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雯 王庆平 白晓玲
经过几个月的精心准备,在2014年3月下旬,福建省武夷山市检察院与武夷山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的意见》,在武夷山市公安局13个公安派出所设立刑事执法监督台,建立定期检查、不定期巡查和召开联席会议三项机制将刑事执法监督立体化。
监督牌挂出的次日,侦监科就响起了举报电话。李女士反映其丈夫被占某殴打,派出所以已作出行政处罚为由不予立案。原来,李女士与占某曾有婚外情,后欲与占某分手遭拒绝。占某多次到李女士家纠缠李女士,与李女士的丈夫吴某发生冲突并将吴某打伤。派出所出警后对占某做出行政处罚,要求占某赔付相关医疗费用。占某以赔付医疗费为由将李女士约出并对其实施强奸。武夷山市公安局仅对占某涉嫌强奸罪予以立案侦查。该院侦监科干警随即要求刑警队法医对王女士丈夫的伤情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轻伤,已达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立即向武夷山市公安局发出《通知立案书》。最终对占某遗漏的故意伤害罪予以一并追诉。
刑事执法监督机制推出一年多来,该院侦监科干警在公安派出所办理的上千个案件中寻找线索,共发现立案监督线索10件,成功监督公安机关对卓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祝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等案件予以立案,监督公安机关丁某涉嫌掩饰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杨某涉嫌盗窃罪等案件予以撤案,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心。对于派出所民警在侦查活动中的出现超期羁押、讯问未成年嫌疑人未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等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4份,对于办案民警取证意识不强、报捕书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发出《检察建议》3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