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达加斯加对濒危木材的出口禁运政策依然有效
近一段时间以来,不断有一些木材企业向我办求证,马达加斯加政府已经解除了黄檀属(Dalbergia spp.)和柿属(Diospyros spp.)木材出口禁令的消息是否属实。国家濒管办在此重申,马达加斯加对黄檀属与柿属木材的出口禁运政策依然有效。我办提醒我国木材进口和加工企业,在出口禁运解除之前,切勿在马达加斯加收购和进口以娄(卢)氏黑黄檀(Dalbergia louvelii)、马达加斯加黄檀(D. greveana)、巴罗尼黄檀(D. baronii)等为代表的任何黄檀属或柿属木材。
2013年3月,在泰国曼谷召开的CITES第十六届缔约国大会上,通过了马达加斯加黄檀属和柿属种群列入附录II的提案,于2013年6月12日生效执行。同时,缔约国大会还通过决定,规定常委会在审议同意该国的黄檀属和柿属木材库存审计结果以及使用计划之前,马达加斯加必须实施出口禁运。为此,马达加斯加对本国黄檀属和柿属木材的出口制定了零限额。经多次延期,目前该出口禁运措施已延续常委会第66次会议,即2016年1月15日。
上述规定意味着除非CITES常委会作出新的决定,否则马达加斯加不得批准出口黄檀属和柿属木材,其他缔约国也不得许可从马达加斯加进口黄檀属和柿属木材。 (国家濒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