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兴泉(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贵州平塘 558300)
关于城镇化过程中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对策的探讨
彭兴泉
(平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贵州平塘558300)
传统村落是我国农村历史文化的精粹,富含丰富的自然生态资源,是我国农耕文明的精粹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本文将分析传统村落的概念及价值,研究传统村落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探索其保护对策。
城镇化;传统村落;保护;对策
传统村落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的“活化石”,是我国长期农耕文明、历史文化发展的产物,蕴藏着丰厚的历史文化信息和自然生态景观资源,也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和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然而,长期以来,村落的发展面临多重挑战和冲击,传统村落不断遭受破坏,甚者濒临消亡,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刻不容缓。
一般来说,历史文化村落以及历史村落被称为传统村落。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拥有较丰富的文化与自然资源,具有一定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价值,应予以保护的传统村落。其认定标准可界定为:1911年以前形成,村落格局风貌具有传统特色,传统街巷或乡土建筑保存较为完整;文化古迹遗存比较丰富,有多处在100年前后形成的古民居、祠堂、寺庙、义庄、会馆、牌坊、桥梁、驳岸、古井、石刻、古墓葬、古文化遗址,或近现代重要史迹、优秀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或具有地方特色的方言、各类民风习俗、传统节日、民间信仰、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或具有优美生态环境的河道水系、地貌遗迹、古树名木等自然遗产。需要明确的是,历史文化名村是具有代表典型的优秀传统村落,但传统村落不一定、也不完全是历史文化名村,而传统村落包括大量的历史村落和自然生态村落。因此,传统村落保护的复杂性容易被人们所忽视。
3.1追求发展,损毁严重
近年来,传统村落大力打造文化旅游业,推动乡村旅游产业升级。许多传统村落都在不余遗力打造旅游业,人们在享受经济实惠的同时,忽视了对环境、资源与民俗的破坏,成为“人为”传统村落。有的村民为了经商需要,随意搭建用房,甚至还有旅游开发的主体企业,无视修旧如旧的文物发展原则,修建大型建筑设施。
3.2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欠佳
目前,除已开发为数不多好的几处传统村落外,成千上万的传统村落普遍存在着基础设施落后、环境欠佳的状况,其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①传统村落本身落后,无力承担基础设施的投资。②当地政府忽视对村民的教育及引导,以至于许多传统村落存在不同程度的脏乱差现象,当地村民文化素养的落后也影响环境卫生的改善。③一些少数民族传统村落,长期人畜混居、脏、乱、差严重,很难改善。
3.3传统村落保护理念未形成
大部分人对传统村落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价值和不可再生性知之甚少没有形成保护意识更谈不上保护的自觉。许多基层干部甚至认为,经济发展才是当前要抓好的首要任务,对保护传统村落在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认识还不到位;“经济是硬指标,文化是软指标”,觉得对传统村落的保护难以在短期内见效,投入大产出小,效果不好,在政府财政有限的情况下只能避重就轻,有所取舍。
3.4法律法规滞后
目前,虽已有全国性的《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但文化改革发展作为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共存的传统村落保护往往与村落的发展构成矛盾,目前还缺少专门的法律法规来加以规范。村落本身从属于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保护涉及部门较多,难以形成合力,如文物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中文物保护单位本体的维修,住建部门负责规划和建设,文化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而村民基层组织则更加注重经济效益和居住条件。
3.5财政投入不足
一般来说,传统村落处于偏远落后地区,大多数经济发展落后,投入保护的经费有限。而传统村落乡土建筑数量多,维修规模大、费用高,单凭原住民或村镇财力难以全部承担,资金匮乏是制约保护发展的关键难题。近年来,虽然各地对文化遗产的保护越来越重视,专项经费也逐年增多,但对面广量大的传统村落仍是杯水车薪,特别是一些欠发达地区财政困难,应该配套的保护经费难以落实。
3.6保护力量不足
目前,我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政府政策引导不足,致使社会力量在合理利用的范畴内,参与传统村落保护的积极性有限。由于外出青壮年务工人员较多,无人居住的古民居任其荒废,不打理也无人打理维护,没有机制、体制调动村民自发保护的积极性。同时,由于传统建筑市场的萎缩,建造、修缮乡土建筑的民间工匠早已纷纷改行,导致熟知乡土建筑样制形式和特色工艺、专业技能的工匠,已是后继无人,而由高校培养的相关专业人才极少,严重制约了传统村落乡土建筑保护的正常开展。
4.1加强对传统村落保护的宣传力度、提升村民的保护意识和自觉性
传统村落保护起于2012年,属于新兴起的工作任务,人们对其重要性认识不够,特别是处在关键位置的传统村落居民。要改变这种状况,第一要务是加强宣传,以提高人们的保护意识和认同感,唤起人们自身内心的保护意识,自觉参与保护活动。要让人们知道,传统村落是财富、文明的根基,具有不可再生性。历史将会做出证明,传统村落将是今后农村发展新的基础和动力,而不是什么“落后”。传统村落的居民才是传统村落保护的主人,起决定性作用,是传统村落保护的受益者,同时又是受约束者。只有使传统村落的居民充分认识到传统村落保护的重要意义,保护才有可能成为其自觉内因和自觉行动。通过宣传,使居民从了解到关心再到参与,让他们自愿、主动、积极参与,变“要我保护”为“我要保护”。传统村落保护是全社会、全民族的事,其重要性要使居民知晓、社会群体知晓、政府知晓,要通过宣传使之深入人心。
4.2加快传统村落保护和配套法规制定
尽快出台传统村落保护法规,完善保护管理体制,创新制度设计安排,强化传统村落遗产的有效保护利用。尽快制定《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条例》和创新保护制度政策:①尽快出台保护法规。地区政府可先行出台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传统村落“有效保护、合理利用、适度开发、科学管理”的方针,强化“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生活延续性”的保护原则。对文物保护单位、登记不可移动文物,应按照文物法规在原地原址保护。②完善保护利用制度,扩大历史文化名村的评选范围,让更多的传统村落乡土建筑,在加快城镇化过程中得到有效保护。③完善土地置换“一户一基”的政策,加大传统村落保护用地的倾斜和保障,对村落环境改造建设中恢复水渠、古道、水塘、古墙寨所需用地,可作为农用地处理等政策措施;支持村民通过城镇保障房建设进行异地搬迁或原地修缮等方式改善居住条件。
4.3发展地方经济,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平
大多数传统村落的经济发展比不上乡镇、村屯,经济投入产出能力不强,居民收入不高。要使村落得到有效保护,发展地方经济是第一要务。按时下思路及传统村落自身条件,要发展村落经济,旅游、生态农业一般是首选。大多数传统村落按理说发展旅游不成问题,但从整体上看,村民平均从旅游方面得到的收入并不高,旅游仍难以作为传统村落经济发展的真正主导。而部分传统村落地处偏远,交通条件差,旅游资源不足,在旅游方面尚不具备条件。要发展传统村落经济,仍需另寻他路。发展传统村落经济,如单靠村落自身能力,难有进展,更不用说提速。这需要政府通过多种途径扶持,只有传统村落经济发展了,居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保护才有经济基础。
4.4发展是为了更好的保护首先必须改善传统村落的人居环境
大多数传统村落的基础设施不足,建设不完善,导致直接影响到村落居民的生活质量,必须予以改善。政府要通过整合诸如农村三项会战、一事一议、危房改造、风貌改造及农村环境建设等各种项目经费进行扶持和推进,争取上级专项投入资金、争取社会赞助等,大力改善传统村落的人居环境。
4.5认真贯彻国务院四部委局建村[2014]61号《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
①加强领导、建立专门机构,有传统村落的县,都要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组织专家组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建设进行现场指导,避免建设性的破坏,按照评审通过批复的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进行督导。②认真贯彻落实《意见》要求,对本县的传统村落进行摸底再调查建立档案,申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③加快推进已进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积极争取补助中央资金。④加大地方投入和村民自治参与保护力度,充分发挥农村自治主体责任的作用确保、保护、利用、发展落到实处。⑤加强监督检查按照《意见》要求将传统村落调查与认定、档案建立、规划编制、开展保护等具体工作情况上报省各相关部门,力争得到中央及省的大力支持。
综上所述,传统村落属于我国传统文化的产物,极具历史文化特色,在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下,如何合理地保护和开发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已经成为迫在眉睫的问题。传统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是中华文化传承中紧迫而重大的时代性任务,对此必须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针对不同类型的村落资源应提出合理的保护发展方式和措施,纠正无序和盲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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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99.2
A
1673-0038(2015)52-0109-02
2015-11-4
彭兴泉(1964-),贵州人,中级,大专,主要从事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