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焱明
加快推进城乡商贸服务一体化,有利于促进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建立城乡一体的商贸流通格局,改善城乡消费环境、提高消费水平。近年来,武汉市城乡商品流通活跃,规模稳步壮大,2012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规模居全国副省级以上城市第七位、省会城市第二位。
尽管发展较快,但与长三角、珠三角等沿海地区城市相比还存在差距。武汉提出,到2016年建成全国时尚品牌消费中心、中部地区购物天堂、全国商贸物流之都和中部国际贸易中心,建立具有竞争优势的现代商贸产业体系。
一体化尚未全面完成
长三角,包括上海、南京、杭州等地的商业发展模式,总体是以上海为龙头,以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相结合谋求快速发展。1990年以来,上海市政府明确把“建设三角洲大都市圈”作为基本战略之一,着手“推进三角洲经济的紧密化、一体化”,在本市和长三角地区现代商业零售业的发展上,扮演了积极角色。在机制上采取政府协调、企业推进、市场运作方式,对推进长三角商业联动发展方面,上海发挥了重要作用。
珠三角,包括深圳、广州等,基本是以港澳模式为榜样,以市场机制推动发展。1990年以来,珠三角基本形成广州、深圳与香港的多中心竞争格局,商业缺少统筹与引领发展龙头,政府扮演的角色和投入资源有限,行政色彩淡薄。现代商业零售业的发展,主要来自市场空间、市场机遇和市场动力,即来自企业的自主、自发行为。现阶段,珠三角传统国有商业虽仍占有一席之地,但除几家大百货公司外,在连锁超市、仓储店、便利店、专卖店、专业店等现代零售业态上,已不起主导作用,外资、民营商业零售业极具生机。
与长三角、珠三角相比,环渤海(包括天津、大连、青岛等)区域面积较大,内在经济联系松散,虽潜在竞争力较高,但目前竞争力较低。长期以来,这一地区发展受行政区划影响较大,国有经济比重较高、经济圈经济一体化发展尚未全面完成。
武汉,包括武汉城市圈是以武汉为龙头,以市场机制和政府行为推动区域商业发展,国有商业比重较高,私营商业发展不足,外地外资商业尚未占据主导地位,企业间经营模式同质化明显,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此外,武汉城乡区域经济发展不协调、不平衡。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之间经济协调发展,城乡差距不断缩小,其经济总量、发展质量和效益、城市化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导地位,对商业的可持续发展起到强有力的支撑作用。但武汉市一城独大,占了武汉城市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63.7%,城乡差距比较明显,武汉远郊区、周边中小城市相对实力较弱,一、二、三产业之间及区域之间联动性不够。
武汉市新城区(远郊区)尤其在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十分薄弱;生活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各区发展不平衡,农家店长效管理机制有待建立健全;扎根远城区开展经营服务的骨干中小商贸服务企业有待培育和扶持,结构不太合理,设施设备有待提档升级。
此外,与沿海发达地区相比,武汉由于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较慢,企业历史包袱较重,大型批发企业和专业市场发展相对滞后。而且,武汉促进商贸发展的政策体系较为健全,但在个别领域突破不够。比如,北京、重庆、广州、成都、南京和杭州等城市,在大力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方面,都建立了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并对电子商务重点项目、重点园区和电子商务企业,在土地、税收、投融资、用电、用水、用气、注册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
打造四大中心
武汉提出,到2020年,全市将构建起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特色突出、城乡协调的新型商业空间布局体系,实现“1+6”城市商业空间布局基本轉型,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销售总额保持全国领先水平,推动武汉成为国内贸易的重要交易地、流行时尚和消费信息的重要传播地、新型服务和著名品牌的重要聚集地。
未来,武汉将打造“四个中心”。首先,打造中部购物天堂。建设高品质消费城市,规划建设30~40个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鼓励跨国零售企业在汉设立地区总部、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完善城乡一体消费服务体系,实施便民服务工程;壮大现代商贸企业,加大对商贸龙头企业的支持力度。
其次,建设中部美食之都。加快中央厨房和配送中心建设,促进大中型餐饮业转型升级,办好各类美食节会,发展300家风味特色连锁餐饮店,申报建设“淡水鱼鲜之都”、“蔡甸厨师之乡”、“大汉口热干面”等国家级品牌。
再次,建设全国商贸物流之都。构筑三层商贸业物流服务圈,打造1小时城市物流配送圈、6小时区域分拨物流圈、24小时城际物流圈,建设全国商贸货物采购和分拨转运中心;打造五大冷链物流板块,建设医药、生活资料、建材等十大商贸业物流基地。
最后,打造中部国际贸易中心。强化出口基地建设,加快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基地、科技兴贸基地、船舶出口基地的建设;着力拓展进出口市场,积极申办全国进口商品交易会,创建全国重要的进口商品展览、展示、交易活动基地,打造国际化采购基地;畅通国际化发展通道,以武汉天河机场、东西湖铁路集装箱中心、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阳逻港“江海直达”为核心,推进形成“铁水公空”多式联运物流枢纽,建设我国中部地区转口贸易中心、国际采购中心、国际货物调配中心。
创新统筹推进
要达成上述目标,武汉必须以全球化的眼光审视商贸产业的发展机遇,以国际化的视野谋划商贸中心、城乡商贸服务一体化发展规划,高度重视信息化背景下的现代服务业发展,高度关注城镇化带来的商业空间,大力推进现代商贸业,加快建设国家商贸中心,不断提升城市竞争力、辐射力、带动力和综合服务功能。
一是加大投入,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培育引进商贸物流领军企业,着力培育50家重点商贸物流企业,发展20家3A级及以上物流企业,拓宽国际视野,瞄准国际先进水平,积极引进大项目、培植大企业、建立大园区,力争引进联邦快递等10家世界500强、国内100强的第三方商贸物流企业在武汉建设区域分拨中心、区域配送中心。推进重点商贸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汉口北市场群各类市场等重大项目建设,促进形成一批新商圈,力争2013年全年商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50亿元。
实施便民服务工程。构建12个中小商贸公共服务平台,培育20家专业服务提供商。力争在200个社区建成比较完善的商业服务网络体系。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形成比较完善的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构建与各区招商活动合作联动、项目落户一体统筹的新机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重点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大型连锁企业、现代物流企业、现代批发企业来汉投资发展。着力引进业态先进、带动能力强、附加值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商贸重大项目,促进商贸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引进国际知名品牌,提高武汉消费品市场的国际化水平。鼓励企业开展资本合作、品牌共享、技术交流、管理创新、网络互通等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武汉商贸流通业向更高层次发展。
二是规划建设老字号相对集中经营街区。根据武汉的地理特点和消费格局,在汉口吉庆街三期洪山虎泉街、汉阳新五里商圈、武汉开发区等地规划建设老字号相对集中经营街区,带动商贸、旅游、文化等产业联动发展。
加强老字号企业引导和服务工作。加强老字号企业的字号、商标、文化遗产和网点的保护,为企业发展创造好的市场环境。对于药业、酒业等行业已经具有一定发展规模和品牌影响力的老字号企业,加大服务、协调力度。对于发展缓慢、经营困难和歇业的老字号企业,通过市场运作,政府推动,引进国内资本,采取控股、参股、收购、租赁等方式,为老字号企业注入“新鲜血液”。
积极支持老字号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引导支持老字号企业重视传统技艺的传承和人才培养。
三是城乡对接,协作推进。健全区域合作机制,商贸服务一体化要以经济一体化为先导,切实打破行业与区域限制。同时,寻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为流通业和市场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开展城乡促销对接。精心组织策划一批形式多样、主题特色鲜明的城乡对接商贸促销、会展活动。每年举办6次以上的农超对接活动。进一步扩大农超对接规模,提高农超对接水平,加大对接政策扶持力度。
推动跨区经济协作。落实全省“两圈一带”、“一主两副”战略,完善连锁经营网络和商品配送网络,提升武汉商贸企业对全省经济的辐射带动力。推动友城合作和全国重点城市之间的经济协作,促进上海、广东、四川等商会在武汉建立工业园区创业示范基地,培育全国性商贸企业。
四是创新机制,保障推进。成立市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武汉建设国家商贸中心,推进城乡商贸一体化的各项工作。建立联席会制度,由市商务局牵头,定期进行集中调度,推动一批重大项目和工程的实施,及时研究解决城乡商贸服务一体化发展过程中的困难与问题。
创新资金投入機制。建立市级财政城乡商贸服务本体化发展资金和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确保全市财政投入位居副省级以上城市前列,用于扶持重点商贸集聚区、重大商贸服务业基础设施、重要商贸技改项目的建设、公共服务设施、中小流通企业项目建设、品牌创建和会展业发展等。
创新政策扶持机制。扶持电子商务产业方面,尽快制定完善《加快推进武汉市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在鼓励企业做强做大方面,对年销售额或实缴地方税收增幅较大的重点企业,其申报的项目予以优先支持。税收优惠和服务方面,落实国家试点物流企业税收政策和连锁经营统一纳税政策。在用地支持方面,盘活用地,优先发展商贸等现代服务业;依法加快解决历史用地遗留问题;加大商贸业用地储备量和供应量。在发展环境方面,逐步缩小工商用电的差价,支持消费金融,完善配套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