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态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网购保税模式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对进口奶粉的标签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同时要求相关中文标签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包装上。意见稿将现行《食品安全法》与网购保税食品相结合,这意味着从事跨境进口的电商企业将迎来更加明确的监管审查机制。
根据意见稿规定,网购保税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随附中文标签,且中文标签须在入境前直接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在境内加贴。网购保税进口其他食品,经营企业可采取产品随附纸质中文标签、说明书,或由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提供电子版产品信息。两种方式应当供消费者在填写订单时选择。
根据10月1日起施行的《食品安全法》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本次意见稿提出,将新《食品安全法》中对进口食品监管的机制架构,嫁接到网购保税电商模式当中。同时,意见稿强调,消费者通过平台企业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进入平台经营企业要求赔偿。平台企业不能提供经营企业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平台企业赔偿。平台企业赔偿后,有权向入网经营企业追偿。
(摘编自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近日,针对空间供热器和混合式供暖器,以及热水器和热水蓄水箱的三项更严格环保设计规定正式生效。《欧盟官方公报》早于2013年9月6日公布两项欧委会规例,要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设计规定。
该两项规例是在关于能源相关产品环保设计规定的欧盟第2009/125/EC号指令的框架下制定。该指令要求欧委会就销售量及贸易量庞大,并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能源相关产品制定上述规定。
(摘编自厦门市贸易措施信息网)
2015年10月28日,美国环保署发布对甲氧虫酰肼(Methoxyfenozide)的残留限量要求,该规则于2015年10月28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5年12月28日前提交。
美国联邦法规40 CFR§180.544部分修订对甲氧虫酰肼的残留限量要求如下:
产品中文名称 产品英文名称 限量要求(ppm)细香葱鲜叶 Chive, fresh leaves 30新鲜核果类水果,组12-12,除了李子、西梅 Fruit, stone, group 12-12, except plum, prune, fresh 3.0香草亚组19A鲜叶,除了细香葱 Herb subgroup 19A, except chive, fresh leaves 400木本坚果,组14-12 Nut, tree, group 14-12 0.1青葱亚组3-07B鲜叶,除了细香葱 Onion, green, subgroup 3-07B, except chive, fresh leaves 5.0
(摘编自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2015年10月23日,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委员会(FSANZ)对中国产Vitasoy牌椰奶味饮料发出警告。该次受召回产品的名称为Vitasoy Coconut Soy Drink“维他椰子豆奶”,规格为250毫升(6个装),保质期至2016年6月24日。受召回产品在澳洲全境的亚洲商店有售。该次通报原因为:产品上未标注牛奶过敏原,会对过敏消费者构成健康风险。
澳新食品标准局称,有乳制品过敏者,不应食用该类产品。建议将产品退回并获取全额退款。
(摘编自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2015年10月22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和United States Stove公司联合宣布对中国产Pellet牌加热器实施自愿性召回。
该次被召回产品的英文名称为:Pellet Heater/Stove,是United States Stove公司HomComfort 2400 24K BTU型加热器,产品材质为钢化聚碳酸酯,颜色为灰色,以窗口式安装在供暖设备中。召回的产品系列号从0451~4420, 5681~5890,6301~6310。该产品于2010年4月至2012年3月在美国Northern Tool、Orsheln、Orgill Brothers和 Rural King home 的加热器商店及www.HomeDepot.com、www.Lowes.com、www.NorthernTool.com等网上销售,售价约为1000美元/个。
该次被召回的产品在美国销售数量约为4400个,召回原因:加热器内部的加热箱挡板可能出现老化,从而导致产品过热,引发火灾危险。截止目前,United States Stove Company已接到16起财产损失报告,但尚未造成人员伤亡。
为此,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建议消费者应立即停止使用该产品,并将电路板及串行面板退回至公司领取$868现金或$1200信用积分。
(摘编自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2015年10月21日,欧盟委员会发布法规(EU)2015/1885,延长活性物质2,4-二氯苯氧乙酸(2,4-D)、苯并噻二唑(Acibenzolar-s-methyl)、杀草强(Amitrole)、灭草松(Bentazone)、氰氟草酯(Cyhalofop butyl)、敌草快(Diquat)、高氰戊菊酯(Esfenvalerate)、恶 唑菌酮(Famoxadone)、丙炔氟草胺(Flumioxazine)、氟啶嘧磺隆(DPX KE 459, Flupyrsulfuron-methyl)、 草甘膦(Glyphosate)、丙森锌(Iprovalicarb)、异丙隆(Isoproturon)、高效氯氟氰菊酯(Lambda-cyhalothrin)、精甲霜灵(Metalaxyl-M)、甲磺隆(Metsulfuron methyl)、氟吡酰草胺(Picolinafen)、氟磺隆(Prosulfuron)、吡蚜酮(Pymetrozine)、 吡 草 醚(Pyraflufen-ethyl)、 噻苯咪唑(Thiabendazole)、噻吩磺隆(Thifensulfuronmethyl)和醚苯磺隆(Triasulfuron)的批准期限,由201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6年6月30日。该法规自公布20日起生效。
(摘编自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