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磊
“设计为民生”、“做人民的建筑师”是近年来喊得很响的声音。本来吗,这听上去高大上的语录式辞句其实极其朴实,它涉及建筑师要树立怎样正确的价值观和责任意识,从某种角度讲即体现建筑师的职业道德。有哲人语“设计作为人类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既可能由于设计失当成为人类自我毁灭的绝路,也可能成为人类达到美好境界、营造优雅空间的捷径。”据查“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宣公二十年》,它曰“民生在勤,勤则不匮”;《辞海》中对“民生”的释义是“人民的生计”;而当代意义上的“民生”泛指民众的生计与生活,它不仅关系到百姓的生栖更关系到城市公众的衣食住行,所以,设计为人民是建筑师面向社会,关注人们生存状态及真实需求的关键。
民生设计不仅仅是一种眼界和努力,更是一种社会态度。建筑与社会的关系是互为依存的,只有健康的社会才能造就健康的建筑;反之只有适宜的建筑设计作品才有助于健康城市社会的发生与发展。所以建筑师需要研究社会,理解人文,从纷纷繁杂的建筑文化现象中认清主流与趋向,不随波逐流不做飘荡的“潮”人。记得在2013年12月,河北省土木建筑学会建筑师分会曾举办“人民的建筑”建筑论坛,它在较为拓展人民的建筑、人民喜欢的建筑、适合人民的建筑、人民政府的建筑、人民的建筑师……等等观点后,碰撞出思想火花即面对建筑有极强的公众性,好的建筑需要建筑师与业主共同不懈实践,更需要公众的审美与理解住宅与居住区的民生设计尤其明显。对此,庄惟敏引用国际建协UIA对建筑师的定义。何为建筑师?它指有专业背景和技术技能,了解科学、美学和能够用自己的特殊语言进行建筑表达的专家,一旦建设方的意志与公众及弱势群体的利益相悖时,建筑师要首先站在人民的一边。1996年巴塞罗那国际建筑师大会时,印度建筑大师柯里亚讲的是为低收入阶层的老百姓做住宅设计,讲后几乎所有在场的建筑师报以掌声,年轻人冲上去请他签名,这种爱戴或许本身就体现了可贵的建筑师之社会责任。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居住区开发建设,除了开发商的市场利益外,不少项目从一开始就带着官气就不像真正的民生设计。如20世纪初某北方城市欲在旧城外围开发大片居民区,设计不从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出发,一味建设不合时宜的“欧陆风格”外景,迄今都是国内应引以为鉴的千篇一律大型居住区,它留下的教训与启示是:设计为什么不从当地的生活居住环境实际出发,为什么违背气候自然规律;要杜绝异想天开的设计布局,要使设计充分考虑到社会不断变化的生活形态;大面积居住区的结构性空间区划要有鲜明的层次特别要为不同年龄段人群的户外生活创造合适场景;居住区规划要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切不可套用传统小区呆板的模式,对居住区的程式化指标如户数、层数、面积、密度、停车乃至公共安全应急疏散等,应有针对性强的研究设计。总之,市民有参与居住区设计且有功利的取向和倡导性取向之权益,不如此,其设计作品只能是欠舒适性及可居性、欠城市活力与街道生活、欠和谐与人性尺度的。
民生设计也不应一味抱怨业主、领导,问题在于不少设计作品欠佳,也有建筑师缺乏准确定位所致。仅从设计职业道德讲,中国建筑师在肩负的社会责任上,不能就技术论技术,还要积极拓展城市与建筑公共政策的技能,要为宣传社会公平与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建筑价值观作出贡献。有专家坦言:当代中国可能是全世界生产短命房子最多的国度,对于建筑师要去思考,因为它包含着某种可能性,就是如何使短命的房子,变成有精神的房子。对此,我认为将建筑视为文化遗产是一高尚的选择,它不太可能要求所有为民生的房子都是长寿命,但问题是我们必须由此重视到为什么中国建筑“未老先衰”呢?是谁“偷走”了房子的寿命?民生设计的住宅,安全性是第一位的,也就是最为基本的对住宅居家的要求,这一点做不到是天理难容的。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定:一般性建筑的耐用年限为50年到100年,然而现实中许多住房都远远未达到这个规定的使用寿命。从宏观上看,30多年中国经济过快发展,巨大的建设量,而社会各方面条件准备不足,再加上政策、法规、标准的不健全,特别是“大干快上”急功近利的不良社会风气,使通过牺牲质量而牟取私利的现象层出不穷,这已成为当下最违背民生利益的问题之一。2015年6月下旬,住建部紧急部署在全国范围开展老楼危楼的隐患排查,其问题指向虽是涉及住宅安危质量的方方面面,但对建筑师设计质量与安全意识的再提升,无疑也是一剂警醒的良药,它告诫建筑界,民生设计、尤其是民生安全建筑设计是必须关注全过程、必须关注设计本质安全的,建筑师有责任去统领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为民设计”的全面安全度。
由民生设计的建筑师责任,让人联想到公共性,这里既有作为社会话语空间的释放所消弭的建筑师话语权,也有为此传播出的新变化,无论话语权是如何集中在建筑师手中,它也有责任向公众转移,公众的“启蒙”教育极其必要,尤其不可轻视对建筑文化觉悟了的“草根”公众的批判精神及独立辨别能力。说到底,就是要求建筑师、社会公众都要接地气,建筑评论也要为接地气评论的“出台”做好准备。对于建筑作品、对于是否民生设计了的作品的评论,不可搞平衡术,虽然在批评中要“留有余地”,但不可四平分稳,缺少锋芒,抓不住要害,人云亦云;更反对隔靴搔痒,蜻蜓点水,特别杜绝从概念到概念,理论成套,术语堆砌不解决问题。以民生设计为根的建筑评论,要做有深度的文章即在坚持思辨深度与建筑文化温度的同时,再汇聚批评的视野。一百多年前,梁启超曾深刻倡导批评精神是“广民智、振民气”,由此我认为,围绕建筑设计的一系列主题、项目乃至事件,通过学术文化意义上的批评与反批评、辩论与诘难、求真与存异等,完全可以营造一种更具人文温情色彩的交流语境及创作环境。建筑师、管理者、公众以及评论家们都会在充满建筑文化的生态中更专注而非专断、更自由而非散漫,形成有独特风格及品味的话语。最后想说的,中国建筑与城市界确实尚需要培育批评家生存的土壤,建筑批评在当下恰如李白走蜀道——难于上青天。那怎么办?有关部门及学术团体尤其要带头反对“某个作品获奖,一百个评论家高歌猛进唱颂歌”的现象,要勇于为时代保存设计精神财富,剔除社会垃圾;要反复在中国建筑界宣传,一个不产生伟大建筑评论家的时代是不会产生伟大建筑师的,任何拒绝批评的建筑作品,是绝对难以成为卓越作品的。所以,为繁荣中国建筑创作的国家影响力出发,应下决心抓建筑评论,特别要支持中国建筑评论家的涌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