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发挥宗教网络和宗教反邪教的作用

2015-05-13 23:28:40李建华
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 2015年6期
关键词:乌兰浩特市教职人员邪教

◇ 文/李建华

乌兰浩特市是兴安盟盟委、行署所在地,是兴安盟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总人口32.1万人,辖4个镇9个街道办事处,共115个嘎查村(社区)。有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和天主教4个宗教派别,是兴安盟宗教派别最全的地区。宗教工作任务比较繁重,与吉林省白城市毗邻,预防外来非法传教的压力较大,是兴安盟宗教工作重点地区。

近年来,乌兰浩特市以宗教三级网络建设及两级责任制为抓手,以宗教活动的教化功能为主,充分发挥宗教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反邪教的积极作用。

一、夯实基础,实现宗教工作网络全覆盖

(一)夯实基础,扎实构建宗教工作三级网络

一是出台方案。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制定、印发《关于加强乌兰浩特市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和两级宗教工作责任制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内容。

二是纵向建立宗教三级工作管理网络。成立以分管工作的市委副书记为组长、统战部部长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三级宗教网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镇(办事处)、嘎查村(社区)也成立两级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基层工作机构和人员的权责,为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

三是加强镇(街)和村嘎查(社区)两级工作力量。全市4个镇9个街道办事处在原有统战委员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宗教管理方面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专兼职人员达到26人,在115个村嘎查(社区)配备了由支部书记(主任)、治保主任兼职的宗教工作联络员,有宗教活动场所的重点村和毗邻吉林省预防外来传教任务重的村,配备了兼职联络员。

四是印制《乌兰浩特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手册》。内容有实施方案、三级网络工作人员名单、《宗教事务条例》、宗教基本知识问答等,下发到各级宗教工作人员手中,指导具体工作。

五是加强硬件保证。由市财政拨专款,根据宗教工作保密的特点,购置了电脑、安装了固定电话和宗教三级网络内网等硬件设施,为网络运行提供了基础保证。

(二)加强管理,确保宗教三级网络有效运行

为更好发挥宗教三级网络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反邪教的作用,在建立运行机制、提高宗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

一是建立了市委统战部牵头,党委、政府为主,宗教、公安、安全等部门密切配合,基层统战、宗教工作人员和网格员各负其责的工作责任制。

二是建立信息通报反馈制度。无论何时何地发生宗教事件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层层上报,按照权限层层及时处置;从事发到处置,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小时,如发生重大事件,可以采取直报的方式。建立了追责制度,如发生迟报、漏报、瞒报和处置不当等情况,追究责任人和领导的责任。

三是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由统战部、民族宗教部门、国保、安全部门联合组成宗教突发事件处置小组,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快速反馈,联合行动。

四是保障内部联络畅通,实现快速反应。印制《乌兰浩特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手册》,里面有三级网络工作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发放到每一个宗教三级网络工作人员手中,形成了快捷方便的内部联络网,并对无公职的工作人员给予一定的通讯费补贴。

五是建立培训机制。分批对乡镇统战委员、工作人员、村级联络员进行宗教政策法规、宗教业务知识、如何甄别邪教、非法传教、非法集会等方面进行培训,以提高他们政策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

六是建立宗教基本情况数据库。对全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各家各户等情况建立电子档案,纳入三级网络内网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立常态管控机制。

三级网络的建立,夯实了宗教工作基础,为确保宗教发挥反邪教作用奠定了扎实基础。

二、发挥宗教自身优势,彰显教化功能反对邪教

(一)提高宗教工作人员素质

1、开展培训学习活动。宗教三级网络建成后,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每年都举办全市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及两级责任制培训班。邀请市委党校的教授,分批对宗教三级网络人员进行十八大精神及党的宗教政策、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专题培训,帮助他们提高政策、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夯实全市反邪教工作的基础。

2、举办全市宗教教职人员培训班。定期组织广大教职人员认真学习和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通过培训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信仰建设,引导他们向信教群众积极宣传教理教义,提高信教群众对邪教的免疫能力,自觉抵制邪教的侵害。通过多期系列培训,使宗教教职人员充分了解并掌握反邪防渗的相关知识和政策法规,弘扬宗教教义中扬善抑恶、平等宽容、扶贫济困等与社会主义道德要求贴近的积极内容。

(二)开展各类宗教活动,加强反邪教力度

1、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中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农历初一、庙会、玛尼会等活动,组织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2万余人,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活动中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使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民族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法律法规和党的宗教方针政策的教育,引导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为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和谐、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保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做贡献。

2、开展“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把开展“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作为反邪教的重要组成部分,寺观教堂通过反邪教倡议、分发反邪教知识宣传册、专题学习辅导等方式宣扬正确的教理教义,提高信徒防范异端邪说的意识,自觉抵制邪教的侵害。

3、组织宗教活动。乌兰浩特市葛根庙和王爷庙,是藏传佛教活动场所,按照藏传佛教的传统习俗,每年的农历四月初八和四月十五分别举行法会和庙会,依法开展佛事活动。通常老布僧活佛会带领全体喇嘛诵甘珠尔经,祈福世界和平,祝福国泰民安,风调雨顺。同时,号召全体信众要爱国爱教,遵纪守法,服务社会,奉献爱心,多做贡献。这类佛事活动凝聚了人心、团结了各族人民。

4、发挥宗教积极因素,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宗教团体具有一定的保护弱势群体、维护社会公平、号召信众向善等正面作用,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局注重引导宗教界发扬其服务社会、造福群众的优良传统,积极参与扶贫济困、帮学助残、救难赈灾等公益事业,提升宗教组织的良好道德感召力与社会公信力。如:我市葛根庙经常参与慰问特殊教育学校等公益事业,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市清真寺管委会发扬优良传统关心弱势群体,关心那些处于社会边缘状态的人,给他们更多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关心,清真寺管委会成员经常深入穆斯林家庭进行走访,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扬伊斯兰教尊老敬老的光荣传统,全市涌现出多名坚持为穆斯林老人送糕点,给老人剪指甲、梳头、洗脚等献爱心典型。宗教团体组织的活动增进了少数民族群众的团结,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遏制了邪教的诞生和萌芽。

5、弘扬和挖掘民族文化底蕴。每年乌兰浩特市王爷庙举行成吉思汗祭祀活动,祝愿社会和谐发展、草原牧业丰收。春夏秋冬共进行四次。每次活动为信教群众带来的是正面影响,使信教群众置身于社会洪流之中,油然产生知荣明耻、共建和谐的美好愿望。

6、营造建设反邪教的氛围环境。宗教活动场所印制“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宣传手册,发放给信教群众。张贴“保护宗教合法权益、严防邪教渗透蔓延”等宣传标语。各镇(街)制作流动反邪教展板先后深入各村(嘎查)、社区巡回宣传,组织村嘎查(社区)居民和信教群众观看反邪教挂图、听宣讲、看光盘,扩大受教育面,提高了广大民族宗教界人士防邪、反邪意识和能力,激发信教群众参与防邪、反邪的热情,为反邪教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扎实的群众基础。

7、维护正常宗教秩序。各宗教团体在维护正常宗教秩序的基础上筑牢反邪教防线,完善活动场所、活动点的反邪教职责和义务,建立举报机制,形成信教群众人人都是反邪教“信息员”的局面。

各类宗教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凝聚了人心,弘扬了正气,抵制了邪教的传播,营造了讲文明、信科学的社会氛围。

以宗教三级网络建设作为基础,以宗教各类活动教化作为支撑,宗教工作开展顺畅活跃,可以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形成了变事后发现处置为事前预防处置的工作局面。如去年发挥网络和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的作用,成功防止了一起伊斯兰教外来人员传教事件、阻止了一起在乌兰哈达关店等地“门徒会”邪教组织活动案件。

总之,乌兰浩特市宗教工作坚持“两条腿走路”模式,以宗教三级网络建设及两级责任制为抓手,以宗教教化功能反邪教实践为主,来促进宗教事务的科学管理,最终把信教群众的力量凝聚到和谐乌兰浩特市建设之中,为乌兰浩特市和谐稳定贡献了一份光和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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