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伟
摘 要: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质量是旅游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旅游对环境尤其是自然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不仅会阻碍旅游业本身的持续发展,而且也会带来相关的负效益。
关键词:高保护环境;发展旅游业;基础
中图分类号:G63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2-7661(2015)07-027-02
旅游资源和旅游环境质量是旅游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旅游对环境尤其是自然环境造成的严重破坏不仅会阻碍旅游业本身的持续发展,而且也会带来相关的负效益。
一、旅游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的矛盾对立
众所周知,旅游的发展一方面依赖于环境;而另一方面,由于旅游环境的脆弱性,旅游发展又给旅游环境带来破坏和影响;因此,对旅游环境不妥善管理和系统保护,势必影响到旅游发展的持续性。旅游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这种矛盾主要表现于以下两个方面:
1、旅游对环境的破坏
旅游对环境的破坏主要表现为对可供观赏的山川湖泊、名泉瀑布、名胜古迹、森林资源,动物资源等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的损害和污染。旅游对环境的破坏问题已得到旅游界的相当重视,在此本文不予赘述。旅游对环境的危害一方面来自游客的破坏,大批游客拥入,致使基础设施紧张,旅游旺季造成的游人在某一景区的高度集中破坏或影响了该地野生动植物的栖息和生存环境;旅游对环境危害的另一来源则是外来投资商及当地旅游部门的大规模开发活动,这种破坏在第三世界旅游发展中国家的表现更甚,消极影响更大。究其原因,旅游开发和发展对环境的损害可归纳为如下三点:
首先,旅游部门只顾眼前利益,对旅游资源做过度性、掠夺性的开发;其次,是对景区环境的粗放式管理,对旺季游客过分集中的现象缺乏科学的、合理的疏导或价格调控等管理手段;再次,旅游发展过程中,景点开发以及旅游基础设施病态膨胀的趋势日益明显。因此,如何一方面发展旅游,一方面合理的开发、利用与保护旅游赖以持续发展的环境成为旅游界急需迫切解决的课题。
2、旅游环境保护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1)重产值、轻环境
虽然中央反复强调环境的重要性,但对基层企业领导者和经营决策部门来说,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一直是个两难选择。在许多地区的旅游开发和发展中,以牺牲长期效益为代价来换取短期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2)环保经费紧张
各级财政拨给的保环专项经费和业务费用相当有限,加之工作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许多该收的环保费没有按规定如数加以征收,再加上污染治理欠帐太多,导致许多环保治理项目没有资金保证,环保工作无法实施,形成恶性循环。许多旅游区的环保部门除了有一两台陈旧简陋的监测设施外,多数无钱添置其他基础性设施和配套设施。对于旅游区内排污情况难以进行常规分析,环境规划、环境趋势预测往往也因没有监测依据而无法进行。
(3)旅游开发、发展过程中生态意识不强
我国许多风景优美的旅游区座落在偏僻的、经济不发达地区,如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区,他们仍处在半封闭、半开放的发展状态中,过着原始的伐薪取暖、辟地种田的生活方式,因此,当其居住地被开发成旅游点时,居民们或破坏生态或猎杀动物以供纪念品交易,并通过这种方式获取旅游经济收入。居民低弱的生态意识也反过来影响了旅游者的生态意识,旅游区内随地乱扔纸屑、果皮、对文物乱涂写等不文明行为很是普遍。
(4)旅游区客容量超负荷问题远未从理论上和管理上得到解决
尤其是知名度较高的景点和景区,旅游旺季时,长期“人满为患”。关于客容量与旅游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
二、旅游持续发展与旅游环境保护
为了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在建立旅游与环境的良性互动关系时,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合理规划,综合决策,协调发展
在发展旅游,开发利用旅游资源的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当地人口、社会、经济、环境和资源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充分考虑环境与资源对旅游业发展的承载能力,防止因短期行为而过度开发资源,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为此,应制定包含环境保护的旅游可持续发展规划,使旅游设施的布局和游客流量的设计建立在环境和资源可承受的能力之上;加强旅游景点建设的环境论证,促进人工设施与自然环境、区内环境与周边环境的和谐统一;在旅游开发的决策过程中,应保护各级政府、相关的各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公众特别是当地居民有正常的参与渠道。与此同时,在制定区域环境保护规划时,应把旅游区作为重点保护对象,充分考虑旅游区的特殊功能,保护旅游区的环境质量;应采取法律、行政和经济等强有力手段,消除外部因素对旅游区环境与资源的污染和破坏,从而保障旅游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2、开发与保护并重,促进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统一
坚持边开发边保护,加强旅游区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设施的建设,提高旅游管理和环境管理的能力;在旅游开发中,要尊重自然规律,按照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选择合理的开发模式,特别应注意生态脆弱区、环境敏感区和珍贵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特点,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严格控制自然保护区内的旅游活动。
3、建立合理的市场机制,确保旅游收益的公平分配
应保证当地居民获得一定份额的旅游收入,以调动他们保护旅游资源与自然环境的积极性;保证一定比例的旅游收入用于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转和维护,促进旅游区环境质量的改善;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中,可以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在不影响其保护功能的前提下,通过在实验区适度发展旅游业来积累资金,促进核心区的保护,实现保护与开发的良性发展。
4、中国环境保护促进旅游发展的实践
加强生态保護与建设为旅游提供了进一步发展的潜力。走进自然,欣赏自然是当今的一种旅游时尚,生态旅游成为旅游发展的热点,由此更加凸显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和环境保护与旅游发展的紧密性。1992年,当时的李鹏总理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国际《生物多样性公约》,随后即组织制定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并于1994年发布实施,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从1956年开始至1997年底,中国已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926个,占国土面积的7.64%;另,设立风景名胜区256处,森林公园770多处,珍稀濒危物种繁育基地200多个,使旅游业的发展拥有了良好的资源基础。与此同时,国家实施了多项生态建设工程,全国累计有44亿人次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完成植树230多亿株,开展了“三北”、长江中上游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全国森林覆盖率上升到13.92%;建立了33片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综合治理面积达7000多万公顷;有10%的沙漠化土地得到初步控制。今年,国务院又分别批准实施《全国生态建设规划》和《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将增加数千亿元投资开展重点地区的生态建设,力争还山川于秀美。我们都知道,越是民族的,越具有世界性,越需要相互间的交流与合作来加强对他们的保护。自然风景区和人文景观,无疑最具有这种世界性的特色,特别是随着环境保护的深入和国际旅游的发展,它们作为人类共同财富的特点将更加突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又是环境与旅游大国,在环境保护与旅游可持续发展领域责任大、任务重,同时,我们所进行的一切努力和实践将对亚太地区乃至世界的环境保护和旅游业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我们愿意加强与各国在这一领域的联系与合作,共同来促进环境保护与旅游业的健康、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