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构建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评估体系对于引导实践教学更规范、系统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把握评估内容的全面性与特殊性,评估主体的多元性与协调性,评估方式的多样性等基本原则下,研究确定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评估团队组建和评估程序,设计了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评估指标体系。
[关键词]社会工作 "实践教学 "评估体系
[作者简介]杨梨(1983- ),女,重庆人,重庆科技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社会政策;徐小平(1974- ),女,四川泸州人,重庆科技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方向为社会工作。(重庆 "401331)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5年重庆科技学院本科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社会工作专业校外实践基地建设和运行模式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201544)、2014年重庆科技学院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基于应用技术型大学培养目标的专业评估体系构建研究——以社会工作特色专业建设为例”(课题编号:GJ201414)和2013年度重庆科技学院法贸学院科研创新团队建设项目“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与社会工作发展”(项目编号:FMTD201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712 " "[文献标识码]A " "[文章编号]1004-3985(2015)16-0118-03
社会工作专业是一个应用性、实务性很强的专业,成熟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一定包含系统的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由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发展时间相对较晚,加上社会工作职业发展滞后于教育发展,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成为社会工作学科建设的难点。在理论研究中,社会工作实践相关研究不断涌现,但现有研究主要关注实践教学内容的构建,其中少量提及实践教学效果评估的内容;在实践中,许多院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缺乏系统评估,更少以专门的评估指标进行标准化评估与考核。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评估体系并在实践中推行对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重庆科技学院(以下简称“我校”)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社会工作特色专业建设需要,构建了社会工作实践教学评估体系,以此达到保障实践教学质量的目的。
一、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评估的基本原则
实施社会工作实践教学评估,首先要明确评估体系建立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以指导实践教学评估体系的具体设计过程。在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背景下,试图建立一套与应用型培养模式相适应、具有操作性的实践教学评估体系。从评价内容、主体、方式方面提出以下三个基本原则:
(一)评估内容全面性与特殊性
社会工作专业本身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要求,所以我校选取社会工作专业作为“应用型”特色文科专业建设试点。对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评估内容应包括教学全过程,从实践教学设计、实践教学保障(包括教学软硬条件)、实践教学运行(包括各社工实践教学环节)、教学效果(包括学生能力与社会影响)等多维度进行全面评估。
应用型专业办学特点不同于传统学术型专业,这意味着在评估内容的具体设计中,除了体现传统实践教学评估要求外,还要体现应用型特色专业建设的特殊要求。所以需要在具体指标观测点的选取上合理掌握,注意考虑应用型专业的特征。抽取较具有代表性的指标要素评估应用型专业实践教学成为评估内容设计的特殊要求。在指标体系的设计中,每项一级指标下都考虑这一特殊性,相应选取一些观测点,如教学设计中“课程设计符合学校所处地区社会工作实务发展需要,体现应用性和本土化”观测点,教学效果中“专业与社会互动频繁,有项目合作、有教师担任校外社工督导,产学研与社会发展互动”观测点等。
(二)评估主体多元性与协调性
评估主体多元性是指开展评估中,参与的主体来自校内外多方,包括同行专家、教师、学生、相关实践单位、教育协会等。完整的教育评估分为外部评估和内部评估,外部评估是政府或社会中介组织对学校实施的评估,内部评估是学校自身组织的评估。已有研究表明,专业评估应注意将校内学者和校外专家、从业人员、企业需求人员结合起来,推动专业机构标准的规范化、社会化、职业化,保证专业人才培养适应市场和社会的要求。实践教学评估也应符合专业评估这一发展趋势,参与评估的主体应体现多元性。作为学校自己组织的内部评估,一般以内部的教学管理者、教学督导等为评估主体,在适应应用型本科建设需要的背景下,学校内部组织教学评估不仅校内评估主体要多元化,将同行教师、学生等纳入其中,还应主动邀请和组织校外评估主体参与评估。另外,多元主体间的关系需要协调。应用型本科专业属于职业性专业,而职业有其相应的从业标准,应从职业视角出发审视专业建设与发展,使其符合从业需要。在新的社会工作实践教学评估主体中,应重视外部“第三方”评估主体的作用,包括教育协会、专业实践单位、同行专家等。当然,内外评估需要协调,内部评估主体仍然要发挥重要作用。
(三)评估方式的多样性
开展社会工作实践教学评估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具体实施的评估方式是多样性的。评估方式的选择在过程评估和结果评估上各有不同。过程评估以专家同行听课、领导督导等方式开展,以现场评估方式为主,评估主体直接在现场观看实践教学过程,然后做出评价。现场观看的内容主要是实践教学过程,主要在实践教学运行环节的评估采用这一方式,也可以包括实践教学讲课、说课比赛、实践教学科研项目答辩等过程。结果评估中可以根据主体的需要和特点,采用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查阅资料、学生评教、针对学生在实践课中所学技能开设技能大赛项目、听取实习单位对学生表现的评价或反馈意见等方式获取相关效果的证明,然后主体通过网络或纸质方式打分。
二、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评估管理
(一)组建评估团队
1.组建内部评估团队。根据评估主体多元性要求,内部评估团队不再是传统的以教学管理者为主体,而是包括实践教学质量管理教学领导、实践教学质量督导教师、实践教学同行教师、学生在内的多元主体。团队构成人员的选择以符合要求的对象进行随机抽选,尤其是同行教师和学生。同时,团队成员的比例构成应合理控制,平衡各类校内评估成员的构成,避免传统评估中只注重领导、督导的评估地位的问题。
2.组建外部评估团队。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的外部评估团队以实践单位为主,同时邀请社会工作教育协会及其他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同行专家、社会工作从业人士参与。学校实践教学管理机构负责联系实践单位,每个实践单位都应有固定人员负责学校实践教学的评估事宜。实践单位相关人员主要在有学生参与的社会工作实践教学过程中和实践教学结束后参与评估。学校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一个评估专家库,包括同行专家、从业人员等,根据实施实践教学评估需要,选取专家库的相关人员参与评估。
(二)设置评估程序
内部评估分四步实施:社会工作实践教学教研室或专业系对照评估指标及其标准自我评估,形成自评报告;内部评估团队通过专业剖析、说课、听课、深度访谈、实地考察、查阅原始资料等手段实施现场评估,形成并反馈评估报告;内部评估团队根据教学效果相关结果评估和自评报告进行分析,形成初步评估意见;内部评估团队不定期考察内部、外部评估的整改意见是否落实。
外部评估分四步实施:社会工作专业实践基地单位根据评估指标和标准就与之直接相关的指标开展评估;外部评估专家开展网络评估,专家阅读、分析内部评估报告、实践单位评估结论,了解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中的成绩与问题;外部评估专家开展现场评估,专家赴学校现场考察,形成、反馈、沟通评估初步意见;外部评估专家组织审核,确认评估结论。
三、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评估指标的设计
本研究选取我校社会工作特色专业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专业培养方案及各主要实践教学环节实施过程的研究,围绕实践教学的四大环节,即实践教学设计、实践教学保障、实践教学运行及实践教学效果,开展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指标体系的构建包括三部分,即指标系统、权重系数和评估标准。在指标选择上参考已有的一些实践教学评估相关指标,突出专业特性,结合以往实践教学经验和专业建设的实际情况,在征询专家意见基础上进行归纳整理,确定具体指标系统、权重系数及阐述对应的评估标准。本文制定的“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包括 4 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40个观测点(由于篇幅限制,具体观测点没有展示出来)。
(一)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设计评估指标系统
实践教学内容的优劣关系整个专业实践教学的成败,是实践教学的核心和基础,决定了实践教学的整体质量。实践教学内容来源于实践教学设计,教学设计是后续实践教学实施的依据,首先应该对实践教学设计环节进行评估。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设计评估指标系统,主要包含设计理念、内容设计、方式设计三项二级指标系统。实践教学内容的设计应该紧紧围绕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并考虑到我国社会工作职业的实际工作需求。在实践教学整体内容的设计上,注意符合社会工作教育相关规范,需要整合优化且难度逐级递进,衔接得当,结构层次清楚,与理论知识相融合,具有可操作性。实践教学设计的方式主要是评估其设计过程中有无充分论证,参与人员构成是否合理等内容,以保障设计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二)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保障评估指标系统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有效运行必须依赖于一整套教学保障系统。教学保障系统是为教学顺利运行提供管理保障及相关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保障的系统,为其他三个系统提供支持。在评估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保障系统时,主要关注实践教学管理、师资队伍、实践资源三项二级指标系统。教学保障系统应该适应社会工作实践教学的实际需要,注重有效的制度化管理,同时提供合理数量和优质质量的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师资队伍和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基地,其中师资队伍必须重视其实务能力及实践能力;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基地必须重视其专业性及本土化。
(三)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运行评估指标系统
教学运行过程直接影响教学效果,教学运行中涉及问题较多,如何更好地实现评估是难点。考虑到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且不同类别的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形式有着各自的特点,主要以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内容的类别作为此部分的二级指标。关于社会工作实践教学内容的分类,可分为导入型、基础型、服务型、研究型实践项目;或导向性、基础性、综合性、项目性实践等。根据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开展的内容,一般以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校内实验、校外实习和自主实习三种形式开展,所以在评估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运行系统时,主要分为校内实验、校外实习和自主实习三项二级指标系统。每个二级系统根据其各自特点设置具体观测点,校内实验主要是与课程配套的,利用实验室,通过角色扮演、情景模拟等方法实现对学生社会工作专业能力的训练;校外实习主要到专业实习实训基地开展实务训练,提升社会工作专业的实际应用能力,这里必须特别重视校外实习的专业性。自主实习主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完成,重在课外时间的利用。
(四)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效果评估指标系统
实践教学效果是对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过程产出的检验和评价,效果的好坏能够一定程度上反映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成败,这一指标是对其他三项指标结果的反馈。这里所说的实践教学效果指的是通过实践教学,社会工作专业学生获得的学习效果及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教学得到的发展成果。所以在评估社会工作专业教学保障系统时,分为学生能力和社会影响两个二级指标。学生能力的培养是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重点目标,学生能力的提升是实践教学效果的重要体现之一。实践教学所对应的学生能力主要包括专业技术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创新思维能力等几个方面。社会影响主要指通过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的开展,专业的社会认同度、学生实践能力的社会评价、毕业生的对口就业情况等方面的变化。
(五)合理确定评估指标的权重
评价体系的指标权重采用德尔菲法(又称专家调查法),以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主要观测点三个递进层次分别确定。专家意见征询过程中,首先确定一级指标要素的重要程度,然后确定二级指标中每一个影响要素的相对重要性,得出对指标体系结构中影响要素的综合评价结果。最终对指标的具体权重分配如下:所有权重之和为100分。从一级指标来看,教学设计和教学运行各占30分,教学保障和教学效果各占20分;从二级指标来看,内容设计占16分,设计理念占10分,设计方式占4分;教学管理占4分,师资队伍和实践资源各占8分;校内实验占10分,校外实习占14分,自主实习占6分;学生能力和社会影响分别占10分。
以上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评估体系的内容和评估指标,是我们进行社会工作特色专业实践教学评估体系构建的初步探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在实际运行后继续改进。
[参考文献]
[1]陈寿根.高职教育专业评估制度的构建[J].教育发展研究,2011(Z1).
[2]吴雪.专业评估:内部学者治学和外部同行评议的协调[J].复旦教育评论,2008(1).
[3]胡炜佳.应用型本科院校专业建设的问题研究——基于安徽“行知联盟”高校的思考[D].芜湖:安徽师范大学,2011.
[4]周军.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模式研究[J].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0(2).
[5]夏权威.高校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教学改革的探讨[J].教育探索,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