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骁
001
身上忽然就有了一笔不小的债务呢。
阿奇重新站在北安街头,愉快地想。
002
防盗门打开时,发出了轻微的声响。
阿奇走进去,换好拖鞋。从冰箱里拿出一盒牛奶,在客厅沙发上坐下。茶几上放了两本杂志,一本娱乐,一本文学,看到文学那本的封面上印有他喜欢的作家的名字,他便兴致勃勃地打开来读。
春末夏初的下午四点半,天气晴朗,阳光从窗口照射进来,整个客厅都温暖又柔软。
一个短篇读完,牛奶罐子空了,太阳的角度又稍稍倾斜了一些。
“可以开始干活了。”阿奇合上杂志,扫视这间略显宽敞的单身公寓。
钱一般会放在床头柜或者鞋柜,偏门一点,则可能放在床底或卫生间,放在厨房的水槽下面也有过先例。至于珠宝之类,阿奇是不屑于拿的,拿来还要为销赃烦恼,不仅麻烦,还有被抓的风险。
嗯,他是贼。
003
贼,也分很多种。
闯进别人家里,翻箱倒柜寻找值钱物件,把现场搞得乱七八糟,主人一回来就会立刻报警。脏乱的作案现场,不仅不帅气,还很不专业。这是低级的贼。
高级一点的,就会花费时间,细心观察目标的作息规律与生活习惯,挑选最合适的时机进入,只挑选自己喜欢或者容易换成钱的东西拿走,不乱翻,不破坏,主人回来也不会发现被盗。直到有一天需要用到被拿走的东西时,才会发现东西早已不见。而这时,主人多半会以为是自己不知何时遗失了。
这家的主人是个年轻男子,比阿奇大不了许多,但看起来事业已小有成就,每日早晨八点衣冠楚楚地出门,下午六点准时回家,没有女朋友,也没有男朋友,没有访客,也没有聚会,是个孤单又平庸的都市人。
这种人最适合下手。
他们有钱,却没有富有到可以去住戒备森严的高级公寓,同时也没有穷到稍微丢一点钱就会让整个人生都被毁掉。
不能拿穷人救命的钱。
这是行业规则。
而且像阿奇这样对生活并没有太多要求的人来说,并不需要进行次数太多、数目多大的偷窃,就可以维持很久的生活。六年来,他偷过的人家两只手就数得过来。
人活在这世界上并没有你以为的那么艰难。
观察过三天后,都无异常,阿奇暗自订下计划。
第四天,是男子出差的日子,一天一夜的行程,完全足够。
进来后,家里果然空无一人。
先从床头柜找起,正要推门进卧室时,门铃却响了。这忽然的响动把阿奇实实在在吓了一跳。
有访客?可没见他有朋友啊。他的心跳骤然加快,这时候被发现,无异于瓮中捉鳖。
他停住脚步,等着门外人得不到回应自己走开。
门铃又响了一次。
“丁先生,我知道您在家,”声音低低地从门下面的猫洞传进来,“我都看到您的脚了。”是个年轻男孩的声音,他俯下身子,从猫洞里看到了僵立在客厅过道里的阿奇。
“是您一定要让我今天送快递来的啊。”门外男孩又说。
阿奇打开门,快递小哥看到他的脸:“原来你长这样子啊,哥哥没在家?”
“嗯,出差了。”阿奇把名字签到龙飞凤舞,根本认不出是什么。
接过包裹就将快递小哥关在门外。
包裹很重,重的东西再值钱也是不拿的,不便逃跑。他将包裹扔到一边。
终于推门进了卧室。
卧室也跟主人这个人的风格一样,简单又无聊,白色床单上是一条很厚的棉被,胡乱堆在床上。
床头柜里放着家用零钱,衣柜下面一层最左边那个格里放着袜子和一个装有钱的信封。
拿出钱来数一下,能维持很长一段时间。他把信封里的大部分钱拿出来,剩下五分之一留给主人。
一切顺利,没有搞乱任何东西,换上自己的鞋子,就可以安全离开。
阿奇收好钱,打算离开。
那床厚被子忽然动了一下。
又动了一下。
004
见不得光的宠物?
阿奇不敢动,万一真是凶禽猛兽,逃跑可能死得更快。
他愣愣地站在卧室门口。
被子还在不停地蠕动,像马上要被孵化出来的卵,从轻微的蠕动变成大幅度的试图冲破而出。终于,被子被掀翻开来。
露出一颗男孩子的头。
不只一颗头,紧接着出现的还有身体。
阿奇都没能第一时间反应过来出现在他面前的,是个活人。
既然屋子里有活人,他活动了这么半天,怎么会都没有被发觉?这中间还有两次响彻楼道的门铃和快递小哥的喊声。
他居然都没有发觉。
而且经过了三天的观察,这男孩竟然一步都没走出过这间公寓。以至于阿奇没想到过这屋子在主人出差之后,还会有出现另一个人的可能。
原来你长这样子啊,你哥哥没在家?
快递小哥是这么说的。
在看到那男孩子脸的瞬间,阿奇身上的血液忽然就都冲上了脑子,更加无法动弹。
他用力眯起眼睛,更加仔细地看向那男孩子。
男孩明显还没从睡梦中苏醒过来,他揉揉眼睛看向阿奇,是完全看陌生人的眼神。
可阿奇却无法用这样的眼神看向他。
因为阿奇认识他。
在认出他的那个不到两秒的瞬间里,阿奇哭了出来。
005
丁海城生命里重要的人本应该有四个。
爸爸妈妈是理所当然的前两名。他们给了他生活在浅川所能给予的最大的温暖和安定,让他平安健康地长到十四岁。
第三名是哥哥丁海明,哥哥不似他这般乖巧懂事,从有记忆开始,哥哥就永远都是考试不及格被请家长的那个,闯祸回家装没事的那个,被仇家找上门来让丁海城别无选择只能一同迎战的那个。爸妈早已学会不对哥哥抱有期待,一切都任由他去。
就是这样的哥哥,丁海城也是很喜欢很喜欢的。
但这样的叛逆不会一直得到原谅和宽容。有天放学回家,他看到哥哥正在房间里收拾行李,诀别的味道倏然浓重起来。爸妈终究不想再忍受这样毫无期待的日子,将他赶出家门。而哥哥也早已想到外面的世界闯荡看看。
丁海城站在门口看着哥哥沉默地收拾好行李,拎着那个黑色的小行李袋走过来:“等我混出名堂,一定回来接你。”
哥哥非常用力地拥抱他,随后走出了家门,没有回头。
哥哥离开家,去了北方遥远得无法想象距离的北安,直到丁海城十四岁,都没再回来过。
006
排在第四的是阿奇。
看起来幸福非常的家庭,爸妈都有着很不错的工作,衣冠楚楚似每一个了不起的大人,但却有着跟其他大人完全不一样的观点,关于小孩。
“我跟他们不是很熟。”这是阿奇第一次与丁海城谈起爸妈时说的话。
并没有准备要生小孩,但既然肚子里已经有了小孩,就不会做出擅自杀掉他这样的事情。但最大的爱意也不过是如此了。给你安稳的人生、不窘迫的环境和父母双全的家庭,但更多的爱,他们也给不出来。生他之前,他们有着各自精彩纷呈的人生,生了他以后,这样的生活不会也不可能发生任何变化。
多余的人其实是因为偶然才来到两人之间的小孩。
“果然这世界还是需要一个人去面对的啊。”这是阿奇懂事第一天就知道的事情。
007
丁海城从小乖巧懂事,深得父母老师喜欢,但这样的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从同龄人那里得到同样的喜爱。
以为自己学习成绩好就了不起吗?
看到他那副费尽心机讨大人喜欢的样子就恶心。
虚伪死了。
这样的评价一直围绕在丁海城身边。
应该是从课桌被放进了垃圾开始,慢慢变成全班合谋的欺凌事件。
丁海城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也不知道应该如何改正,更加不想给爸妈添麻烦,唯一可以倾诉的哥哥,也早就远走北安,事情根本在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
直到阿奇站出来帮他挡住了这些年少的恶意。
“如果大家都在欺负你,而我什么都不做的话,那不就等于我也在欺负你吗?”阿奇说,“这不是正确的事情。”
这中间没有更多曲折,有一个人站出来后,大家便逐渐兴味索然各自散去。
阿奇从未与谁有过深刻的联系,不相熟的爸妈,独自长大的童年,没有人听到过他想要与这世界产生联系的渴望。
他是与他人、与世界毫无联系的人,如野兽般活着。
希望被人挂念,希望有人值得自己为之勇敢,希望不要再孤独地站在大地上。
这样的希望在遇到丁海城之前从未实现过。
爸妈知道阿奇的身世之后,不免多出几分怜悯,见到阿奇本人之后,又多了几分喜爱,没过多久,阿奇就像丁家一员一样,生活了下来。
他就像丁海城爸妈从没有过的坚硬但乖巧的儿子。
每个月回一次自己的家取生活费。
就这样,他们一起过了四个生日。
2008年5月,阿奇的十四岁生日,那天正好是他回自己家取生活费的日子,想着是晚上回来与大家一起吃火锅。
自己的家在城市的另一端,高级而空空如也。爸妈不知去了哪里旅行游玩,生活费如往常一样放在客厅的茶几上。他拿到钱,在沙发上坐下来,环顾这已经不怎么居住的家,觉得自己真是幸运,虽然遇到了不喜欢他的爸妈,但却遇到了丁海城与他父母这样好的人。
怎么会这么幸运呢。
他笑了笑,站起身来,准备回家。
嗯,那边才是家。
他发现自己根本无法站稳,用尽力气也无法定住身体,屋子里的东西开始摇晃,他反应过来,是地震了。
008
从废墟里站起来时,丁海城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然没有了家,因为他忘记了。
交通中断,丁海明用了三天时间才终于赶到丁海城面前,他看到弟弟头上包着纱布,一点红色的血液渗出来,忽然觉得远远离开家人的自己实在太过任性。
丁海城看到他来,努力挤出笑容:“哥,你回来了。”
爸妈没有他这么幸运,被挖出来时,已经没了呼吸。
可他却不再记得别的任何人,他只记得哥哥和他自己,与这城市、与这地震有关的记忆,尽数消失。不再记得爸爸妈妈,不再记得阿奇,不再记得曾经欺负过他的同学,不再记得现在帮他治疗的医生。
医生讲不清丁海城的症状到底是大脑受了损伤,还是面对灾难时的应激反应,总之,他的大脑现在只允许他记住这两个现实生活里仍旧活着的他最看重的人。
“而且,很可能会变成固定量。也就是说,当他想要接纳一个人进他的脑海,就要挤一个人出去,他的大脑只剩下记住两个人的功能。”医生游移不定地讲着所有可能。
弟弟只能记得我和他自己,那你以后的人生就由我来负责。
震后第五天,他带着弟弟离开浅川,一路北上。
009
做贼,其实是件绝望又可怕的事情。
入行这几年以来,阿奇总结出一条经验:每一扇门背后都有秘密。
意气风发的女白领可能正面临着家庭暴力。
貌似纯良无害的高中生家里可能藏着妈妈的尸体。
当街秀恩爱的情侣可能回到家就各自给不同的人发调情短信。
每个人都是带着秘密活在这个人间,一扇门关上后,没人知道里面正发生着什么。
所以每一次进门前,阿奇都做着尽量完善的事前调查,但很多事情还是避无可避的。打开锁进去,发现客厅里就躺着一具尸体,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到后来,阿奇索性也不再花许多精力在调查上面。
他总归是孑然一身,无牵无挂。
地震过后,丁海城的爸妈都去世了,丁海城也随哥哥离开了这里,根本没人在意他的死活。
自己的爸妈更是再没见到过,有天灾帮忙摆脱掉这个本就不在他们人生计划里的孩子,正合心意了吧。
早就不想哭了,本来就是这样的啊,永远都只有自己一个人,最后总会被放弃、被遗忘,都是早就习惯了的事情。
做贼自然绝望又可怕,但那又如何。
没人会惦念他的死活。
也没人需要他去保护。
没有任何羁绊挂身的自己,犹如野兽一般活着,仍旧是野兽,那就不需要再恪守人类世界关于正确的规则。
如果真的遇到坏事,需要搭上性命,那就搭上好了,他也没什么可失去。
就是这样消极地活过六年。
六年里,一路走、一路逃地竟然也来到曾经以为远在天边的北安。
与丁海城重逢,是从来不敢想的事情,但自己兜兜转转最后来到北安,总归还是有所期待的。也许会在街上偶遇,也许会在书店或者咖啡馆,在完全不帅气的菜市场、小吃店,也是可以的。
只要可以相遇。
但人海茫茫,哪里会有那么容易的事情。
几乎就要放弃的时候,却这样重逢了。
“你是谁?”丁海城问出这句话时,阿奇的眼泪都还没流过脸颊。
为什么要让我误以为自己值得珍惜。
为什么要抛弃我,一个人擅自离开。
为什么要忘记我。
接到弟弟电话时,丁海明正要上回程的飞机。他说家里来了一个人,他好像认识。
他说他好像认识?
丁海明让来客接电话,一接通他就知道来人是谁。就是那个在自己离开家之后,几乎占据了自己家中位置的小子。
他知道话是不可以这么说的,是自己要离开家的,爸妈不喜欢自己也是事实,他陪伴和保护了弟弟也是事实。阿奇的到来对他的家来说,并不是坏事。
但他就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喜欢这个男孩子,阿奇就像是一个更高阶版本、更招人喜欢的他,他那些与世界相处不畅的笨拙,到了阿奇身上都变成了理所当然的勇敢。这确实是件让人泄气的事情。
所以当地震后丁海明回到家,医生说弟弟的脑子现在只记得住两个人,而弟弟选择记住他和自己的时候,丁海明其实是不安的。
离开家之后,混了几年,最终还是走上了父母曾经最希望他走的路,好好读个文凭下来,找到安稳工作。仔细回想,其实根本记不起当年的叛逆到底是为了什么。
但还怎么有脸就这样回去呢。
等我混出名堂,一定回来接你。
这句离家时的豪言似乎再没有了实现的那一天。工作几年后,薪水越来越高,却仍旧只是小小职员,住在不小但也绝对算不上大的单身公寓里。
这样的自己无论如何也不能算是“混出了名堂”吧。
所以他觉得自己是配不起弟弟这样深重的在乎和爱的。
但为了配得起,也要拼上命地去努力和维护这仅剩的亲情。
可现在那个从未谋面的阿奇来了,比起离家多年的自己,在丁海城身边多年的阿奇大概更值得被记住吧。
他挂掉电话登机之后,想着的是这样的内容。
地震发生时,阿奇应该是作为和死去的爸妈一样的与地震有关的记忆,一并失去了。
现在他来了,他会不会挤掉我在丁海城脑海中的名额,成为那唯二被记住的人之一。
直到下飞机,丁海明还在担心这个。
怕被忘记,怕被抛弃,怕成为独立无援地站在这广阔大地上的人。
所以可能要将自己逼入这样境地的阿奇,是敌人。
回家的出租车上,他又接到海城的电话:“哥,我想起来了,那是阿奇,他忽然出现在我面前了,我真的想起来了。”
丁海明讲不出话来。
可能会变成固定量,也就是说当他想要接纳一个人进他的脑海,就要排挤一个人出去。
医生的话一直萦绕在他耳边,他没想过这种事真的会发生。
他重新记起并接纳了阿奇,那接下来我就要被忘记了吧。
丁海明坐在出租车上看着北安的早晨。
既然记得了阿奇,那我果然是要被忘记了吧。
终于到家,他不想拿出钥匙来开门,打开门,他就要面对那个再也不记得自己的弟弟了。
打开门,弟弟和那个陌生的应该就是阿奇的男生坐在客厅里。
弟弟跑过来:“哥,这个就是阿奇。”
诶?没有被忘记吗?
“但是哥,我是谁?”
北安的春末夏初是清凉安静的。
丁海城看着沙发上坐着的两个人,开心到停不下手脚来。他把下午收到的快递取出来,是他每年春末都要买的火锅食材和底料,他这几年总想不起来那是为了什么,却总忍不住买,现在才想起,地震那天正是阿奇的生日,他们本来晚上要一起吃火锅,却因为地震没能成行。
他兴奋地跟哥哥讲他是怎么昨天下午五点钟一觉醒来,忽然发现阿奇出现在自己面前的。
丁海城不记得自己的名字,不记得自己是谁,脑海中仅剩的容量留给了哥哥和阿奇,自己成了被排除在记忆之外的那个。
但这两个人现在都在自己面前。
再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
“所以现在,海城是我们两个的责任。”叫阿奇的男生忽然说。
丁海明仍旧不喜欢这个忽然而至的男孩,但既然丁海城仍旧记得他,那好吧。
“嗯,是。”丁海明说。
“既然你工作这么忙,那我可以负责照顾海城平日的生活。”阿奇说。
丁海城正满脸期待地看着一本正经的他们俩,丁海明也不得不认可了阿奇的存在:“如果你愿意的话。”
丁海城欢呼起来。
但丁海明是根本没打算认可这个来路不明的阿奇的。
丁海城现在很容易累,他越发像婴儿,总是嗜睡,睡着了打雷都是听不见的,更不要说门铃声。他准备去休息,而阿奇出门去买火锅要用的肉和青菜,准备好了中午就可以一起吃火锅。
阿奇出门没多久,家里的门铃就被按响了,是快递小哥。
快递小哥说昨天下午签收时的字迹太过潦草,根本辨认不出来,害他被领导批评,现在需要重新补签。
丁海明起身补签时,忽然想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昨天您是几点来的?”
“四点半啊,昨天你家是最后一家,我回去就该换班了。”快递小哥愉快地说。
阿奇双手拎着菜和肉回来时,看到丁海明仍旧坐在沙发上,看到他回来,丁海明叫他过去。
“海城只记得住两个人,他已经没有跟别人一样上学和工作的机会,所以如果他需要你在身边,我没有其他意见。”丁海明说。
阿奇点点头。
“那你能不能先给我解释一下,昨天四点半你代丁海城收的快递,五点钟丁海城才醒过来,既然他一直都没醒,那你是怎么进来的?你进来做什么?”
阿奇双腿似被冻住,无法动弹,张了张嘴,终究放弃了申辩。
丁海城在房间里安睡着,丁海明站在窗前,看着阿奇渐渐走远的身影,松了口气。
在乎着同一个人,保护着同一个人,想要一直一直地照顾同一个人。
这样的两个人,应该是朋友。
春末夏初的北安是最漂亮的,还没来得及炎热,又不似春天的干燥无情,满街都是已然苍翠的树叶,走在街上迎着吹过来的风,让人愉快得想要用力去爱些什么。
阿奇走着路都觉得自己脚下生风。
足够努力的话,还清这些年偷来的钱应该不需要太久吧,仔细算下来其实并不是多么吓人的数字。
“一定要回来的话,那就把曾经偷过的钱都还掉,再来吧。”丁海明这样说。
这是正确的事情,阿奇也认可。原来自己是被这样珍惜与惦念着的人,要努力地好好活下去。一定要早一点回到曾经那个能够光明正大地勇敢站在大地上的自己才行。
阿奇回头看了看丁海城正在沉睡的房子。
最后的最后,路还是走回了那一条,但已经通往了完全不同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