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顺,赵冠艳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经费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王 顺,赵冠艳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存在的问题有: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经费支出不规范,会议费、差旅费超支和预留经费长期挂账等。解决的对策主要有:完善经费开支科目,加强对负责人的培训和指导,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探索建立新型管理制度。
国家社科基金;经费管理;对策研究
国家社科基金设立于1986年5月,基金资助总额从设立之初的每年500万元增加到2012年的12亿元,年度项目申报数量从每年不到3000项增加到2013年的28678项,资助课题数从最初每年不到500项增加到2013年的3826项[1],随着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数和资助经费额度的大幅增加,社科基金经费管理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责任越来越大。在这种形势下,如何能够合理有效的运用和管理经费,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提高国家社科项目的完成质量是每个科研单位财务管理人员工作的重点。本文根据安徽省国家社科基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加强与规范国家社科基金经费管理,旨在通过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效益。
截至2012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总量由1991年的1300万元增长到近12亿元(见图1),增长了91.3倍,年均增长率达25.4%,增速远高于同期GDP增长速度(见表1),可见哲学社会科学的作用得到了越来越多认可。
从安徽省“八五”期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资料看,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在0.6万元至4万元不等,少数项目为非资助项目。随着党和国家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基金总量投入也在快速增加,年度项目的经费资助额度也在不断增加[2]。从2011年开始,全国规划办对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实行限项申报,以控制申报和立项规模,确保课题申报质量。这也意味随着年度基金总量在增长,单项年度项目和青年项目的资助额度也会快速增加。正在申报的2015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公告也有所体现。
为规范和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国社会规划办公室于1993年、1997年、2001年和2007年分别颁布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2007年颁布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在之前的管理办法基础上,对项目经费开支范围进一步细化,把项目成果鉴定费从项目经费里剥离出来。同时,明确要求在项目经费拨付前,项目负责人需根据项目研究实际情况填写经费预算表,项目经费开支需按预算表严格执行,超过预算10%以内的报项目所在省(区、市)规划办审批,超过预算10%以上的报全国规划办审批。
图1 1991年-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经费增长情况数据来源: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
表1 1991年至2012年我国GDP增速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课题经费的增长,一方面为高质量完成科研课题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科研经费乱开支的现象也在不断增长。虽然全国社科规划办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的精细化管理不断加强,但通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预决算审计还是可以发现不少问题。
(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
《经费管理办法》将经费开支范围划分为11个科目,除对设备费、专家咨询费、劳务费和管理费4个科目规定了开支上限外,其他科目均要按照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进行填写[3]。科研经费预算是预算评审评估和项目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也是项目财务审计验收和绩效评价的依据和参考[4]。每年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下发立项通知书的同时,要求项目负责人编写经费预算表。通过对这几年经费预算表的审查不难看出,很多项目负责人的预算编制没有从项目研究实际出发,经费支出时很难完全按照预算执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1.现在科研项目种类繁多,各类项目的经费开支要求也有较大差别,不仅是项目负责人很难区分,甚至专业的财务人员也不完全清楚。2.经费预算的编写需要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指导项目负责人来完成,工作量很大,部分单位直接把以前的项目预算表提供给新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让其根据历年的进行简单的修改。3.个别单位为了防止经费预算编制不能通过审核,以致经费不能按时下拨,把经费预算表设计成固定的模板提供给项目负责人。在编制经费预算表时,全国规划办始终强调,经费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标准只是参考,并非完全不可突破,更不是突破了标准就不能通过审核,项目负责人一定要根据项目研究实际情况编制预算。从全国社科规划办退回的不合格经费预算表也可以看到,不合格的经费预算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购买超标设备,二是跟项目研究没有关系的国际合作交流费等。
表2 近年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资助额度(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全国社科规划办网站。
(二)经费支出和科目归并不够规范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在结项时,需要对项目经费开支情况进行决算,报全国社科规划办进行审计。同时,全国社科规划办不定期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实地审计。在审计中,经费支出手续不够规范和决算时经费开支归并不合理现象非常突出。1.科研经费开支时须履行一事一报的制度。比如组织一次会议,需要列支的费用有交通费、食宿费、会场费等等,报销时需有关于会议一整套完整的材料。通过调研,省内几乎没有单位能提供完整的支撑材料。2.从2011年开始,科研经费中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开始逐步禁止使用现金支出的方式,取而代之的是通过银行卡进行转账。2013年,已经全部要求转账。同时,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严格禁止代领。防止时间长了,审计中课题组负责人解释不清楚。3.有些经费支出,如通讯费、网络使用费、汽油费等难以归类,这部分经费在经费管理办法的说明中指出要按实际用途进行报销归类,所以报账中必须付上说明,这样在项目结项进行经费归并时不会出现错误。之所以会出现经费支出不规范和科目归并不合理的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项目经费开支科目与财政部规定的科目不统一,财务部分在管理经费时难度较大,且增长了许多额外的工作量。二是财务部门软硬件资源跟不上需要,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软件设备都比较缺乏,负责人经常因报账程序过多,时间过长而选择每年积累到一定量后集中一次性办理,这无形中又增加了财务人员的审核工作量,容易出现把关不严和审核错误的问题。
(三)会议费、差旅费存在超支现象
从近几年办理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材料看,在经费决算中最容易超支的就是会议费和调研费,超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单次超过规定的标准,另一种是经费开支总额超过预算。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1.经费预算编制不合理。前面已经提到,经费预算经审核批准后,一般是不允许调整的。部分项目负责人前期为了让经费预算尽快通过审核,没有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编制预算,会议费和调研费的预算比实际需要少,致使项目决算时,这两项超支。2.单位财务部门和科研部门指导和管理力度不够。《经费管理办法》中特别注明,差旅费和会议费的开支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说明》里也强调像汽油费、出租汽车费等费用的报销,事先都要向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提交报告,经批准后,财务部门方可列支凭据报销。但在项目立项后,很少有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对项目负责人,尤其是第一次获得立项的项目负责人进行专门的指导。项目负责人不了解相关的程序和标准,加上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管理不够严格,没有执行事先报告和审批手续,这就导致了经费的超支。3.项目负责人违规开支。有的项目负责人自律意识较差,攀比心理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出差和开会。少数项目负责人乱支滥用差旅费和会议费,将差旅费和会议费用于旅游,购买土特产和其他私人用途,甚至用购买的虚假发票套取现金。
(四)预留经费长期挂账
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一般项目和年度项目会分两次进行拨款,立项当年拨80%,其余20%在结项后拨付,项目结项之日起一年半内,超过2000元的净结余经费需退回全国社科规划办。但从实际情况看,预留经费长期挂账的现象还是比较突出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1.项目负责人在编制经费预算时,基本都会把结项后拨付的20%经费作为成果出版经费使用。成果出版是对项目研究成果宣传推广的一种方式,但出版前需要进行修改,而且出版的成本比较高,很多时候仅靠预留经费是不够的,很多项目负责人只能放弃出版。2.有些项目负责人在结项后由于种种原因不想将成果出版,同时又不愿将余款退给全国社科规划办,变相的以各种理由进行拖延。3.少数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没有对项目进行有效管理,没有将相关信息及时通知财务部门。今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科研项目结项后,剩余的经费可以用于项目的深入研究,这也为解决预留经费长期挂账问题提供了一个出口。
(一)完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支科目
全国社科规划办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使用实行精细化管理应当说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再好的制度如果缺少了“地气”也只能是空中楼阁[5]。作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管理者和制度制定者,全国社科规划办应该借助2013年开展的全国社科大调研活动,联合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把社科研究类项目经费开支科目进行统一,便于项目负责人尽快熟悉经费使用规定,也可以减少财务部门的工作量,提高经费管理质量。
(二)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培训和指导
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培训和指导不是某一个单位或者部门的责任,这需要几个部门进行协作。一般来说,项目立项后,全国各省区市的社科规划办都会将项目所在单位的科研部门负责人组织起来,召开会议,指导经费预算编制工作。但由于科研部门的负责人可能不熟悉财务工作,这种会议的效果就很差。随着项目数量的不断增加,省社科规划办将所有项目负责人召集一起进行指导的可能性也不大,而且国家和各省都明文规定要控制会议的规模。这就需要几个部门进行联动,相互协作。由省社科规划办指导项目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专门负责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管理的工作人员,再由科研和财务部门的人员指导项目负责人。如果条件允许,可进一步进行分工,由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人员指导学院(系)的科研秘书,科研秘书负责指导本学院(系)的项目负责人,这样就可以很大程度上提高效率和效果。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落实问责制度
制度是行为的标杆。项目经费使用之所以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很大程度是因为制度不完善,或者部门之间缺乏协作和沟通,管理制度不能严格落实。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很少有单位能针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制定专门的经费管理制度,多数是以单位总的科研管理制度为标杆,这就难免出现标准不统一的现象。作为主管部门的省社科规划办公室,一方面要通过定期举行培训会等形式,帮助单位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部门加强对经费的管理,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国家社科基金的年度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经费使用情况经行审计,对审计中的问题必须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明确项目负责人、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的责任,督促其切实履行其职责。
(四)探索建立新型管理制度
无论是哪种社科研究类项目,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培养人才和多出优秀成果。对项目经费的事中管理可以督促项目负责人实现安排好研究计划,督促其按时间节点实施研究计划。但项目研究中有很多事情是无法提前估计的,如果事中管理过多、过死,一方面会打击研究者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是研究者因为预算的限制,不能把研究做深做透,表面看是符合经费预算要求,但成果质量却大打折扣。我们在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的同时,应当积极探索新型经费管理制度,把管理重心适当后移,加大事后管理力度。增大预留经费的比重,根据项目研究的内容来确定其经费开始是否合理、规范,对于合理规范的项目按期拨付预留经费,对于不合理的开支,全国社科规划办有权从预留经费中扣发。同时,为充分调动研究者的积极性,应肯定其智力劳动,予以一定的物质奖励。根据目前项目资助的额度,优秀和免于鉴定的成果,奖励标准可以在资助额的20%左右,平均下来,项目组每个人的补偿大约在8000元左右;结项等级为良好的,奖励标准可以在资助额的10%左右;鉴定等级为合格的只足额拨付预留经费,不予奖励。
加强经费管理,是为了给项目研究者提供更好的科研条件,帮助项目负责人更好的完成项目研究。项目负责人要给科研项目管理者以更多的理解和配合,同时各级项目管理单位也要加强协作,根据实际情况不断的健全和完善经费管理办法,促进项目研究者拿出更多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1]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报告(2012年)[M].北京:学习出版社,2013:3-7.
[2] 刘美等.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问题分析与对策研究-基于经费预算执行与控制视角[J]. 科技管理研究,2013 (15).
[3] 陆学文,顾军,何守才等.科研项目经费财务管理的现状与发展对策-以江苏省农业科学院为例[J].江苏农业科学,2013(8).
[4] 付强等.高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问题与对策[J]. 教育财会研究,2013(4).
[5] 詹御涛.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中的问题及对策[J].财会通讯,2011(12).
责任编辑:刘海涛
Management,Pres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 of Annual National Social Science Fund Project Funds
Wang Shun, Zhao Guanyan
The problems of using national social science fund project funds include unreasonable expense budget, non-standardized expenditure, conference fees, travel cost overruns and reserved funds payment for a long time. The countermeasures mainly include: improving the expenditure of subjects, strengthening the training and guidance on the responsible person, enhancing the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and exploring the establishment of new management system.
the national social science fund of China; fund management; research of countermeasure
王 顺,中共安徽省委宣传部理论处,硕士,研究方向:公共管理,产业经济(合肥230001);赵冠艳,安徽农业大学科研处,博士生,研究方向:科研管理(合肥230036)。
安徽省社科联课题(A2014055)
2014-06-12
C936
A
1673-1794(2015)01-00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