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首次就发展混合所有制进行专题研讨
——寻找钢企改革突破口
2014年12月13日,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全联中小冶金企业商会主办,中国冶金报社、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承办的聚焦混合所有制——民营与国有钢铁企业改革与发展论坛在北京召开。这是业内首次就发展混合所有制进行的专题探讨。与会的政府官员、专家和企业家就钢铁企业发展混和所有制的一系列热点问题,从理论和实践进行了热烈讨论并一致认为,发展混合所有制有望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名誉会长吴溪淳,全联中小冶金企业商会名誉会长赵喜子,钢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长富,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副司长辛仁周,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社科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黄群慧,北京建龙重工集团董事长张志祥,山东石横特钢集团董事长张武宗,沙钢集团股东委员会副会长兼秘书处秘书长李新仁,中天钢铁集团董事局副主席、副总裁、党委副书记高一平,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石洪卫,中国冶金报社党委书记陈贵民等出席了论坛。中国冶金报社社长兼总编辑陆闻言、冶金工业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玉春分别主持了上午和下午的论坛。
热点一:为何要推进混合所有制?
混合所有制的好处有哪些?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利于盘活国有资产存量;有利于政企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有利于集聚资本发展规模经济,打破地区、部门乃至所有制的限制;有利于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推进人事、劳动、工资三项制度改革,生成内在激励机制。
混合所有制的核心是什么?吴溪淳指出,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核心是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国有钢铁企业应遵照中央决定的要求吸收非国有资本参股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已经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企业应积极按照中央决定的要求探索试验企业员工持股。国有钢铁企业应抓住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契机,通过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加快推进国有钢铁企业强强联合,组建特大型钢铁集团。同时,应探索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和国有控股钢铁企业改革的具体途径和可行的措施,为进一步发展混合所有制创造经验。
混合所有制的政策和现实背景是什么?辛仁周指出,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及在法治轨道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活力、提升效率、发挥优势。他指出,我国钢铁企业竞争相对充分,在国家加快完善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的条件下,走混合所有制是大势所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要相互理解对方的发展理念。
热点二:发展混合所有制的抓手在哪里?
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抓手是什么?赵喜子指出,近期国资委改革方案将出台,改革的核心内容是国资委由管资产变为管资本,管资本的抓手是组建投资和运营公司,国企改革的取向是市场化,道路是混合所有制,目的是推进国企体制机制改革。
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目标和原则是什么?楚序平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对钢铁行业来讲,最重要的就是要形成健康的、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产业结构,通过混合所有制,将大家联合起来、组织起来,通过产权融合培育大的集团,调整产业结构,形成若干家5000万吨级甚至1亿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此外,发展混合所有制还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与私人资本、集体资本、社会资本进行混合;二是要根据企业不同情况,明确控股或者参股比例和数量;三是要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四是必须坚持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原则。
“混合”的突破口在哪里?黄群慧认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路径原则,首先是要上下结合,即“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当前,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相应的规章制度,而在地方层面已经有2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了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都涉及到混合所有制的问题,其共同特点是推进国有资产的证券化。
黄群慧表示,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突破口,一是将国有企业分为公共政策性、特定功能性和一般商业性,为不同类型国有企业建立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而设计不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细则;二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总结国有董事会试点经验,明确混合所有制下国有企业董事会的运行规则,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管理体制由“集中统一管理”转向“分层分类管理”;三是在推进员工持股中应该遵循“激励与治理双效应”的原则;四是积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促进民营企业资本社会化、治理结构规范化和企业管理现代化,提升与国有经济交叉融合的能力;五是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努力完善产权流动的市场机制和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积极创造有利于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外部条件。
热点三:推进钢企混合所有制有哪些困难?
然而,钢铁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并非一条坦途,仍然面临着较大的困难。
当前“混合”有何障碍?吴溪淳指出,当前,钢铁上市公司的股价仍然低于净资产,资产收益率偏低,对钢铁企业通过股市融资实现股权多元化形成了障碍。国有企业恶性竞争较为激烈,盈利困难,也阻碍了民营资本进入国有钢企。发展混合所有制不是要把国有企业卖给民营资本,而是要取长补短、实现优势互补。
推进“混合”为何要机制先行?赵喜子指出,在混合所有制问题上,钢铁行业实行起来比较难,因为钢铁行业产能过剩,资产质量相对较低,国企体量大,民营资本很难看中。对于包括钢铁行业在内的充分竞争性行业,企业董事会要实现市场化运作,取消存续企业,实现整体上市,职工可以持股,收入能高能低,经营管理层人员完全由董事会聘任,干部能上能下,这样国企的体制机制就有了根本的改变。只有实现了这样的改变,发展混合所有制才能成为可能,否则民营资本很难进入国有企业。
热点四:民企有哪些经验值得国企学习?
在下午的圆桌会议中,沙钢介绍了其绩效考核的经验,建龙重工交流了自身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尝试和建议,中天钢铁介绍了自身在职业经理人制度等方面的经验,石横特钢介绍了自身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的经验。与会代表和专家还就民营企业的优秀经验进行了热烈的探讨。
吴溪淳对民营企业的经验给予充分肯定:“这些经验值得国有企业学习。”他表示,钢铁企业在改革中不要只等顶层设计,只要不犯颠覆性的错误,就要敢于实践,敢于试错。
赵喜子指出,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的优势在体制机制,其根源是资产属性带来的,而劣势主要集中在技术、融资、环保和公司制4个方面。民企相对于国企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体制机制上,其生成根源在其资产属性是私有资产或公众资产,产权非常明晰。民企更在乎市场、管理、资金和公共关系,“市场是根,管理是本,现金是王”的理念树立得非常牢固。
与会领导和专家指出,国有企业应吸收民营企业的优秀经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市场化目标才是唯一出路。他们希望,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能够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发展。
(作者:刘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