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立夏,作家。在中国南方出生、长大,曾在伦敦学习、生活数年,现居上海。著有小说《喜乐章》《分开旅行》,译作《夜航西飞》。
曾在自己的书里将过去某些难忘的时光比喻成琥珀,但我喜欢的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对此有更好的比喻:它们太烫,所以就给它们浇上纪念的汤汁——最好的胶质,把它们变成肉冻。是的,青春岁月就是这么一种肉冻般的存在:摸在指尖尚有余温,虽然真相已被封存,但外观依旧会因触碰而改变形状,有时是这样,有时又是那样,似是而非。
当然永远不会改变的真相也有。在我的语文和英语屡获高分的同时,数学却朝着无法预计的深渊滑去——所有的得分全部得益于概率。“你总能猜对几道选择题的。”数学老师常在考试前这样安慰我。事实是,我真的能猜对几道题,当然也只能猜对几道题。
数学考试带来的煎熬像碰触烧红的烙铁,你知道它会降临并做了无数准备,但等它真正降临时,依旧痛苦不堪。我知道,好的成绩代表好的大学,好的大学代表好的工作,好的工作代表社会地位……但如果这一切都不是我想要的呢?为什么我要为自己不想要的东西苦苦支撑?
直到班上著名的“捣蛋王”发现,试卷被印刷前原件是放在办公室抽屉中的。尽管教学楼的出入口都会上锁,但他可以从倒垃圾的管道爬上楼,再从窗户爬进办公室,将试卷偷出来复印,然后归还。
出于对我的信任,他将语文、英语试卷交给我解答,另有一个我不知道身份的天才负责数学。我们连夜做好试题,将写好的试卷复印件交还给这位偷试卷的同学,他负责答案的整理和复印,再将这些答案转卖给需要的同学。作为回报,我可以免费得到数学试卷的答案。
要对得起你受到的信任,是我从作弊中学到的第一件事。
有一次月末摸底考试,我在层层试卷与草稿纸中间偷偷打开数学答案的时候,完全惊呆了:那是一整张试卷的复印件,而不只是缩印的答案。如果不是有我在开考前特意额外要求的一沓草稿纸作为掩护的话,实在很难向监考老师解释,自己怎么会有两份笔迹截然不同的考卷。
中考前最后一次模拟考试,我照例连夜做完英语和语文试卷,然后等着数学试卷的答案。但是这次情况有点不同,偷考卷的同学在给我答案的时候说:“我好像暴露了,现在回想起来,偷数学试卷的那天晚上,办公室地上的那张白纸上,可能留了我的脚印。”
所谓“东窗事发”——有时候真的不得不折服于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好像世上没有四个字不能概括的事。那位偷考卷的同学被迫“招供”出向他购买答案的几位同学,这些被“招供”出来的同学又继续供出与之分享答案的同学的名字。偷考卷的同学作为“主谋”最后被学校劝退,但他始终没有说出我的名字。
那位提供数学答案的同学至今身份成谜。我一直怀疑是同班那位得过奥数大奖的男生,我们关系不错,但也没有向他求证过。最后一次知道他的消息,是他结束巴黎第六大学的留学前往香港定居,供职于某家著名的投资银行。
这是我学到的第二件事:控制自己的好奇心。
我从来没有问过偷考卷的同学,他都把答案卖给了谁,卖了多少钱。如今想来,比起获得高分,打开试卷的那一刻,发现面前的这张试卷和自己前几天晚上做过的那张一模一样时,才是真正的快乐:3个“赌徒”,在和老师的暗自较量中再次得手,沉闷压抑的生活也有了一点点乐趣。
这是我学到的第三件事:真正的快乐往往和钱关系不大。
我们要追求的是那些能让人心跳加速的瞬间。
最终的调查结果显示,全年级约70%的同学参与了这场作弊。因为与“主谋”的素来交好,我被列为重要“犯罪嫌疑人”,我父亲被“紧急传唤”到学校,老师希望他能劝说我承认错误。看到好久不见的父亲,我主动交代了数学作弊的事情。父亲点点头说:“猜到了,但事情已经发生了,也没必要告诉老师。再说,我觉得老师不应该干涉学生的交友自由。”回家前,父亲又提醒我:“你要当心了,全年级都要重新考。这次他们会把考卷原件锁入保险箱,你是拿不到数学答案的。要是排名不够好,你得想想怎么跟老师解释。”
那次重新考试,我得了年级第三,排名反而上升了一名,也彻底摆脱嫌疑。只是我没有告诉父亲,自己只是没了数学答案,但很多人同时失去了英语和语文答案,损失更为惨重。
然后就是中考。我仍清楚地记得交出政治试卷的那个时刻,因为在后来的人生里,再没有什么事和那场考试一样,每个提问都有那么清晰简单、一丝不苟的标准答案,白纸黑字。
随着年龄的增加,需要面对的事情和试题一样,变得越来越复杂。而单纯的我们在最初总是被它们表面的生动、有趣吸引,不惜泥足深陷,总要到眉眼积了风霜才说出什么“返璞归真”的傻话。
比起初中时代,我的高中时代平淡得多:作为一所国家级重点中学,能来这里读书的人都不太需要靠作弊过日子,虽然也有人以此为乐,但我早已无法从中感到刺激。
作弊曾是我反抗沉闷初中生活和升学压力的唯一手段。但我渐渐发现反抗的方式有很多种,证明自己的方式则更多。总有一天你不会再像当初那么渴望,渴望一点关注、一点理解,期待为一切寻找确切匹配的答案。你学着接受没有答案也是一种结局,到后来你甚至不再想证明自己。你与自己握手言和,无论是优秀还是平庸,可爱还是古怪,姿色美丽还是平平,你可以接受自己所有的面目。对我来说,青春期的到来并不是以早恋为标志的,而是这样的一种释然。
也是从那时起,我开始明白一种叫“孤独”的情绪。身边都是同龄人,我们穿一样的校服、吃一样的饭、上一样的课、做一样的试题,但我们之间的不同就在这些机械化的、重复雷同的背后,默默地将彼此隔绝成岛:我们朝夕相处,甚至情同姐妹,但未必彼此懂得。
我把精力发泄在做英语选择题上:在一节课不到的时间里我可以完成200道选择题,错题从不超过3道。因此,英语老师为我报名参加了全国中学生英语竞赛,经过层层选拔后,我获得了全国一等奖。奖状不知道是从哪里寄来的,发奖状的时候老师问我:“你为什么喜欢英语呢?”我心想:“因为我觉得无聊啊。”
多年后,我翻译了一本名叫《夜航西飞》的英文书,共计20万字,它是一本很旧很旧的书,出版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无论是遣词造句的方式,还是题材或情怀,都含蓄老派。很多读者以为我是一个坐在书斋里翻字典的大叔,但看到我本人的照片后,惊讶我是一个不到30岁的女生。仔细想来,我这种近乎大叔的平静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萌芽的,在我埋头做那些英语选择题的时候。
没有英语选择题和阅读理解题可以做的自修课,我就写自己的故事,工整誊写完寄给喜欢的杂志。稿费单寄来后,趁午休时间飞奔去邮局取稿费,有时候邮局排队的人多,我会因此错过下午的第一堂课。有些诧异的老师经常不问我原因,就让因为奔跑而喘得上气不接下气的我回到座位上去——如果你的成绩好,会有一些免于质询的特权。
稿费全部被用来买成书,小说、散文、画册等,什么书都有。我常常在晚自修的时候偷偷看,这个习惯一直保留了下来。后来有了自己的家、自己的书房,我也总是在夜晚阅读。只有夜晚的阅读能让我获得平静,体会到那种近乎失忆般的快乐——专注让你暂时逃离这个世界,也逃离自己。
只是晚自修的阅读总是被窗外走过的值班老师打断,手里的书被没收;我就从书桌里再拿一本出来看,再被没收……反正它们最后都会到班主任的手上,而他会悉数还给我,归还的时候有些担心地问:“你这是怎么啦,有压力吗?马上考试了,要注意调节心情。”他面对的是一个学生,更是一个重点大学的名额。
世界从来不是公平的,但若干特权也可以用血汗去换。这是我在中学时代学到的最后一个道理。
我很少回忆自己的初中时代,那段所谓“青葱一样”的青春岁月——它们已经发生过了,像一件已完成的作品,再没有血肉相连的喜乐哀伤;但它们又不够老,尚无再次检阅的必要。如今回头看,它就是这么一个略显尴尬的存在。
年轻没有什么好,来路有很多错等你去犯,那意味着很多彷徨、很多懊悔、很多担忧;年轻也没有什么不好,你还有时间去学习、去改正、去摆脱。青春大概是最无用的筹码,靠它赢来的那些都不长久,但因它输掉的那些,会真正在记忆里长久地留存下来,成为催促你前进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