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行福
厦门大学官方微博近日发布消息:经过三个月的多方取证和深入调查,查明吴春明利用师生关系与女学生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和对女学生性骚扰,严重违背作为一名教师应有的基本职业道德和操守,败坏了师德师风,严重损害了教师队伍整体形象和职业声誉,对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损害,产生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给予吴春明开除党籍、撤销教师资格处分。
“当你40岁时,没有4000万身价(家)不要来见我,也别说是我学生。”2011年4月4日,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董藩发微博称,高学历者的贫穷意味着耻辱和失败。此言一出,立刻在微博上引起巨大争议。
价值观迷失,已是比较普遍的社会问题。
以上两个案例,都是发生在大学教授身上的事情。两者都是价值观迷失的结果。
今天,老朋友见面,一看身边是否跟了美女,二看是否开了高档轿车。因为在很多中国人的眼里,这才是真正“混得好”的标志。这也是今天的中国人衡量人的价值最为直接的标准。
今天,享乐思想主要表现在:指导思想上的追名逐利、贪图享受,奉行及时行乐的人生哲学;精神状态上,意志消沉,萎靡懈怠,不思进取;价值取向上,把个人的感官快乐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生活方式上,追求物质享受的“贵族化”,情趣低俗,热衷吃喝玩乐,沉湎于花天酒地、声色犬马……
改革开放伊始,我们制定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发展战略。在这一战略思想指导下,30多年来,我们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事实是,人们的注意力和行为方式集中到“发财致富”上。30多年的潜移默化,一种足以将整个国家民族摧毁的价值观——拜金主义价值观正在侵蚀着一些人的灵魂,“金钱高于一切”成了一些人的价值观。一个人在社会上混得如何,赚到了多少钱,几乎成了衡量人的价值的唯一标准。
一个普通人价值观的迷失,直接危害的是少数人;一群人价值观的迷失,危害的就可能是一大片;教师价值观的迷失,影响的则可能是一代人。这当中,尤其中小学教师所面对的,都是成长中的少年儿童。他们的价值观一旦发生偏差,对成长中的孩子的负面影响难以估量。也正因为如此,人们对教师在道德上的要求明显高于其他职业。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指出:“少数高校教师理想信念模糊,育人意识淡薄,教学敷衍,学风浮躁,甚至学术不端、言行失范、道德败坏等,严重损害了高校教师的社会形象和职业声誉。”这是与时代对教师的要求相背离的。因此,“高校教师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大力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高校教师队伍”显得十分迫切。
从机制的功能来分,有激励机制、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激励机制是调动管理活动主体积极性的一种机制;制约机制是一种保证管理活动有序化、规范化的一种机制;保障机制是为管理活动提供物质和精神条件的机制。
中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历史的古老国家,也是一个十分重视道德建设的国度。在几千年的历史中,占主流地位的思想是伦理道德。而且,尤其重视个人道德的自我修养,注重道德水准的自我提升。在古代那种封闭而稳定的社会,社会环境对人的约束作用比较大,个人生活在一个封闭的环境中,就不太可能做出有违道德的事情。而且,违背道德之事一旦发生,就难以招架舆论的谴责。所以,在那个时代,个人道德的修为,主要依靠的是自我的力量,自我的修为。但是,在那样一个重视道德个人修为的时代,从根本上来说,缺乏一种针对性强的促进个人道德修为的机制。个人的道德成长,最主要的还是依靠个人的自觉。
今天,是一个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现代社会。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变得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元化——利益的多元、价值观的多元。社会对个人的各种各样的诱惑也越来越大,越来越多样化。每个人每天都面临着诸多的选择。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有的教师在面对世界的精彩时,经不起诱惑,在个人道德上,就失去了方向,迷失了自我,做出了有违个人道德和有违师德的事情。
当个人难以招架那来势汹汹的各种利诱的时候,个人道德的自觉,就可能成问题。这个时候,如果再仅仅依靠个人的道德自觉,依靠个人力量的作用,就会显得捉襟见肘,显得过于单薄,结果就自然是个人道德水准的滑坡,做出一些让人既遗憾又失望的事情。实际上,这个时候,最需要的就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
但由于缺乏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的师德建设机制,教师个人在缺乏必要约束的情况下,就容易做出有违师德的事,而且事后又缺乏必要的制裁。这样,不论是当事人还是其他同行,都不能从中受到警戒,那么谁还愿意遵从道德戒律,谨守道德规约?
完整的师德建设机制,至少应该包括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考核机制和处罚机制。当前,我们缺乏的就是这样一套完善的师德建设机制。
新时期,教师道德建设,呼唤教师个人自觉的同时,也呼唤机制的建立。
一项对教师价值观现状的调查显示,在“当代教师最重要的价值观”选项下,排在前5位的是:教书育人(61.7%)、为人师表(53.9%)、因材施教(32.0%)、爱岗敬业(27.8%)、关爱学生(26.3%)。可见,在教师们的心目中,教书育人占据了重要位置。实际上,这也与人们对教师这一职业的基本要求相一致。因为在人们的心目中,教师的工作就是教书育人,除此无他。
在新形势下,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最为迫切的要求是什么呢?是教师的自觉。因为人首先就是自觉的生物。人正是因为自觉,才由蒙昧走向了文明,才创立和发展了教育这一社会事业。在个体的意义上,人也是自觉的。人的发展,在真正的意义上,都是自觉的结果。区别仅仅在于发展的方向、发展的程度。如此看来,教师职业道德的建设,首先就是自觉。恪尽职守,是教师的一种自觉行为和内心的谨守。
在动态的师生关系的发展中恪尽职守。师生关系是动态的,也是敏感的。说它动态,是因为师生间的关系,是动态发展的。而向哪个方向发展,发展到什么程度,则是因人而异的。从现实的动态发展来看,有朋友关系的,有伙伴关系的,有利益关系的,甚至还有侵害与被侵害关系的……说它是敏感的,因为这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更重要的又因为这是求学者与教导者之间的关系。不论是高校教师还是中小学教师,他们与学生的关系受关注的程度,都非常高。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在短时间内被高度关注。
那么,在师生关系中,教师要谨守什么?谨守“尊重”的底线。不论是大学教师还是中小学教师,面对的都是求学者,都是活生生的人。他们都有人的尊严,他们的尊严,是任何人也无法剥夺的。打骂学生、对学生实施性侵害等行为,都是对学生人格的不尊重。如果是性侵害,则不仅是身体的,更是心灵的。尊重,还包括尊重学生的劳动成果。比如那种非常随意地在学生的劳动成果前署上自己名字的做法,就是一种侵权行为,应该彻底摈弃。尊重,说起来容易,做起来艰难。为什么在我们的教育领域发生了那么多的侵犯学生权利的行为?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缺乏对学生足够的尊重。
在动态的师生关系的发展中不越位。教师的“位”在哪里?在教书的地方,在育人的场所。当然,这样的“位”,不仅在讲台上,不仅在教室里,也不仅在校园内,也可能在社会上,在剧院里,在博物馆里,在实验室里。但不应该在商场上,更不应该在床笫上。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利益关系也渗透到了教育领域和校园内。对教师而言,谨守自己的职业道德,需要毅力,也需要意志力。需要克制自己,约束自己。
在动态的师生关系中瞄准育人这一目标。在学校,教师所进行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都指向一个目标:育人。而现实中,有的教师所做的一些事,就与育人这一目标无关,或者有直接的干扰乃至销蚀作用。例如,让有家庭背景的学生替自己办私事,向学生索要礼物等,显然是与育人这一目标相矛盾的。为什么还有一些人会去做呢?自古以来,“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是一些人的资源观,他们充分利用自己可以利用的一切资源来为自己服务。于是,有些教师就“靠‘生’吃‘生’”了。这样说,虽然觉得荒唐,但现实中的一些教师就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提高教师的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是广大教师的呼声,但不能以“吃”学生的方式来实施,国家会在综合各阶层利益的基础上进行调整,进行提升。
教师是为人师表的职业,教师本身就应该是学生的好榜样,也是最为重要的教育资源之一。我们应该站在时代的高度,瞄准“育人”这一目标,面对滚滚的市场大潮,谨守自己的职业道德,才能教好书,育好人。
当下,是一个追逐利益的时代,是一个利益多元化、多样化的时代,同时,也是一个追求个体独立、个人自由的时代。生活和工作在这样的时代,面临的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在面临利益的冲突时,作为个体的教师应该做出怎样的取舍,进行怎样的选择,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就显得尤为重要,因为机制就是教师做出正确选择的重要保证。
目前,师德建设,应建立怎样的机制呢?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指出:“充分尊重高校教师主体地位,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实践养成相统一,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衔接,建立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高校师德建设工作机制,引导广大高校教师自尊自律自强,做学生敬仰爱戴的品行之师、学问之师,做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这是建立机制的基本要求。
首先是表彰与奖励机制。实际上,我们在这方面已经拥有了比较成熟的做法。教师节的设立,本身就表明了对教师这一职业的尊重,而每一年的教师节前后,我们都会表彰一大批优秀教师。需要注意的是,一要真实性,杜绝假大空;二要生活化,避免抽象性;三要平民化,避免高大全。让教师感到身边的榜样可学,可仿效。这就是价值引领。
目前,考核机制正在建立过程中。2013年9月,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江西省教育厅早就颁布了《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方案由“考核对象与组织”“考核时段”“考核内容与等次”“奖励与惩处”四部分组成。考核标准也进行了细化、量化,并赋予分值。可以说,这是一个操作性比较强的方案。
现在,关键的问题在于抓好落实。学校怎样去落实,才能体现这一机制的真正意义所在。
对一些师德比较差,严重损害了自身形象,损害了教师形象的,应该给予一定的惩罚。2014年1月,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中小学教师的十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将作出相应的处罚。在《江西省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办法》中,对哪些行为应该给予不合格的评价,规定得比较详尽。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3.性侵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7.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8.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对考核不合格者,将作出相应的惩处。
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也首次画出了高校教师师德禁行的七条“红线”。今后,高校教师如出现做科研抄袭剽窃,在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等问题,将受到警告、记过、降低职务等级甚至开除等处分。
师德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更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不论是教师个人还是所在的学校,都应该真正重视起来,而且,也到了应该重视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