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植酸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草案)
[编者按]2015年是“协会标准化元年”,经过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不懈努力,《腐植酸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腐植酸复混肥料》2个“协会标准”报批稿将择日出台。现将《腐植酸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草案)》编发如下,请读者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本规范参照GB/T 20000《标准化工作指南》第6部分: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和ISO/IEC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起草。
本规范由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提出。
本规范由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CHAIA/STC)归口。
本规范起草单位: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曾宪成、韩立新、李 双
本规范提出了腐植酸标准制定程序、腐植酸标准编制原则和腐植酸标准化的参与及合作方面的良好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从事腐植酸标准化工作的人员。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规范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
GB/T 20000.6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6部分: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ISO/IEC 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
GB/T 200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适用于本规范。
3.1 标准化机构 standardizing body
公认的从事标准化活动的机构。本规范指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中腐协标委会(CHAIA/STC),及其下设标准化机构。还包括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相关标准化机构。例如,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腐植酸肥料分技术委员会,简称全国肥料标委会腐植酸肥料分会(SAC/TC105/SC7);全国泥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简称泥炭标委会等。
3.2 标准化 standardization
为了在既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促进共同效益,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确立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条款以及编制、发布和应用文件的活动。
4.1 遵守本规范的中腐协标委会应将实施情况及承诺,中腐协标委会的名称和地址,以及现有的和预期的标准化活动的范围告知其他相关标准化机构。
4.2 中腐协标委会应充分考虑同样接受本规范的其他相关标准化机构就本规范的实施方面提出的意见,并为他们提供充足的提意见的机会。中腐协标委会应妥善处理任何意见。
5.1 标准制定程序应能控制标准制定的方法。根据各相关方的请求,中腐协标委会的技术工作程序文件应以合理而及时的方式予以提供。
5.2 标准制定程序应包括一种明确的、现实的和便捷的投诉机制,以公平处理程序性和实质性的投诉。
5.3 标准化活动通报的发布应通过中国腐植酸工业协会微信公众平台、“中国腐植酸网”、《腐植酸》杂志等合适的媒体及时公布新的、进行中的和已完成的标准制定活动以及情况变化,以便感兴趣的相关机构或个人发表意见。
5.4 根据各相关方的请求,中腐协标委会应及时提供一份已经提交讨论的标准草案。除邮寄费用外,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应对各相关方一视同仁。相关方无论处于何地,中腐协标委会都应为其提供适当的机会审议和评论标准草案。如果需要,对于所有收到的意见都应给予及时的考虑和回复。
5.5 标准的通过应基于协商一致的结果。
5.6 中腐协标委会应定期复审和及时修订标准。对于任何机构或个人,按照相应程序提交的制、修订标准的新工作项目提案,都应给予及时考虑。
5.7 中腐协标委会应及时出版已批准发布的标准,并能让任何人在合理的时限和条件下获得出版物。
5.8 中腐协标委会应存档并维护标准制定过程中的有关文件。
6.1 标准编制应符合市场需要,并促进最广阔的地理和经济领域的贸易。标准编制不应阻碍和限制贸易。
6.2 标准编制不应作为制定价格和排斥竞争的手段,也不应由于比技术法规要求或其他行业或地方法规对兼容性、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要求更苛刻而限制商业活动。
6.3 当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存在或即将完成时,中腐协标委会应将这些标准作为制定相应协会标准的基础,除非这样的标准由于诸如保护级别不够,基本气候、地理因素或基本技术问题等原因无效或不适用。
6.4 标准编制不应误导消费者,也不应误导标准涉及的产品、过程或服务的其他用户。
6.5 标准编制和采用不应对产品实行基于产地的歧视。
6.6 凡有可能,标准的要求应以性能特性来表述,而非设计或描述特性,以便给技术发展留出最大自由空间。
6.7 有关合格评定和合格标志或其他的管理要求以及非技术问题,应与技术和性能要求分开表述。
6.8 在例外情况下,如果出于技术原因证明引用专利项目是合理的,原则上不反对用包括采用专利权所覆盖的专利项目的条款制定标准,但需得到专利持有者做出在合理无歧视的原则下与专利使用申请者进行许可谈判的承诺。
7.1 中腐协标委会所确立的标准化程序应能便于直接相关的人员和组织参与各层次的标准化过程。
7.2 为了在尽可能广泛的基础上协调各标准,中腐协标委会应以恰当的方式,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化机构的活动,并在其制定或采用相关标准的过程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8.1 为使标准相互协调,以适用于最大可能的用户群体,标准化活动应积极自愿地在国际、区域、国家之间以及国家内部保持合作。
8.2 中腐协标委会应与其他相关标准化机构积极合作,并尽一切努力避免与其他相关标准化机构的工作重复或交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