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仙
导语:任何一个国家,在空气污染问题上的觉醒与抵抗,都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可以这么说,空气污染是一个慢性病,平时减少外出戴个口罩,倒也不觉得严重影响身体健康,而且治理空气污染牵涉太多利益格局,于是民众与政府对其的态度也是能忍则忍;但是,这种慢性病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会在多年以后,以一种恐怖的方式、意想不到的时间迅速重创人类。
给中国人看的经验教训,已经清清楚楚写在西方的历史上了。
百年的忍耐
1853年,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狄更斯发表了他的代表作《荒凉山庄》。在这部著作中,他对“雾都”伦敦是这样描写的,“雾笼罩着河的下游,鳞次栉比的船只之间,在这个大而脏的都市河边的污秽之间滚,滚得它自己也变脏了。”而这种“沁入人心深处的黑暗”实际上从19世纪初就开始困扰着伦敦市民,在1813年伦敦的报界出现了第一则空气污染的报道,那篇报道写道,伦敦被一种闻起来像煤焦油的烟雾所笼罩。相关的报道还出现在1873年,严重的空气污染使得伦敦的死亡率比平常上升了40%。
工业化让“快乐的英格兰”变成了“黑色英国”,英国冶铁中心谢菲尔德成为一座肮脏的城市,由于铁匠铺没有高高的烟囱,冒出的黑烟就直接排到街道上去;在当时的蒸汽机和船舶制造中心伯明翰,城市里始终回荡着锻炼钢铁的声音;而在伦敦,经常弥漫着黄色的烟雾,于是有了著名的“雾都”称号。工业不仅带来空气污染,也让英国的河流遭到重创,最典型的是“母亲河”泰晤士河,工业污水不经处理就排放到河流中,导致泰晤士河臭气熏天,鱼类几乎绝迹,美丽的泰晤士河变成了一条“死河”。
从19世纪初开始到20世纪中期,在100多年的时间里英国人不是没有想过种种办法来治理严重的污染。比如说,早在1843年,英国议会就讨论通过了控制蒸汽机和炉灶排放烟尘的法案,1863年、1874年和1906年三次颁布《碱业法》,要求碱行业抑制95%的排放物,采取措施控制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但享受着工业革命带来的最繁荣、最有活力的城市经济,人们对环境污染还是太轻敌与太乐观,直到1952年伦敦烟雾事件惨剧的发生。
不止英国,相继完成工业革命的多个先进国家,如美国、德国、日本也经历过如同英国一样的环境污染。美国的芝加哥、匹茨堡、圣路易斯等工业城市煤烟污染相当严重;19世纪末20世纪初,德国工业中心的上空长期被黄色的烟雾所笼罩,多条河流因为工业污染导致鱼类灭绝;20世纪初的日本,明治政府加大足尾地区铜矿开采力度,但毒水却危害了农田,造成几十万人流离失所,这个事件是日本最早的环境公害问题——“足尾矿毒事件”。
在工业革命后,英国形成了“先污染,后治理”的典型模式。这种模式的基本是环境库兹涅茨曲线,1955年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提出收入不均现象随着经济增长先升后降,呈现倒U型曲线关系。这一理论延伸到环境科学领域,即为,随着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环境污染由低趋高;但当经济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到达某个“拐点”以后,环境污染就从高趋低,环境质量得到改善。
这个理论无疑是一剂“放心药”,而在实践中,无论是“雾都”伦敦还是“雾城”洛杉矶,早期工业国家城市的发展也确实走过来这样一段路。一个原因是因为工业化初期人们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不够,另外一个原因也是当时很难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支撑起环保事业。就连20世纪初的环保运动,也是功利性的。如开始于20世纪初的美国现代环保运动,当时的环保意识与当代不同,更多是为了持久的工业开发而保护资源,是一种更为精明、长久的利润获取方式。而很快,这种由中产阶级发起的运动很快失去了群众的支持。
艰难的觉醒
先进的工业国家们终于为他们的乐观与放纵付出了代价。1930年12月1日,整个比利时大雾笼罩,在大雾的作用下,马斯河谷工业区内13个工厂排放的大量烟雾弥漫在河谷上空无法扩散,有害气体在大气层中越积越吼,终于于第三天12月3日开始,河谷工业区有上千人突发呼吸道疾病,一个星期内有63人死亡。
在美国洛杉矶,40年代就拥有250万辆汽车,每天大约消耗1100吨汽油,排出1000多吨碳氢(CH)化合物,300多吨氮氧(NOx)化合物,700多吨一氧化碳(CO),另外还有炼油厂等石油燃料排放,这让洛杉矶的上空从1943年开始就笼罩在一种浅蓝色烟雾中,常常使整个天空都浑浊不清。1952年,洛杉矶发生第一起光化学烟雾事件,65岁以上的老人死亡400多人;1955年9月,洛杉矶又发生一起污染事件,两天之内,65岁以上的老人又死亡400余人,许多人出现眼睛痛、呼吸困难的症状。
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多诺拉镇也发生过严重的空气污染事件。这个小镇集中了多家硫酸厂、钢铁厂、炼铁厂,而这个镇坐落于一个马蹄形河湾内侧,两边的山丘把小镇夹在了山谷中。1948年10月,多诺拉镇气候潮湿,天空中一点风都没有,在这样的天气状况下,工厂仍然持续不断排出的烟雾被封闭在山谷中,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二氧化硫的气味。这次事件造成小镇里的6000多人突然发病,其中20人很快死亡。
伦敦无疑是工业污染的重灾区,生活在当代的人或许很难想象当时的伦敦污染有多严重。伦敦最早的有毒烟雾事件可以追溯到1837年2月,那次事件造成至少200名伦敦市民死亡。1952年12月4日至9日,伦敦上空受高压系统控制,大量工厂生产和居民燃煤取暖排出的废气难以扩散,积聚在城市上空。伦敦城被恐怖的黑暗所笼罩,马路上几乎没有车,人们小心翼翼地沿着人行道摸索前进。在大雾持续的五天里,伦敦死亡人数达到5000多人,在大雾过去的两个月内又有8000多人相继死亡。但伦敦的毒气悲剧被还没有结束,1956年、1957年和1962年又接连发生了十二次严重的烟雾事件。直到1965年后,有毒烟雾才从伦敦销声匿迹。
但即使惨剧发生,伤亡重大,污染的治理也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伦敦事件后,英国政府的第一反应是推卸责任,认为政府不应该为污染负责,在民众的压力下,英国政府于1953年成立由比佛爵士领导的比佛委员会,专门调查烟雾事件的成因并制定治理方案。在比佛委员会的推动之下,1956年,英国国会通过了世界第一部空气污染防治法案《清洁空气法》。该法案规定在伦敦城内的电厂必须关闭,只能在大伦敦区重建;工业企业建造高达的烟囱,疏散空气污染物;大规模改造城市居民的传统炉灶,减少煤炭用量。并在冬季实行集中供暖。
而作为世界上最发达国家的美国,从发生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到发现雾霾的根源,再到《清洁空气法》的建立,则经历了20多年的时间。1943年,洛杉矶光化学烟雾事件发生后,政府与研究者都认为“肇事者”是位于市区的南加州燃气生产厂。但是,在这家生产厂关闭停业后,有毒烟雾并没有减少,发生频率更加高了。人们意识到,雾霾的产生原因并不简单。直到1952年,加州理工学院化学家哈根-史密特提出,雾霾的行程与汽车尾气与光化学反应下的气粒转化有着直接关系。他的研究成为美国治理空气污染的里程碑。
论起美国与英国等发达国家治污的经验,最重要的一条在于民众与政府一起持续不断地推动立法的完善。在英国,1956年颁布了《清洁空气法》,成立了由住房和地方政府部的部长出任主席的清洁空气委员会,空气污染治理就从立法层面被提高到绝对的高度。此后,该法案在1968年与1993年又进行了两次修订。1974年,政府颁布了《污染控制法》,规定和限制了油品(用于机动车或壁炉)中硫的含量,这些措施有效地遏制了烟尘控制区的范围。此后,《环境法》、《空气质量标准》等法律的推出,为英国治理空气污染制订了完善的法律基础。
在美国也是如此,尽管在法律制订过程中,加州政府对汽车装备标准的规定遭到了汽车公司的抵制,而提倡新型燃料则惹怒了石油大亨们,但民众还是不断地推动立法的进行。如在1970年4月22日,2000万民众在全美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呼吁环境保护,终于促成了1970年联邦《清洁空气法》的出台。此后,《清洁空气法》在1977年、1990年两次通过修正案,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体系建立起来了。
中国,醒了吗?
中国的工业化比西方晚了100多年,自然,中国人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也晚了100多年。近30多年来的工业化发展,中国政府已经认识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性,并提出坚决不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是,伴随着粗放型制造业过快的扩张,中国一系列环境问题出现了,1994年淮河水污染事件、2004沱江“3.02”特大水污染事故、癌症村遍布全国各地,以及近几年“雾锁中国”的雾霾频发,已经让人看到中国实际上已经走到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在法律的制订上,也是异常艰难与漫长。中国早在1979年就出台了《环境保护法》,直到去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保法修订案》,完成了25年来的首次修订,被视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 是“有牙齿”的环保法,对污染是“零容忍”。在立法方面还有这样一个插曲,2008年,有关方面曾召集专家探讨奥运会空气质量对策。当时有专家提议,可以把美国的《清洁空气法》翻译过来,作为制定政策的参考,可是后来发现,这个法律根本没法翻译,光是英文版文本就有几十万字,译成汉语要上百万字,因为这样的原因没有实现。
但可以看到的是,中国用30年的时间,几乎走过了世界工业化200多年产业发展的各个主要阶段。因为经济积累已经都到了一定阶段,又有了经验教训在前,并随着中国人的环保意识已经觉醒,中国对环境的治理可能也会像工业化那样,大大缩短时间。
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发言人傅莹表示,环境保护法是综合法律,仅有一部法是不够的,现在人大正在对一系列相关的法律“动大手术”。西方国家治理污染至少用了半个多世纪的原因,并且,现在仍然在继续,中国的洁净空气之路,我们用时间努力与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