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山:打造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品牌

2015-04-23 19:22
中国扶贫 2015年2期
关键词:巫山县巫山高山

近几年,重庆市巫山县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总体部署,积极适应农村综合改革新要求、适应城镇化建设新形势、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目标,把搬迁工作放在民生实事之首,融入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大局,在打造品牌中释放潜力,造福群众。截至2014年5月,该县完成了一村两社整体搬迁,搬迁入住4320户17294人,其中贫困人口6410人。

对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巫山县坚持党委政府统揽、部门齐抓共管,各级干部齐上阵,主要领导亲自抓,瞄准制约搬迁工作的难题,集中力量进行破解。该县定期召开高山生态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每周召开生态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

县里先后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意见》、《巫山县2013年生态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巫山县生态扶贫搬迁有关问题解答》、《巫山县生态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生态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办法》等十多项政策文件,确保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有章可循”。

此外,全县还抽调发改、农委、扶贫等三部门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县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解决各乡镇必要的工作支出,充分保障生态扶贫搬迁工作人力、财力需求,没有出现乡镇搬迁工作中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

资金是搬迁工作得以顺利启动和进行的重要保证。为此,巫山先后整合退耕还林、人畜饮水、农村公路、以工代赈、少数民族等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生态扶贫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产业发展,县财政按照2000元/人的标准共配套资金2600万元,拿出北碚对口支援66%的资金和山东烟台、广东、三峡集团、市委宣传部帮扶集团援助本级财政资金中的2250万元,用于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基础设施配套建设。2013年共整合各类资金9872万元用于生态扶贫搬迁配套建设,有力确保了46个集中安置点建设。

“一方水土能养一方人”

巫山县把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定位为促进辖区人口、乡镇合理布局的切入点,不贪大求洋,不搞冒进,而是按照搞好安置促搬迁,搬迁出来安置好的思路,跳出搬迁抓搬迁。继2010年在全市第一个完成庙堂乡整体搬迁后,又实施了以村社为单位的整体搬迁,按照集中安置占比不低于70%的要求,大力推动集中安置,有效突破了“一方水土难养一方人”的困局。

在搬迁前期规划中,巫山坚持规划符合生态涵养发展的总体定位,切实搞好与城乡统筹相结合,鼓励小城镇发展;与乡村旅游发展结合,将生态扶贫搬迁安置点打造成全县乡村旅游景点;与美丽乡村建设结合,将生态扶贫安置区建设成为全县首批美丽乡村示范区。除此之外,县里还建立集中安置点规划审查制度,严格统一规划布局、统一配套设施、统一风貌设计、统一用地调配和统一标准验收。

土地问题是搬迁工作的难点,2013年巫山全县启动建设的46个集中安置点仅用耕地32亩,其余均为荒山、河滩和其他废弃地,这得益于搬迁工作开展前,县里在充分评估生活,生产基础条件,环境容量及地质安全前提下,将搬迁规划与新农村建设、产业园区打造、乡村旅游发展、景区周边规划、集镇拓展衔接,尽可能避免占用耕地,避免重复建设,节约资源和成本。通过采取政府统一赎买、承包地按比例置换等方式,巫山集中解决土地供应问题,为集中安置点配套预留生产用地。安置房建设主推以群众为主的自建模式,政府则对集中建设房屋实行限价政策,以此来降低全县搬迁工程的总成本。

在建设过程中,巫山按照发展中心村、保护特色村、整治空心村的要求,采取沿交通干线串珠布局的方式,科学引导农村住宅和居民点建设,方便农民生产生活。重点在境内靠近主要交通干线的地区布局小型集中安置点39个,目前共安置7415人,占已搬迁人数的43%。在资源禀赋条件好、基础设施相对完善的中心场镇,规划集中安置点8个,安置1900人,占已搬迁人数的11%。同时将安置点基础设施建设与原有场镇建设一并规划,不仅妥善提高了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还完善了原有场镇功能,优化了场镇布局,使搬迁群众和原有居民同步受益,促进了搬迁群众和原有居民的融合,增强了集镇对人口、资本、就业的吸附能力。

安居之后更要乐业

巫山县将安置点后续产业发展纳入全县发展总体规划,把搞好后扶,促进搬迁群众安稳致富与调结构、惠民生工作统筹起来,着眼增收进行帮扶,做好帮扶促进增收,形成操作性强的到户产业发展专项规划,促进了产业提档升级。

一向农业要特色。积极引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做到产业发展和搬迁入住同步,引导有实力的生态型企业向搬迁区转移,增加搬迁农户的土地转让收益。针对贫困户发展产业,按照每户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从种养业入手,帮助每户至少发展1个小型种养业,并将责任落实到干部人头。同时,对其他非贫困户因户施策,科学设计,结合全县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县财政安排5000万元、整合各部门资金1.2亿元,重点帮助搬迁安置区域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效益产业,规模化发展茶叶、烤烟、中药材和小水果。

二向工业要后劲。巫山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盘活搬迁安置点生产经营用房、原集体经济组织闲置资产、预留生产用地、闲置劳动力等资源要素,瞄准特色手工业、小型加工业进行招商引资,通过明确就业指标等办法,促进就业,以业增收,拓展增收渠道。目前共引进企业3户,总投资5000万元,解决180人就业,人均年收入1万元以上。

三向服务业要效益。全县按照生态涵养发展要求,结合小片区扶贫综合开发、乡村旅游打造等,扶持搬迁群众发展农家乐。仅2014年上半年,就累计接待乡村旅游游客15万人次,综合收入达到1亿元。同时,整合农委、人社、扶贫等部门培训资源对搬迁户进行技能培训,鼓励、引导搬迁群众自力更生发展特色服务业或务工创业。

从被动到主动

在搬迁工作中,巫山县强化宣传引导,把“要我搬”转变为“我要搬”,努力营造浓厚氛围。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针对故土难离等思想观念,充分尊重贫困群众意愿,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县委书记何平、县长李春奎等领导多次深入贫困村召开群众座谈会、院坝会现场办公,面对面宣传有关政策、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组织工作组结合调查摸底,进行针对性宣传,采取印发宣传单等形式送政策、送信息下乡,使有关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村社干部利用乡土优势在田间地头、劳作间隙进行适时宣传。

县里组织贫困村的村社干部和未搬迁群众参观搬迁安置点,让他们能够实地感受搬迁前后的巨大变化,并动员已搬迁人员利用邻里关系、亲属关系做工作,介绍搬迁切身体会,采取逐家逐户算帐的方式,算清经济帐、社会帐、子孙后代成长帐,让大家明白搬与不搬就是不一样。

巫山还协调《重庆日报》、新华网、《城乡统筹》杂志等对全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进行专题报道,安排《巫山报》、巫山电视台、巫山门户网广泛宣传搬迁巨变、搬迁中的典型事迹、搬迁后的致富典型,用身边人讲故事、讲身边人的故事,从而提高了搬迁工作的知晓度、认同度。群众自愿搬迁、自主搬迁的意识得到加强,积极性高涨,各级干部群众要求增加搬迁指标的愿望非常强烈。

因为要求搬迁的人口多,巫山为了最大程度充分发挥搬迁资金扶贫效果,集中力量实施差异化补助。县财政每年安排2680万元用于贫困户搬迁补助及安置点建设,制定贫困户差异化补助办法,并充分利用宅基地复垦政策,针对部分有搬迁意愿,但自身无能力实施搬迁的贫困农户,制定了领导干部“一对一”帮扶措施,全县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结对帮扶1?2户,并协调农行、农商行为搬迁户建房贷款,扶贫解决贷款贴息,多渠道化解贫困户搬迁难和集中安置点建设资金筹措难两大难题。

县委、县政府把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纳入重点督查督办体系,建立月度督查制度,认真落实“一月一调度、两月一检查、一季度一考评、半年一小结、年终一总结”的督查机制,将督查结果与年度生态扶贫搬迁资金分配挂钩,并对工作不力的乡镇、部门实行问责。推动乡镇、部门班子进一步优化、力量进一步强化、投入进一步量化、考核进一步硬化,确保全年整合各类资金投入生态扶贫搬迁不低于6000万元,人均资金高于5000元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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