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农民工”如何落地

2015-04-29 00:00:00
财经 2015年35期

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明年的经济工作,其中房地产去库存和农民工市民化被赋予重要的意义。文件中虽未直接将两者挂钩,但通过农民工市民化来化解房地产库存的意图彰彰明甚。

囿于各种压力,特大城市和大城市难以承载更多外来人口落户,而三四线城市是房地产库存压力大的主要集中地,如果两者能顺利结合,其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一方面供给侧管理将取得重大成果,房地产去库存可期,泡沫得以消化,巨大存量资金得以盘活,中国经济进一步发展将获得新动力;另一方面农民工群体能够享有各种形式的城市化红利,除了有利于提高农民工福祉和素质,有利于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农民工自身消费能力的提升还将为经济发展提供进一步的支撑。

美好的愿景欲落到实处,还需要理顺一些长期梗阻。除了加速户籍制度改革这一事关农民工进城落户的关键举措之外,如何让农民工在城里留得下待得住是更深层次的挑战与考验。这其中最重要的一环当然是就业。长期以来妨碍农民工摆脱候鸟状态的一个关键,就是就业地与居住地相距遥远以及就业前景的长期稳定预期不高。近年来随着产业转移的推进和内地城镇化的发展,这一状态有所改善,但实事求是地讲,三四线城市和小城镇在现阶段的就业容量依然有限,这在相当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在上述地方落户的意欲:既然依旧两地奔波家人相隔,何必急于交出具有准社保功能且升值前景可期的田地“洗脚”进城呢?

目前而言,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的一个重要发力点,是努力实现就业地和居住地的相对匹配。高铁建设的进一步推进,高铁网络的进一步密集化,以及更多对距离和运输成本不那么敏感的新兴创新型企业的出现,应该会起到一定的作用。此外,一个城市群内部的大中小城市之间如何更多打破行政藩篱,实现土地用地指标、税收和基础设施资源等在内的利益协调和共享机制,促进区域内生产要素的更合理流动和产业的更合理布局,从而为企业向三四线城市和小城镇转移创造更有利的空间,还有不少文章可做。

实现就业地和居住地相对匹配,需要人们打破常规思维,从某种形式的代际居住和人力资源的合理化再布局入手加以推进。大城市因其各种要素资源的超强汇聚能力适合年轻人打拼,而其无可避免的因人口集聚所带来的城市病并不适合退休人群养老,因此实现合理化分流,使年轻人以租住形式为主安心在城市打工,使老年人以养老居住模式为主安心在三四线城市和小城镇养老,或将成为一个突破口。这将带来一个多赢之局:缓解大城市病,满足年轻人就业、创业和创富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缓解三四线城市和小城镇房地产库存压力,以及伴随养老人群迁入而为三四线城市和小城镇带去的各种市场需求和就业资源,从而避免小城镇的空心化和荒芜化等等。

这首先需要政府加大相关投入,比如在大城市围绕非户籍就业人口做好保障性住房供给以及相关配套的教科文卫资源,与此同时在三四线城市和小城镇加大医疗等相关养老配套资源的投入。此外,一如建立经济资源的协调和共享机制那样,大中小城市之间也应尽快打破行政藩篱,做好医保社保等公共福利资源的可流转工作,从而便利化人们的择居,并在此基础上稳妥有力地推进大中小城市间公共福利资源的均等化。假以时日,一个更大范围内和更长时段的人力、就业、居住和福利资源的合理布局和流动机制将得以建立,进而形成年轻时在大城市攒身家、退休后去小城镇终老的代际和区域间工作和生活空间的良性置换循环。

除了推进大中小城市之间资源的对流,城乡之间的资源对流也应加以推进。一段时间以来,关于租用改造乡村住宅实现归隐田园梦的讯息不绝于耳,这也表明个人和机构资本已经注意到乡村居住资源的升值潜力。有关方面在稳妥的基础上应该对此给予更大的政策空间,资本下乡盘活乡村居住空间并带去发展资源,农民能够带产进城成为三四线城市和小城镇住房更有实力的买家,无疑将带来另一个多赢之局。

总之,如果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中能主动还权赋能让利,让农民工更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则善莫大焉,其意义将大大超越化解房地产库存一端。从经济层面而言可以实现供给侧和需求侧改革并举,进而为经济新常态落地提供坚实基础,从政治层面而言,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社会主义”部分得以真正做实,中国梦得以落地,则中国故事的感召力和中国模式的吸引力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