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事故处理在公开透明中进行

2015-04-29 00:00:00樊大或
现代阅读 2015年10期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8月16日在天津强调,要对“8·12”火灾爆炸事故彻查追责,给遇难者家属一个交代,给天津市民一个交代,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给历史一个交代。李克强要求每天都要有公开透明的权威发布,要让权威人士出来,及时发布最新情况、回应社会关切。

之后,事故发布会的会风迅速扭转。天津市主管安全的副市长首次出现在事故发布会会场,电视首次完整地直播了媒体提问环节,参加发布会的官员对多数问题也给予了正面回应。

此类事故的调查难度很大,调查需要的时间也较长。公众在相对漫长的等待过程中,要想做到情绪稳定避免无端揣测,离不开公开透明而且权威的信息发布,权威发布一旦跟不上,就容易形成谣言满天飞的不利局面。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如果缺乏公开透明的发布信息,就容易发生舆论次生灾害,恶化事故处理的舆论环境,给善后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除了事故本身令人揪心、痛心,天津港爆炸事故背后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也让舆论高度关注。这种复杂情况的出现,让公众对这起事故的处理过程更为敏感,对事故处理的信息需求也更为强烈,这就要求各相关部门在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方面,必须做更多深入细致的工作。

天津港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发生后,中央的态度是明确坚决的,严查严办也是确定无疑的。而对中央坚决态度的传达,不仅要靠事故的最终处理结果,也要依靠公开透明的处理过程。公众对政府的谨慎应给予理解和充分的信任,同时,政府部门应坚决摈弃一些不合时宜的旧观念、旧做法,要相信公众的成熟理性,让事故处理在公开透明中进行。

此次重大事故发生在天津港,天津港在行政功能上,隶属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但在业务上又归交通部管理,这种特殊性决定了某些事故信息的披露只能依靠天津港方面。然而事故发生很长一段时间天津港领导一直未现身发布会,这无疑让信息发布的公开透明以及权威性产生瑕疵。另外,公众对肇事的瑞海公司有关股东的身份和现状极为关切,天津市有关部门应当积极与介入调查的最高检沟通配合,及时将瑞海公司股东的相关信息公之于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