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玉文
人和人要想和睦相处,首先得沟通、理解和尊重。民族与民族之间也一样,要同檐相安、似水相交,就必须得相互理解和尊重。
理解是一个了解、明白、赋予同感的过程。而要达到理解,就必须得接触、交流、认识、并付之于情感。人的天性基本是一致的,只是后天的经历不同(包括生存环境、家庭学校教育、社会历史影响、个人的遭遇努力等),故而形成不同的世界观、价值观、性格特点及行为准则。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特有的自然、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活环境,塑造了一个民族特有的人文特征,其思想观念、言行举止均有所差异甚至是相悖,作为同处一“室”、休戚与共的中华各民族,都应该相互了解,在接触、交流、沟通中达到理解;同时,作为地域、国家的共同体,各民族又在文化、历史、努力方向又有许多的相近,有着共同的基础和利益,所以我们更应该也能够相互理解,求同存异,协调进步。人类的情商和智商是大体一致的,只是表现不同而已。
当然,人与人、民族与民族间的相处,仅理解是不够的,还要相互尊重。尊重是情感的体现,它首先需给予重视,而不是轻视或漠视,同时还需相互尊敬、以礼相待,相互学习、互补短长。前面说过,中华各民族同处一“室”、休戚与共,有着共同的基础和利益,还有过共同的命运,共同奋斗、水乳交融的历史,是同一大家庭的兄弟姐妹,每个民族的兴衰都牵动着兄弟民族的神经。而且各民族都有自己辉煌的历史和创造历练而就的智慧、文化、品格和精神,相互间都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尊敬。要礼遇、相习共同的东西,也要包容和接受不同的东西,敬其所长,容其所短,这样才能达到友好往来、和谐相处。
由于所处地域、历史背景以及社会发展速度的不同,各个民族的现代文明程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而且,人数的多寡、经济的比重,又决定了社会的主流现状和发展方向。多重因素导致少数民族在整个中华民族这个大族群中仍处于弱势地位,在社会生态、交流语境、心理制衡等方面仍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对等。这种主客观上的自然形态单靠国家的民族政策和调控很难完全如愿,还需各阶层人们给予重视,共同来改进。
为建设各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国家各领域各阶层无不倡导和探讨如何实现民族认同、国家认同,这对于稳定社会、凝聚力量无疑是件担纲之事。实现中华民族认同、国家认同是大势所趋、国家所需,要实现这一认同,不仅要有政策和法规保障,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要做到真正的落实,不回避、不怵头。只要把处理民族事务、民族问题乃至民族间交往建立在理解、尊重的基础上,并真心实意地为对方着想,各种矛盾都可以迎刃而解。当然,实现这一认同,并不是一蹴而就的事,不宜急于求成,它需要关系的进一步容洽、相互间的真正认可、各方的自觉接受和行动中的共同追求。需要强调的是,没有思想、心理、行为上的理解和尊重,名义和形式上的认同只会形同虚设,甚至会走向逆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