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浙江,对省级生态乡(镇)的创建将打破终身制,实行优胜劣汰。浙江省环保厅日前出台文件,正式对这一退出机制的实施作出部署,并明确规定一旦撤销称号后,所属乡镇在两年内将不得重新申报创建。
浙江在2003年启动生态省建设,已先后命名省级生态乡(镇)1080个,占全省乡(镇)八成以上,其中国家级生态乡(镇)达691个。浙江环保厅出台文件明确表示,对出现问题的生态乡(镇)正式实施退出机制,打破生态乡(镇)终身制。对已命名的省级生态乡(镇),一旦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将被直接撤销命名:一是辖区内出现Ⅲ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但当地政府未能及时妥善处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二是辖区内因环境污染问题,一年内两次以上被省级以上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