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出台蚕茧税收新政
安徽省商务厅积极主动联系安徽省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在安徽省国税局和安徽省财政厅等部门大力支持下,近日出台将蚕茧纳入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的政策,以减轻行业整体税负,推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该政策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蚕茧)为原料生产销售蚕丝绸的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此项政策实施后,安徽省以干茧为原料生产销售蚕丝绸的一般纳税人计算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抵扣率,由原来的13%提高到17%。按目前每吨生丝(白厂丝)行业平均成本30万元计算,生产加工企业可以比原来增加1万余元的利润。
(安徽省丝绸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