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蓉/文
人才看过来邀您来淘金——福建发布自贸区人才工作14条措施
□记者黄蓉/文
为推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福建自贸区”)以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敢为天下先的气魄先行先试,进一步提升人才服务质量,优化人才发展环境,2015年7月1日上午,福建自贸区人才工作十四条措施新闻发布会在福建福州举办。福建省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卢承圣,组织部副部长杨国豪等出席会议。会上发布了就加强自贸试验区人才工作制定的《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自贸区十四条》)。
杨国豪在会上介绍说,《自贸区十四条》从创业支持、居家生活和体制机制创新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土地供给、融资服务、经费支持、住房保障、便利往来、服务体系建设及本土人才培养开发等14条具体政策措施,创新人才将最高可奖励100万元。
福建自贸区从税收激励、土地供给、投融资服务、经费支持这四个方面,鼓励支持人才们自主创业。福建自贸区争取参照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实行促进高层次人才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吸引人才加盟、吸收股权投资、发展离岸业务等方面的税收激励办法。在投融资服务方面,对区内高层次人才运营的优秀项目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400万元的债券贴息;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总额2%的担保补贴;对金融机构提供非担保融资服务形成的本金损失,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还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项目优先立项;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团队建设经费支持、1亿元的公共平台建设经费支持;建设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同时,福建自贸区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投资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用地,从项目规划选址、征地报批、土地供应、地价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建设运营公共平台及高层次人才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发展产业的,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给予特别优惠;对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创办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的,福州要根据需要提供100平方米以内3年免租金、100平方米以上3年减租金的工作场所,平潭要根据需要提供200平方米以内3年免租金、200平方米以上3年减租金的工作场所。
为了吸引来自五湖四海的高层次人才后,确保其能长期留在福建安居乐业,住房保障、子女(转)学、安家补助、医保社保、配偶安置、往来和签证(注)居留等措施服务缺一不可。福建自贸区为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本人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租金,离开自贸试验区时可提取或转移住房公积金;“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等优秀应届毕业生,福州、平潭提供1年以上免租金的过渡住房。
在子女(转)学方面,A、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可选择教育部门推荐的优质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对经确认且正式到岗落地的A类、B类、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从境外引进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从国内引进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安家补助。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在闽就业的,由所在设区市妥善安排,或参考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B、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未安排就业的,所在设区市(区)要积极推动用人单位为其发放生活补贴。
大家可能会好奇,人才怎么也被分类了?是的,此次从福建省外引进到自贸试验区的高层次人才(平潭引进范围扩大到全岛),由推荐人、用人单位或引进高层次人才本人向各片区指定人才服务窗口申报。申报1个月内,由所在设区市(区)组织部门会同人社、发改、科技、经信、财政及相关部门,根据评价认定办法,对符合条件的直接确认为引进杰出人才(A类)、引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B类)、引进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C类)。
对于台湾还有外籍人才,福建自贸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按福建省引才“百人计划”的医疗待遇规定执行。探索实行台湾人才及其家属社会保险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政策,鼓励在闽台湾人才参加福建社会保险。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直接向福建省外专局申请最长为5年期限的《外国专家证》或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多次出入境签证或居留证件;对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就业的台湾高管、专家和技术人员,在项目申报、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便利。
《自贸区十四条》有许多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包括上诉提到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更加简便高效。福建自贸区创新试行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配额机制,对自贸试验区和互联网成长型企业中的首席科技官(含负责科技、管理、组织、品牌、商业模式等创新的高管),给予企业高管平均年薪一半、最高50万元的岗位津贴。每个企业配额1个岗位,每个岗位津贴不超过3年。福建全省每年配额不超过3000万元。
创新健全完善推进高层次人才流动机制,科研人员经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允许福建省内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福建自贸区试行突出贡献创新人才奖励机制,在自贸试验区每年评选10名以内创新奖,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试行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积分贴息办法。根据初始分值给予引进高层次人才贷款购房贴息,之后根据其服务期限及创业创新情况计算积分,并相应提高贴息标准。实行人才环境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委托专门机构开展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及人才工作情况评估,对人才工作推进力度不大、人才环境建设较差的有关责任人提出诫勉。
《自贸区人才工作十四条》参考资料
为贯彻落实省自贸试验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精神,推动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提升人才服务质量,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社厅、财政厅、商务厅等省直部门及福州、厦门、平潭等市区,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论证修改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关于加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工作的十四条措施》(以下简称《自贸区十四条》)。日前,经省委常委会议研究,正式印发实施。为便于新闻媒体解读和宣传,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思路
1、坚持人才优先发展。文稿起草坚持人才资源优先积累、人才机制优先创新、人才环境优先营造、人才投入优先保障的理念,坚持以政策制度创新打造人才竞争新优势,系统谋划政策制定、制度创新、平台建设等涉及人才引进、培养、服务的重大问题,做好顶层设计,力争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推动人才工作的强大合力,以体制机制创新提升人才服务质量,以环境营造吸引高层次人才向自贸试验区自由流动,发挥好人才工作对提升招商引资水平、实现两岸深度融合、优化营商环境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2、突出解决关键问题。重点围绕人才安居乐业面临的“四难”(项目融资难、住房保障难、子女入转学难、团队建设难)和人才工作体系存在的“六不够”问题(人才评价认定机制不够高效,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人才流动机制不够灵活,优质人才载体不够丰富,人才服务体系不够完善,用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充分运用人才政策梳理成果,有针对性地提出政策措施,确保各类人才创业创新所需资源得到科学合理配置,确保各类人才在自贸试验区内安居乐业。
3、注重推进体制创新。坚持以政策创新带动人才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开放创新的有机统一、协同发展。比如,与“专家评审制”同步实行资格条件制、积分制、推荐制等更加简便高效的人才评价认定机制;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顺畅流动机制,科研人员可保留基本待遇到自贸试验区创业创新;试行首席科技官配额、突出贡献创新人才奖励机制,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制度环境。
4、努力形成比较优势。我们分析比较了17个兄弟省市创业扶持、居家生活等方面的人才政策,尽可能按目前全国最优惠的政策进行设计,力争用优惠的政策、优越的机制、优良的环境、优质的服务,吸纳天下英才。比如,《自贸区十四条》中,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团队建设支持等都按目前全国最优惠政策设计;土地供给保障、购房积分贴息等政策,属我省率先试行。
5、借鉴国际通行做法。目前国际上自贸试验区比较成功的国家和地区,对国际人才服务配套的核心政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人才引进方面,为了吸引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多采取“绿卡”制度、留学生就业制度、企业家或商业准入计划等政策措施;二是在留住人才方面,多采取财税优惠制度、薪酬激励和福利制度等政策措施;三是在人才居留便利方面,多采取签证制度、提供完善的综合配套服务等政策措施。为此,我们结合我省自贸试验区实际,在《自贸区十四条》中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比如,完善更具吸引力的税收激励政策,先行开展签证(注)创新,加强人才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打造优质人才载体。
二、主要政策措施
《自贸区十四条》从创业支持、居家生活和体制机制创新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土地供给、融资服务、经费支持、住房保障、便利往来、服务体系建设及本土人才培养开发等14条具体政策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创业支持方面
——税收激励。争取参照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实行促进高层次人才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吸引人才加盟、吸收股权投资、发展离岸业务等方面的税收激励办法。
——土地供给。优先保障高层次人才投资项目建设运营所需用地,从项目规划选址、征地报批、土地供应、地价优惠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对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建设运营公共平台及高层次人才以行业联盟等形式发展产业的,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给予特别优惠;对高层次人才在区内创办科技型、创业型、成长型企业的,福州要根据需要提供100平方米以内3年免租金、100平方米以上3年减租金的工作场所,平潭要根据需要提供200平方米以内3年免租金、200平方米以上3年减租金的工作场所。
——投融资服务。对区内高层次人才运营的优秀项目提供不超过200万元的贷款贴息、400万元的债券贴息;对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总额2%的担保补贴;对金融机构提供非担保融资服务形成的本金损失,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风险补偿。
——经费支持。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科研项目优先立项;最高给予100万元的团队建设经费支持、1亿元的公共平台建设经费支持;建设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最高给予100万元补助。
(二)居家生活方面
——住房保障。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可放宽至当地最高贷款额度的4倍,本人及其配偶每年可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支付租金,离开自贸试验区时可提取或转移住房公积金;“985”工程学校、“211”工程学校等优秀应届毕业生,福州、平潭提供1年以上免租金的过渡住房。
——子女(转)学。A、B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可选择教育部门推荐的优质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条件较好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安家补助。对经确认且正式到岗落地的A类、B类、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从境外引进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从国内引进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5万元的安家补助。
——医保社保。引进高层次人才入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按省引才“百人计划”的医疗待遇规定执行。探索实行台湾人才及其家属社会保险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政策,鼓励在闽台湾人才参加福建社会保险。
——配偶安置。A类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愿意在闽就业的,由所在设区市妥善安排,或参考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以适当方式为其发放生活补贴。B、C类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未安排就业的,所在设区市(区)要积极推动用人单位为其发放生活补贴。
——往来和签证(注)居留。外籍高层次人才可直接向省外专局申请最长为5年期限的《外国专家证》或凭相关证明材料向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多次出入境签证或居留证件;对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就业的台湾高管、专家和技术人员,在项目申报、出入境等方面给予便利。
(三)体制机制创新方面
——实行更加简便高效的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将引进高层次人才分为杰出人才(A类)、创业创新领军人才(B类)、急需紧缺创业创新人才(C类)等三类,以用人主体认可、业内认同和业绩薪酬为导向,相应制定评价认定标准,符合资格条件即由设区市直接予以确认。
——试行企业首席科技官岗位配额机制。对自贸试验区和互联网成长型企业中的首席科技官(含负责科技、管理、组织、品牌、商业模式等创新的高管),给予企业高管平均年薪一半、最高50万元的岗位津贴。每个企业配额1个岗位,每个岗位津贴不超过3年。全省每年配额不超过3000万元。
——健全完善推进高层次人才流动机制。科研人员经批准可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保留基本待遇到自贸试验区企业开展创新工作或创办企业;允许省内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根据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设立流动岗位,吸引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试行突出贡献创新人才奖励机制。在自贸试验区每年评选10名以内创新奖,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试行引进高层次人才购房积分贴息办法。根据初始分值给予引进高层次人才贷款购房贴息,之后根据其服务期限及创业创新情况计算积分,并相应提高贴息标准。
——实行人才环境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委托专门机构开展人才工作满意度测评及人才工作情况评估,对人才工作推进力度不大、人才环境建设较差的有关责任人提出诫勉。
三、其他相关资料
1、关于自贸区人才需求。从世界各地自由港、自贸区实践来看,自贸区建设需求的人才,国际化、复合型是最重要的特质。围绕我省自贸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总体上有以下4大类型18种人才需求:
一是高层次的管理型人才,主要包括公共管理人才、国际化经营管理人才、国际营销管理人才3种;
二是高层次的贸易型人才,主要包括国际贸易实务人才、国际商务谈判人才、国际标准化人才、国际法律人才4种;
三是高层次的技术型人才,主要包括现代信息技术人才、互联网技术人才、现代服务业技术人才、现代农业技术人才、海洋开发技术人才、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人才、高端制造业技术人才等7种;
四是高层次的服务型人才,主要包括国际金融服务人才、国际航运业务管理人才,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国际物流人才等4种。
上述各类高层次人才,主要分布在欧美和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发达国家,以及我国的香港、台湾地区和北上广等经济发达省市。
我省自贸区3个园区功能定位的差异,导致对人才的需求侧重点也有所差别。随着自贸区建设的进一步深入,那些既懂经济,又懂管理,既懂技术,又懂国际规则的复合型人才,将成为各园区人才需求的必然趋势。经初步摸底,3个园区5年内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总数近3000人。
2、关于自贸区引才工作的实施。为满足自贸试验区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近期,与《自贸区十四条》一同印发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引进高层次人才行动计划(2015-2017年)》。该计划坚持高端引领,突出对台优势,从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三个方面,对自贸区3年试验期内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力争满足体制内外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主要任务(五个“一批”):
一是聘任一批自贸试验区建设顾问。以省政府名义聘任一批有自贸试验区建设实践经验的国内外专家担任自贸试验区建设顾问,定期组织开展调研、研讨及实地指导。
二是柔性引进一批自贸试验区建设专家。争取国家商务部、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高校的支持,选派一批专家来闽挂职。
三是精准引进一批自贸试验区建设专才。委托国家外专局等机构,建立精准引进自贸试验区建设专才目标库,并以全职聘用、海外专家服务项目等各种方式精准引进目标库人才。
四是重点引进一批台湾高层次人才。围绕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和闽台产业对接,重点引进一批台湾金融等领域的高层次科研和管理人才到自贸试验区创业。
五是推动用人主体引进一批产业发展高层次人才。力争3年内引进1200名左右自贸试验区产业发展需要、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人才。
另外,为确保目标任务实现,提出政策制定、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等6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3、关于自贸区建设专才的选派。为确保自贸区建设顺利进行,福建省委组织部于2月4日,从省内选派了64名金融、规划专业等自贸区建设急需紧缺的干部(人才)赴自贸区挂职服务。目前,第二批从国家部委选派干部(人才)到我省自贸区挂职服务的工作,正在沟通对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