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风手戴老湿
佐餐可用酒,亦可用茶。可要我说,还是用书最好。
以书佐餐,讲究相映成趣。书中文字,手中之食。
原来找朋友借过一本书,沈宏非所著《饮食男女》,封皮尚且完好,内里却不堪。油印、饼渣藏于夹缝之间,醋味儿、辣油点缀其中。我问朋友怎么把书看成这德性了。他说边看边吃,浑然不觉。
这佐餐料,下得分量够足。
我原来从不相信看书能把人看饿了,等接触到此类作品后,才真正知道,光凭文字就能把人的馋虫给勾出来。
佐餐之书以唐鲁孙、梁实秋、汪曾祺三位先生为佳。
但这也有些许不足,三位老先生所写,多是旧风味,无论是菜肴还是做出这些食物的酒楼,大多百不存一。就算是书中所写的家常菜,要真拿现实的去对比书中的文字,反而会觉得这佐餐书里的,比自己嘴里的更美味。
这是把写书的小道化成了通感的大道,文章千古事,大概就是如此。
所以不妨简而化之,取清水、馒头,食物的味道淡了,反而能吃出书里的滋味。
那味道不在嘴里,在心里。
化腐朽为神奇。
但佐餐说到底只是辅助,以书里的文字填了食物本真的味道,乃权宜之计。
真正好料,要如塞在旺火里的干柴,手枪里的撞针。不是演唱嘉宾抢了专场歌手的风头,而是憋着劲儿,把那些闷在食物里的精气神儿全给勾出来。
冬夜。卤好的牛肉,不管厚薄,切成片,码在盘子里。辣椒籽儿,用滚油炸了,直让人想打喷嚏,趁着热气儿,拌上香油和醋汁儿蒜末,淋在牛肉上。
陈酒,不分清浊,倒入白瓷瓶,底衬托盘,浸于温水。闭门掩窗,酒香扑鼻。
取一卷《水浒》在手。
要读那第三十一回“张都监血溅鸳鸯楼”。
只管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看书中武松在白粉壁上用血写八个大字:杀人者,打虎武松也!
腹里的酒全热了,火辣辣地向上涌,压在嗓子眼儿里,喝一声:“好胆!”
再看窗外,天降大雪,如飞鹅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