烈不满。
各级领导干部的一切工作和生活待遇均出自财政支出,其支出自当有法律依据,因此,将干部待遇以法律条文形式予以规范,显得很有必要。(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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