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继红 任书东
所有的文明都是人类创造的。但是,与渔猎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不同,生态文明是在人类较为充分地认识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关系的基础上自觉创造的。人类特有的能动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此得到集中体现。为此,东西方学者都在极力探寻并建构这种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西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在回应和批评西方绿色思潮对马克思主义的质疑时,把目光投向了历史唯物主义。但历史唯物主义在他们那里是碎片化的镜像,为他们建立技术 “分散化”、生产决策 “非官僚化”的生态社会主义服务。而国内一些学者梳理出的所谓 “马克思主义的生态理论”又仅仅专注于马克思恩格斯人与自然的思想,不能很好地反映人与环境特别是生态环境关系的复杂性。有感于此,我们试图把从马克思恩格斯到普列汉洛夫、从前苏联生态环境建设经验到今天中国的探索等方面的思想资源融合成更为系统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使之成为引领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指南。
生态文明是人类通过对自己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关系进行反思而设计出的一种复合型的新型文明形态。它高于过去以某一种单纯的生产劳动类型命名的文明形态,但又包含它们的全部内容;它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对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的征服“理性”和制度安排,但又离不开以人为本的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谐相处的主题;它既是集人类未来生存理想、价值追求和美好愿望为一体的远大目标,又是人们必须严肃认真应对的现实。具体说来,就新文明思想领域而言,它实现了自然观和历史观的统一;就新文明前进的动力而言,它实现了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统一;就新文明发展历史过程而言,它实现了自然史与社会史的统一;就新文明主体而言,它实现了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统一;就新文明的价值体系而言,它实现了自然主义和人本主义的统一。要建设这样一种新型的文明显然需要一种全新的思维、全新的理论基础。
西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笼统地把这种新理论指称为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科学的生态文明理论应该以历史唯物主义为基础和指导。这种观点,比起西方绿色思潮把历史唯物主义看成是同技术决定论、人类中心主义一类的理论而断定历史唯物主义不能作为建设生态文明理论基础的观点来说,无疑更趋近真理,值得一定程度的肯定。但是,历史唯物主义毕竟是揭示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适应于一切社会当然也适用于一切文明。所以,它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义表现为普遍性而缺少特殊性,并且这种普遍性更注重社会结构、社会发展的动力分析,容易遮蔽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环境特别是生态环境的关系。而国内把人与自然关系为核心的 “马克思主义生态理论”当作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基础的观点之所以显得 “狭隘”,是因为人与自然的关系本身就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部分并贯穿其始终,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应有之义。在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它是认识人与社会关系的前提条件。生态文明是一个高级的综合文明,需要复杂性理论指导,仅仅一个理论前提无法承担如此重任。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在历史唯物主义理论体系里既有共性也有个性、既有分析也有综合;其地理环境、社会环境的概念本质上既反映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又反映了人与社会的关系;而且,还以生产力发展的状况、水平为中心合理地解决了地理环境与社会环境、人与 “两个环境”之间的关系,从而使自己具备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支持的基本功能。
任何一种全新的理论都不是凭空掉下来的,都必须在梳理继承前人的思想资源之后发展起来。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就是在吸取了地理学派,特别是地理环境决定论等观点的合理思想成果的基础上不断发展而来。一百多年来它经过几代马克思主义者的创新与传承,已经形成了包涵如下要点的系统理论:一是人的地理环境论,着重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二是人的社会环境论,着重解决人与社会的关系;三是在人的活动影响下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关系论,着重解决自在自为的自然与人化了的自然和创造出的 “自然”之间的关系;四是自然—人—社会三者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论,着重解决人所处的环境良性循环、活性运转的问题。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在这个方面超越了前人,为我们构建建设生态文明的理论基础提供了优质的思想资源。
过去,在教科书中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常被简化为在生产力发展状况和水平主导下的地理环境社会作用的论述,实际涉及的仅仅只是地理环境与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讨论的只是地理环境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水平不同而表现出来的不同的社会功能。这对批判地理环境决定论,揭露其错误实质是管用的,但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基础就显得单薄了。现在,丰富和发展这种理论已经具备了两个现实条件:一是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实践的需要。这种需要比几十所大学更能推动理论建设。二是国内外学者从不同的学术视野对以上四个方面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梳理,思想资源已挖掘得比较全面,理论脉络也逐渐清晰,为全面综合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首先,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视域看,人的地理环境论是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的理论基石之一。人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对于人具有先在性,人依赖于自然。这是旧唯物主义就有的观点,并于18世纪形成地理环境决定论。马克思的过人之处在于他在承认人是自然一部分、自然的先在性的同时,创造性地提出了属人的自然、人化的自然。自然被理解成 “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被理解成 “人的无机的身体”①。这样他不仅把人作为自然的存在物来把握,而且把自然作为人化的东西来把握。遗憾的是像这样辩证论述人与自然关系的天才思想并没有为后辈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理论学者所重视,从而造成这一基础性缺位。
其次,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视域看,人的社会环境论是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的逻辑铺垫。18世纪法国唯物主义者大谈 “环境”创造人,所谓的 “环境”多指社会环境,当然也有自然环境因素,因为社会本身就是自然长期发展的产物。而马克思恩格斯则认为旧唯物主义只看到环境创造人,没有看到“同时人也改变环境”,人既是历史舞台的演员又是观众。这些人与社会双向互动、连为一体的思想,是在对人生存的自然环境肯定的基础上对人的社会关系的进一步完善,是对人的自然本质和社会本质的全面说明。如果这样的思想还游离在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之外,对于我们生态文明建设将是非常不利的。
再次,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视域看,在人的活动影响下的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关系论是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的理论框架。在这个问题上,刚刚站在工业文明大门口主张 “地理环境决定论”的学者只能总结出渔猎文明和农业文明时代自然环境对人的性格特征、生活方式、社会制度决定性的一面;而在工业文明深度发达时代,以普列汉诺夫为代表的前苏联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者虽然涉及到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关系,看到了社会环境的不可或缺性,但基本上还是属于有条件的地理环境作用论。社会生产力发展的状况和水平只不过是这种关系的“变量”。近年来崛起的西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过多地强调资本主义制度的作用,把一切自然地理环境的破坏、生态环境的危机都归罪于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又走上了另一个极端。其实,早在1950年前苏联学者伊凡诺夫·欧姆斯基就讨论了 “资本主义社会对地理环境的影响”和 “社会主义社会中对地理环境的改造和利用”②。现在看来对二者关系的认识总是停留在两个极端,对于生态文明建设无疑是有害的。
第四,从生态文明建设的视域看,自然—人—社会三者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论是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的理论核心。这三者的相互作用是由两个相互联系的 “变换”系统完成的:一是通过生产实践实现的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二是通过交往实践实现的人与社会之间的物质与非物质的变换。马克思指出: “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为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③而按 《资本论》的逻辑,通过交往实践实现人与社会的物质和非物质变换则创造价值。使用价值和价值是形成人类一切文明类型的最基本最关键的要素。由于包括工业文明在内的以前的文明都是自发地积淀而成的,所以,人们基本上没有从这两个 “变换”的统一的角度来推动文明发展和享受文明成果。而生态文明建设必须纠正过去习惯上的偏颇,抓住三者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理论内核,开拓出两个 “变换”整体推进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思路。
国外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学者从马克思恩格斯经典著作中吸取理论依据并试图用生态社会主义来解决生态危机、建立生态文明的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如日本的岩佐茂就认识到, “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并不是僵死的,而是相互作用的动态关系。因此我们不能在只有人才是能动的、自然是受动的那种人对自然的单方面作用关系中,而应在人与自然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中来理解这一关系”④。但他们用对资本主义社会生态危机现实的批判代替理论的批判与创新,用对生态社会主义的虚幻代替实实在在的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是与指导具体的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有一定距离的。而现有的历史唯物主义体系中的地理环境观点的内容又太狭窄了,难以担当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任,因此必须对其内容进行大幅度的改造和发展,重建符合中国国情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
首先,从文明发展史的角度来看,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同发达国家比较有以下不同:一是中国正处于农业文明向工业文明过渡时期,人的综合素质和社会制度体系的完善程度还远远赶不上工业文明成熟的国家。中国一边要补好工业文明拉下来的课程,一边必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顶层设计。二是这种顶层设计没有经验可循,没有榜样可以学习。我们不可能走西方工业文明 “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如何建设生态文明西方发达国家虽然实践上走在我们的前面,但是他们也没有总结出系统的经验。即使在实际操作层面,他们那种把有损于环境的产业都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的 “环境殖民主义”做法,我们也是不能学的。三是我国幅员辽阔地理环境复杂,再加上社会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有些地区自然环境破坏严重,有些地区则地理环境保护良好,生态文明建设的政策方针不能一刀切。
其次,从现有的相关理论结构指导实际的张力来看,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呼唤理论创新。我国现有的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理论,最为重要的当然是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是在反思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发展的旧路和总结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来的。它在指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方向的同时也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标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在生态文明建设上的理论自觉。在这一理论框架里,如何处理好人与自然环境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人与社会环境的关系、如何深度把握自然—人—社会三者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内在规律等等问题都需要予以说明。所以指导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结构上必须体现层次性:顶层设计和具体策略相结合;内容上必须体现完整性和复杂性: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同中国传统文化的相关思想相结合、同中国共产党的理论探索成果相结合;价值方面必须体现未来性:要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建设人类新型文明的光荣使命结合起来。
再次,从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活动的需要来看,只有综合化系统化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才能解决生态文明建设的实际问题。生态文明就是人类在自然—人—社会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过程中实现三者的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生存状态。作为人类迄今为止最高的文明形态,它既有一般性的要求,也有个别性的表现,这是它与工业文明的不同之处。工业文明的资本、市场、生产线甚至包括城市建筑等等都有全球化的相似之处。而生态文明则不然,它的内容具有普遍性,形式却具有个性特征,是共性和个性的统一。工业文明的产生是遵循以一般模式向世界扩展,一般规律引领个性发展的路子实现其存在的;而生态文明应该是遵循相反的路径:从个别到一般的生成模式。这就要求中国的建设者在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内容上必须按生态文明的一般要求建设,使生态文明具有国际化水准;另一方面又必须依据中国的地理环境、社会环境和人的素质情况,把中国特有的自然—人—社会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作为统一的工作对象,找到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的可行之路。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能够在建设实践中为这种特殊性提供解释的模型和建设的依据。
综上所述,我们把作为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概括为如下几点:一是以科学发展观的思想、价值和制度设计等方面为统领,彰显出建设新的生态文明高度的理论自觉;二是以统筹兼顾自然地理环境、社会人文环境为两翼,因地制宜,凸显生态文明建设的多样性共生共荣;三是以促进自然—人—社会三者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为核心动力,打造生态—经济—制度的良性循环圈,以促进区域实际生态—经济—制度的良性小循环带动大循环,从而让整个社会生态文明建设有序运转起来。总之,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是关于科学发展观统领下的人与自然关系理论、人与社会关系的理论和人的活动影响下的自然与社会关系理论的概括和总结;是关于自然—人—社会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不断推动生态—经济—制度进步的生态文明建设系统理论。
生态文明是人类崭新的文明形态,也是当代人们追求的理想境界。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为此必须在三个重点方向着力:一是改变旧观念,创造新的理念;二是以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为基础着力推进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社会良性发展;三是加强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可以从人与自然关系的认识维度引领人们建立新的观念体系;可以从把握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两个物质 “变换”的必然性和自然—人—社会相互作用规律的维度探讨生态文明发展的深层动力体系;可以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相互关系的维度中找到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钥匙,使“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划得以实现。
首先,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中的人与自然关系的理论是引领我们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关系,形成人与自然关系新观点、新思想的有力工具。在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西方有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论的对立;中国有 “天人合一”和“人定胜天”的两极,并由这两种对立的观念演化出人类与自然一系列对立的行为:人类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也遭到了恩格斯早就断言过的 “自然界的报复”。这种报复不仅制约了人类社会发展,甚至直接威胁人类自身的存在。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自然的人化和人的自然化的统一;是建立在价值标准上的自然尺度和人的尺度的统一;是建立在操作层面的利用自然和保护自然的统一。这些思想不仅远远地超出了 “两极对立”的形而上学思维,超出了旧唯物主义的地理环境决定论学说,而且其理论深度和广度也是现代西方生态学研究者无法企及的。但是这种立足于批判资本主义社会、设计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闪光思想不可能被资本主义社会的管理者所重视和运用,以致造成了资本主义社会灾难性的环境污染。而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把这三个统一好好地运用起来,重新审视与建构人与自然的关系。
其次,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中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两个物质 “变换”的必然性和自然—人—社会相互作用规律的理论是我们建设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良性发展的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精神动力。为此,必须在实践中注意如下关键环节:一是要把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当成是自然循环的一环来把握,在尊重其自然过程的同时,注重其社会性。要以自身的活动为中介对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过程进行 “合理的调节”、 “共同控制”, “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⑤。二是要在认识人与社会之间、物质与精神之间的变换过程的社会性同时,注重其自然性,注重生产和消费中的自然过程。人把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在消费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排放给了自然界,但却没有考虑自然过程本身的物质变换的能力,从而造成物质变换的断裂。马克思早就看到了这一问题: “资本主义生产使它汇集在各大中心的城市人口越来越占优势,这样一来,它一方面聚集着社会的历史动力,另一方面又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也就是使人以衣食形式消费掉的土地的组成部分不能回到土地,从而破坏持久肥力的永恒的自然条件。这样,它同时就破坏城市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农村工人的精神生活。”⑥也就是说,两种 “物质变换”过程中,既包含有社会的必然性,又充满着自然必然性,是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辩证统一。这种统一,表现在自然—人—社会三者的相互作用的物质变换中是多样性、复杂性和无限的可能性。过去,我们的认识受历史条件制约,只看到其中单一的自然规律或社会规律,并据此来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社会的关系,造成两种 “物质变换”的相互脱节,从而造成了整个自然—人—社会三者相互作用过程的断裂。现在,新的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们运用复杂性思维把握两种 “物质变换”中自然性与社会性、自然规律与社会规律的渗透原理,并从这种渗透中找到相互作用的内在机制。具体说来,在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时我们不能仅仅只按自然规律办事,要同时考虑社会规律;同样在处理人与社会的关系时也不能仅仅只看到社会规律,而要同时考虑自然规律。只有这样,才能系统地把握自然—人—社会相互作用的动力生成机制,构成生机勃勃的自然—人—社会大循环圈,才能奠定循环经济、循环发展的基础。马克思主义早已预见了这种统一。经典作家写到: “历史可以从两方面来考察,可以把它划分为自然史和人类史。但这两方面是不可分割的:只要有人存在,自然史和人类史就彼此相互制约。”⑦
再次,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中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相互关系的理论是引导我们进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顶层设计的理论原则。制度作为个体社会行为的规范或运作模式的社会结构,是一种人们有目的地建构的存在物。由于广泛渗透到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之中,制度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尺之一。在生态文明诞生以前,文明所拥有的一切制度都是以处理、调节人与人和人与社会的关系为目的的,在认识社会必然性和利用社会规律方面确实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显然,这里的制度建设已经超出了过去仅仅只考虑到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层面,而上升到人与自然、人与社会、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的相互关系的层面来解决问题。例如,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终身追究责任;实行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等等,都是在认识到两个 “物质变换”过程中两个相互渗透的必然性的基础上做出的正确的顶层设计。这些顶层设计说明,我们的决策层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对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论的整体内容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理论自觉。但是,从这种高层决策的理论自觉到具体的制度,从顶层设计的理想蓝图到实践主体的行动指南,还有一段很长的通俗化、大众化的道路要走。这也是本文讨论的内容虽然已经远远超过了传统的马克思主义地理环境理论本身而我们仍然用它命名的原因。
注释:
① 马克思: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52页。
② 详见伊凡诺夫·欧姆斯基: 《历史唯物主义论地理环境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冯维静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4年版,第40页。
③⑥ 马克思: 《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6、579页。
④ [日]岩佐茂: 《环境的思想》,韩立新等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7年版,第82—83页。
⑤ 马克思: 《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27—928页。
⑦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