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9月,习仲勋在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
摆在习仲勋面前的一项紧迫任务就是领导中直机关机构改革和推进省级领导班子年轻化,实现干部新老交替。
1983年4月14日,中央决定:以后凡各省市自治区人大、政协副职配备的报告,不必再提交书记处讨论,由中央组织部报习仲勋、胡启立批准即可。恰在此时,中共陕西省委负责同志在汇报干部调配工作时,谈到拟提拔的副省级干部中有习仲勋的胞弟习仲恺,习仲勋立即否定了这一方案。
习仲恺是抗战前即参加工作的老同志,长期担任地市一级的领导职务,提拔使用也是正常的组织行为。但习仲勋认为做干部工作必须以身作则,说服弟弟把晋升的机会让给了别的同志。
(摘自《习仲勋画传》夏蒙/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