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彦明
天津的六月没有雨,空气里弥漫着温热的风;阳光像毒箭,从来不考虑人的喜恶,总是乘人不备时顺着稀疏斑驳的树荫射下来。天空有时候碧蓝。
有一天夜里我一边听着胡夏的歌,一边翻着手机相册里那些曾经上了锁的老照片。那些陌生而熟悉的人,有些虽然记得对方的面孔,却一时间叫不出姓名;有些或因为之后的种种巧合,相互留下了电话号码,却很少彼此问候。纵使是当年那个让自己鬼迷心窍爱的昏昏沉沉的少女,仍『日无法勾起自己因成长而代谢的脑神经。
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当中。
多年前的某个夏天,军训。我身着迷彩服站在密密麻麻的人群中,开始了生命中又一段新的旅程。那天武警总队的战士负责给我们按身高排好队形,我被分在一个留着斜刘海儿的陌生女孩旁边。她差不多一米七的个子,高鼻梁,还有一双透着忧郁的大眼睛。强烈的好感让我无法抑制住内心卑鄙的心动,从最初站在她身旁时,就不禁很放肆地侧过脸看她。大概是出于礼貌,她朝我转过脸来,嘴角泛起一丝微笑。而就在这时,连我自己也说不明白,从小就因为向人家屋顶扔石子儿而被邻居那个大婶骂赖皮的我,面对这场景竟然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瞬间脸“刷”的一下红了。
后来在不断了解和靠近的过程之中,我渐渐知道她是个不善言谈的女孩儿,我也常常会在放学后滞留在教室,翻看她留在书桌上的读书笔记。她的字没有大多数女孩子的规章,但是洋洋洒洒,个性十足。而最让我痴迷的是她笔记上那些富有哲理却异常忧伤的文字。直到有天我很诧异地发现自己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她的背影。
那一年,校园里的花似乎故意开得很迟。曲曲折折的青藤走廊里,有人在石柱上刻下心爱之人的名字,写给她或许永远看不到的祝福;有人坐在拐角处发呆;也有人踱着步子,操着浓重的陇东口音背一段英语课文。
那一年,我十六岁。
一个偶然的日子,我知道了她的住址。我欣喜若狂。于是第二天急急忙忙吃了午饭,餐具都没刷便骑着车飞驰到她家那条巷子入口。而当单车停下的一刹那,我发现自己的心不由得骚动起来。我反复练习当她出来我该说怎样的话,该用怎样的方式让她坐在自己身后,然后沿着车水马龙的街道蹬向学校……那天我在小巷口等了足足一个小时,才看到她端庄而决绝的身影,那么迷人。事实上当看到她走出来时我一下子蒙了,我始终不知道,原来真正喜欢一个人,真的是那种涩涩的味道。
“你……来了……”
“你怎么会在这儿?”
“噢,我住在附近,路过这里!”
“哦……”
“顺路送送你吧,你……不介意坐我车吧?”
“这个……那谢谢哈。”
我尽量掩饰着自己内心和表情上的慌乱,较为合理的个子使得我有足够的自信双脚尖撑在地上,等她坐上时,我稳稳当当的骑向前方。这时你永远无法想象一向善于找到话题的我突然哑口无声。这个我暗恋的她就在我的身后,我却不知道该和她说些什么。
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这样的故事反复上演。我依旧每天在小巷口等她,隔着很远很远的距离看着她信步走来,即使永远无法走进这个忧伤女孩的世界。然而让我始料未及的是,终究有一天,这样的场景还是被打破了。那天天下着小雨,她走出小巷口看到我,仍旧淡淡的一笑,
“你前边走吧!”她说。
“为什么呢?”我有点失望。
“没有为什么呵。你赶紧走吧”她说完就转身要走。
我从来没有过的失望,那天她没有打伞,我就将车筐里的那把伞给她,可是她并没有撑起。之后我问为什么,她说只是想在雨中走走。
后来我转学去了外地,临走那天我谁也没有告诉,包括她一一那个一直占据了我全部世界的人。关于她的故事后来就一直停在了我年少时厚厚的日记本中,那句始终没有说出的话,后来一直成为我生命中无法示人的痛楚。我写了很多很多告白的信,却一次次写完烧掉,烧掉后还是习惯性地写。只是后来才渐渐发现,我所怀念的,一直是当初那个穿着迷彩服站在我身边偶尔投来莞尔一笑的少女。
多年后的今天,我们上了大学,彼此又会重逢。我们一起吃火锅,端起晶莹透亮的高脚杯碰撞,一饮而尽。她还是像以前一样一如既往的倾城,而且开朗了许多,只是比以前更会喝酒。她有时和我聊起她交过的男朋友,那些曾经像我一样对她一往情深的少年,唯一不同的,仅仅是她至今也不知道我曾在那个荒年之中,是那么决绝而单纯地喜欢一个人。而对于这些,我发现自己再也没有好奇和心动。我们也终于谈起我当年那些始终没有说出口的情愫,就像一坛陈年发酵的老酒,突然被掀开盖下永不褪色的素锦。
她说:“或许你当年爱着的,只是那一个停在军训操场的背影。我们在冥冥之中彼此相逢,又擦肩而过,或许这本是命中注定。”
我看看她,这个早已不是多年前那个穿军训服的女生。或许这并不是命中注定,属于那个年代故事,或许仅仅是我们丢弃在人生途中最灿烂的风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