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海滨
战地记者安全保障研究
■杜海滨
2015年2月1日,活跃在叙利亚地区的日本战地记者后藤健二在被 “伊斯兰国”(ⅠSⅠS)绑架数月后遭到斩首。整个过程被拍摄下来,场面极其残忍血腥。此事一出,在国际社会引发轩然大波。人们在纷纷谴责行凶者的同时,也不禁发问:为何一名以报道新闻为职业的战地记者会遭此毒手?战地记者在战场上扮演着怎样的角色?他们面临着哪些威胁?他们的安全又该如何保障?本文将围绕这些问题展开探讨。
战地记者是一个不断变化的概念。过去人们往往会想起怀抱相机、奔跑在枪林弹雨中的记者。这的确是战地记者工作最鲜明的写照,但并非全部。从更广的角度来说,战地记者是在战争期间,由新闻媒体派到战场、敌后或交战某一方的指挥中心,以便掌握第一手材料,进行采访、报道与战争有关的见闻、事件、话题等内容的记者。①因此,战地记者不仅包括前线报道的记者,还包括工作在后方的新闻工作者。通常情况下,前者的危险系数要远远高于后者。
然而,在现代战争环境下,战争形态不断发生变化,导致战地记者的概念也变得越来越宽泛。科索沃战争首开“非对称战争”的先河,远程制导武器和长航程飞行器使现代战争变成一种 “看不见敌人”的战争。从这个意义上讲,凡是在袭击发起点从事战争新闻报道的记者都可以算是战地记者。因此,赵雪波教授在专著 《战地记者述论》中表示,战地记者的核心含义是进入战场第一线或核心战场的记者,包括了进入敌后、根据地、袭击发起点的记者。②这一论述对当前战争环境下的战地记者作了较为全面的概括。
极其特殊的工作场所决定了战地记者危险的职业特点。根据国际新闻工作者联合会年度报告,2014年全球共有118名记者因公殉职,比2013年高出了12人。而2000年只有62人。即使是在伊拉克战争爆发的2003年,这一数字也只有92人。③巴基斯坦、叙利亚、巴勒斯坦、阿富汗、伊拉克和乌克兰成为2014年对于战地记者来说最危险的国家。战场炮火、蓄意谋杀,误杀误炸是战地记者死亡的主要原因。同时,对记者死亡问责的缺失,是导致战地记者死亡人数持续上升的重要因素。
极度危险性又赋予了战地记者这一职业一种崇高性。许多专职战地记者,或者从事过战地记者职业的人,在国内国际都受到了相当高的尊敬和地位。手持莱卡相机的罗伯特·卡帕已经成为全球公认的 “历史上最伟大的战地记者”,爱德华·默罗、丹·拉瑟通过在二战和越战中出色的报道赢得了国际声誉,甚至后来成为英国首相的温斯顿·丘吉尔也曾以战地记者的身份开始了他的职业生涯。
在进一步讨论战地记者安全保障之前,有必要对战地记者的身份进行辨析。笔者认为,分别从新闻传播和法律的层面来分析,战地记者具有双重身份。
从新闻传播层面来看,战地记者的首要任务是采访和报道,因此他们首先是一个记者。展江教授曾为战地记者六个角色定位:战场的第二主人公、非战斗人员、联系公众的纽带、战争英雄的塑造者、神话制造者和官方宣传家、当代的 “饭店战士”。④
战地记者的法律身份同样有多种观点。湘潭大学廖蓉在其硕士论文中归纳了关于这一问题的三种观点:一是战地记者被派驻到军队,是冲突一方武装部队的成员;二是战地记者不属于战斗员因此应视为平民;三是战地记者在随军执行任务时应视为平民,但在被俘时应视为战俘,享有相应的战俘地位。⑤前两种身份体现了战地记者从属关系的变化。随着军方对战时新闻宣传重视程度的加深,战地记者从最初的由媒体派遣,渐渐向由军方派遣转变。记者和军方的关系从相互独立,越来越多的发展成 “嵌入式”的关系。两种关系反映了两类战地记者:一种是经过参战国同意,由媒体独立派遣,自由行动的战地记者;一种是由参战国派驻部队,随军行动的战地记者。《日内瓦第四公约》1977年《第一附加议定书》第79条规定:“在武装冲突地区担任危险的职业任务的新闻记者,应视为第50条第一款意义内的平民”,又规定这类新闻记者 “享受各公约和本议定书所规定的保护”,并且 “不妨碍派驻武装部队的战地记者取得第三公约第四条 (子)款第四项所规定的身份的权利”,即是对这两种不同从属关系的战地记者的法律承认和保护。
在传统战场环境中,子弹、地雷等炮火威胁是战地记者最大的敌人。罗伯特·卡帕在下车准备拍摄的第一步就触雷身亡;被誉为 “大兵记者”的厄尼·派尔倒在日军狙击手枪下;独眼女记者玛丽·科尔文死于叙利亚政府军炮击……此外,混乱的战场还增加了意外和疾病发生的几率。2003年4月3日,美国记者迈克尔·凯利死于车祸,不幸成为伊拉克战争中第一个遇难的美国记者。随着国际关系和战争形态的变化,战地记者们也开始面临越来越多的新威胁。
首先是战争本身的变化。局部战争取代了全面战争,“非对称战争”取代了以往势均力敌的拉锯战,越来越短的时间和越来越小的战场范围内集中着越来越猛烈的火力,这本身就大大增加了战地记者工作的危险程度,而时空缩小的战场中人员密度增大,大幅增加了误杀误炸的可能性。许多战地记者死在“自家军队的枪口下”。2003年 3月22日,英国独立电视台记者特里·劳埃德在伊拉克乘车采访途中遭遇枪击身亡。事后证实,开枪者是美英联军。需要指出的是,误杀越来越成为蓄意谋杀的借口,因为没有国际法律对误杀记者规定明确的责罚机制。因此,一旦发生了误杀,查明事实真相就需要一个很长调查过程。
其次是参战方的变化。“反恐”日益成为当前国际战争的主要形态。但《日内瓦公约》适用对象是缔约国。“伊斯兰国”等恐怖组织没有成为公约的缔约方。而且 “伊斯兰国”并没有获得国际社会的承认,因此没有义务以 “缔约国”的身份受公约的约束。由于与美英等参战国实力悬殊,恐怖组织经常使用绑架人质等非常规手段相威胁。“伊斯兰国”在斩首后藤健二的视频中要求日本政府在72小时内交出2亿美元赎金。这恰与安倍晋三此前承诺援助中东国家打击 “伊斯兰国”的金额相同。
第三是记者自身的变化。当新闻传播业成为一种 “眼球经济”,战地记者的工作也不再仅仅是报道真相,他们要的是 “更能吸引眼球的故事”。在传播全球化时代,媒体间竞争异常激烈。一些记者会为了抢新闻而不顾枪林弹雨和军方劝阻,擅自在前线拍摄和采访,无形中使自身的危险系数大大增加。前文所述的特里·劳埃德虽是死于误杀,但据英国国防部表示:“此前美英军队在伊拉克境内设立的数个检查站都曾告知他们不要再前进,但他们没有理会军方的告诫。”⑥
最后是危险发生时段的变化。以往人们关注的威胁往往发生在记者在战场期间。由于战争惨烈程度日益增强,节奏加快,加之工作强度持续紧张,战地记者离开战场后的精神创伤比身体创伤更加难以愈合。美国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记者安妮·泰森在伊拉克战争随军期间,频频看见尸体,听见让人汗毛直竖的枪炮声和震耳欲聋的直升机声,屡次面临生命威胁。工作结束回家后,泰森一度精神恍惚,动不动就掩面痛哭,甚至不敢再听飞机的轰鸣声和有关军队的词汇。⑦
面对重重威胁,我们能做些什么?这是全世界同情无辜者的人们共同的问题。
首先,交战方要对战地记者的身份有清晰的认识。只有作为平民的记者才享有国际公约的保护。一旦战地记者成为武装部队的一员,他们的身份就复杂化了,进而使他们的安全条件复杂化。我们认为,记者终究是以报道事实真相为天职的,即便混杂了战时宣传的含义和民族主义情绪,其工作性质也不能脱离报道本质。可惜的是,许多国家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伊拉克战争前夕,美国五角大楼曾组织了相当规模的战地记者培训,专门为即将开始的战争服务。培训内容包括弹药识别、战地急救、交战规则等多个方面。负责该项培训的一名军官的话表明了美军对战地记者的态度:“我们的任务是赢得战争,而信息战也是战争第一部分。派驻战地记者是为了是我们能够掌控整个信息环境。‘嵌入’的战地记者将执行这项光荣的任务。”军方的态度固然有战时新闻管制的原因,但只注重管制而忽视了记者报道事实真相的天职,却是不利于战地记者安全的。军方应在尊重战地记者身份的基础上,予以全面的安全保护,而不是视记者为战友,单纯服务战争。
其次,努力提高自身技能和素质是战地记者自我保护的必然要求。军事技能和装备知识、快速采写拍摄能力、必要的生存技能以及健康的个人体质是战地记者安全保障的必备。此外,战地记者的报道态度和动机同样与生命安全息息相关。如果为了职业以外的目的,比如速报、名利、个人政治动机等去报道战争,危险就会更大。
第三,针对国际关系和战争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国际公约内容是必要的。缺乏制裁措施的 《海牙公约》和 《日内瓦公约》及其两部附加议定书,都难以将恐怖组织覆盖在内,甚至误杀、蓄意谋杀记者的政府军都不会遭到国际法的追责和制裁。因此,参照审判战争犯罪的纽伦堡原则等来制定具有强制性效力的新的国际公约,变得越来越有必要。
最后,针对战地记者离开战场后的精神创伤,政府、媒体与社会,要对战地记者的工作予以理解和肯定,并在工作期间和回国后给予充分的心理疏导。
对于战地记者来说,危险是客观存在的,安全则是主观愿望。因此,战地记者绝对安全是不可能保证的——即便上述保护措施全部到位,战场上仍然存在无数可以致人死亡的因素——流弹、疾病、意外事故等始终存在。
实际上,在安全背后是两对 “力量的博弈”。第一对博弈存在于记者追求客观真相的天职与战场上国家利益的召唤之间。赵雪波教授在论述两者关系时,将真相服从于国家利益放在了第一位。⑧的确,服从于国家利益的新闻报道更能获得军方和政府的支持,也使记者在采访过程中得到更好的保护。但这也缺失了记者的职责。军方和记者立场不同,形成一对对立统一的矛盾。而安全就是在这对矛盾中间左右摇晃的钟摆。
第二对博弈存在于报道对现场感、真实性的要求和炮火本身危险性之间。罗伯特·卡帕说:“如果你的照片拍得不够好,说明你离炮火还不够近。”秉承这一信条的战地记者,竞相接近战争,接近炮火,那么他们同样也在接近危险。战地记者的工作,形成了一幅飞蛾扑火的壮烈景象。
战场上任何人都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对战地记者最大的保护就是消灭战争。最后,让我们以罗伯特·卡帕的名言来发出战地记者的心声:“我憎恨战争,所以要揭露战争。”
(作者系中国石油报记者、中国传媒大学新闻传播学部传播研究院国际新闻学博士生)
注释:
①赵雪波:《战地记者述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版,第30页。
②同上,第36页。
③ InternationalFederationofJournalists:http: //www.ifj.org/issues/human-rights-and-safety/。
④展江:《战地记者纵横谈 (下)》,《军事记者》2001年第6期。
⑤廖蓉:《武装冲突中战地记者的法律保护》,湘潭大学硕士论文,2013年。
⑥李子迟:《战地记者——他们让战争更真实》,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5页。
⑦国际在线:《战地记者心灵创伤难 愈 合 》,http://gb.cri.cn/ 27824/2011/04/26/ 5311s3230095_1.htm。
⑧赵雪波:《战地记者述论》,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7年版,第20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