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问题和宗教问题的审稿技巧

2015-04-13 11:09罗俊华
出版科学 2015年2期
关键词:宗教民族

罗俊华

[摘 要] 不同民族、宗教有不同的特点,书稿编辑要掌握相应的民族、宗教知识,在审稿过程中注意相关技巧。本文从尊重少数民族、与大民族主义的表述划清界限、历史和辩证地对待民族问题以及审读涉及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和道教等相关内容时要注意的问题入手,结合实例,探讨涉及民族、宗教内容的书稿的审稿技巧。

[关键词] 民族 宗教 审稿技巧

[中图分类号] G23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5853 (2015) 02-0038-03

我国是多民族、多宗教并存的国家,正确认识和处理民族、宗教问题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发展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编辑在社会科学类书稿的审读中,经常会遇到与民族宗教相关的内容,如果缺乏相应的知识,很容易曲解这类问题,无法辨识违反民族宗教政策的言论行为。因此,掌握相应的民族、宗教知识和相关审稿技巧,对提高审稿编辑的审读能力及编辑业务水平有重要意义。

民族是具有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以及在共同文化上表现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们的共同体。宗教,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和文化历史现象,是对客观世界的一种虚幻的反映,它相信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超人间的力量,要求人们信仰上帝、神道、精灵、因果报应等,把希望寄托于所谓的天国或来世[1]。宗教起源非常古老,原始宗教或宗教雏形,在人类蒙昧时代已经存在,目前世界上信仰宗教的人数占全世界人口的60%以上,其中,基督教信徒超过18亿,占世界人口的30%,伊斯兰教徒近10亿,占世界人口的17%。我国的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各有一亿多人。民族宗教无小事,宗教问题往往和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形成错综复杂的局势,“没有民族问题、宗教问题的正确解决,就没有国家的团结、稳定、统一”[2]。

1 民族问题的审稿技巧

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各民族的发展并不平等,民风、民俗也有差异,因此不同民族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发生矛盾和问题在所难免。对于民族问题,我党遵循民族平等、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在书稿中主要体现在尊重少数民族、与大民族主义的表述划清界限、历史和辩证地对待民族问题几个方面。正确处理书稿中的民族问题,有利于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和谐发展。

1.1 尊重少数民族

《宪法》第四条规定:“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维护民族团结是每一个人的法定义务。尊重少数民族包括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

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包括尊重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习俗、饮食习惯、婚丧习俗等,这些习惯是所有地区而不仅限于少数民族地区要遵守的。如某稿件讲医疗队在摩洛哥时,医疗队成员在斋戒的司机旁“一个劲地喝水抽烟”。斋月斋戒期间,外国人可以喝水吃饭,但是严禁抽烟,因此这种表述是错误的。不仅饮食习惯上的风俗习惯是大事,婚丧嫁娶的风俗习惯也是大事。如藏族地区实行天葬,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习惯土葬等。在图书出版中,凡表述某少数民族生活具体内容的,哪怕仅一句话,也不能与该民族的风俗习惯冲突。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如涉及藏传佛教的表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涉及信仰伊斯兰教的表述要处处考虑其宗教信仰自由。在这类问题上,要防止作者随意发挥的表述。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对于涉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表述要高度谨慎。

1.2 与大民族主义的表述划清界限

维护民族团结,要与过去大民族主义的表述划清界限。政务院于1951年发布《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要求因为历史原因造成的带有歧视和侮辱少数民族含义的称谓和地名等予以禁用、更改。自指示发布以来,带有侮辱之意的“西番”“归化族”“崩龙”已分别以“普米”“俄罗斯”“德昂”等族称替代,“卡瓦”改写为佤族。在书稿中,诸如“回回”“蛮子”“夷人”等带有侮辱之意的称谓不得使用,应使用“回族”“彝族”等。不宜讲“满清”[3],讲到历史上的“反满”要加引号,重要史料的引文另当别论。论述历史上民族之间的战争和争斗,要把负面的账算到统治集团上,不要出现“蒙古族迫害汉族人民”这样的表述,宜讲“蒙古贵族统治集团迫害汉族人民”。

1.3 历史和辩证地对待民族问题

我国历史上少数民族发展过程中大多经历了与其他民族长期融合的复杂过程,不能简单地用现今某少数民族去对应古代少数民族。如某书稿中“北魏鲜卑族(今锡伯族)”“中唐吐蕃族(今藏族)”“沙州回鹘(今维吾尔族)”“元朝蒙古族(今蒙古族)”等表述均不妥。《辞海》中“锡伯族”被解释为“古代拓跋鲜卑的后裔”;“吐蕃”仅是古代藏族的政权名称,不要把民族和政权混为一谈。同样,民族和国家也不能划等号。如某译稿讲“中国和蒙古族的关系”,又讲蒙古人、满族人的成功入侵,是在“中国顾问入住其宫廷,并采用了中国的行政管理和军事形式后,他们的军事优势在于发展了中国的战术——并打击中国的大本营”,还讲“中国除了军事技术之外,几乎没有向他们(指汉朝时的游牧民族)学习什么,中国享有霸权”。三处均将我国的少数民族列到中国之外,这是不妥的,应将“中国”改为“汉族”。某稿件将我国历史上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的联姻同欧洲各国间的联姻相提并论同样不妥,中国古代政治联姻是在“中国”这个范围内并存的政权之间的联姻,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2 宗教问题的审稿技巧

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信仰的国家,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了佛教、伊斯兰教、基督教、道教等宗教并存的格局,除道教外,其他各大宗教都是先后由国外传入的,此外,东正教曾传入我国一些地区,民间宗教也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广泛流传,一些少数民族特有的原始宗教仍有一定影响,这是我国宗教的大致现状。书稿中宗教问题的处理原则是强调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不同宗教“多元共存、和睦相处”,禁止出版可能引发宗教狂热、带有邪教色彩的文字。下面仅就笔者经验,谈谈审读涉及伊斯兰教、基督教、佛教和道教等相关内容时要注意的问题。

2.1 有关伊斯兰教内容的审稿技巧

伊斯兰教是严格的一神教,奉安拉为唯一的真主,书稿中出现“我们姑且不将穆罕默德当神看”这类句子是错误的,穆罕默德是先知。伊斯兰教反对偶像崇拜,因此任何稿件都切忌出现穆罕默德的像。某稿件引用一段话“安拉宽恕穆罕默德和他的亲属”,应改为“宽恕穆罕默德的亲属”。“穆斯林”是伊斯兰教徒的通称,不能把回族和伊斯兰教混为一谈。书稿中的“回教”应改为“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宗教表述上必须严格按照《古兰经》,涉及伊斯兰教信仰的表述不能与伊斯兰教义冲突。如某稿件以“真主派来的天使”形容我国医疗队就不妥。在伊斯兰教中,“天使”是安拉以光创造的妙体,不分男女、不婚不育、无眠无倦、无食无泻、无私无欲、秉性纯善、有超凡能力,但不具神性。伊斯兰教强调信仰天使,是六大信仰之一。新教改革后对天使的表述越来越世俗化,西方文化中将给人带来美好事物的人称为天使,最多的是白衣天使。但伊斯兰教在天使的表述上较严格,不能率称“真主派来的天使”。

伊斯兰教有一定的饮食禁忌,最主要的饮食禁忌源于《古兰经》的规定,即禁食死动物(包括因摔、打、触、勒、电等原因而自死的动物)、流出的血、猪肉和非颂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及酒,因此对清真食物的说法要严格遵守伊斯兰教规,比如穆斯林宰牛羊家禽,只能说“宰”不能写作“杀”,不应随意发挥。稿件中涉及《古兰经》、安拉、穆罕默德的内容都不能有不敬之词,某些学者对《古兰经》、穆罕默德、麦加克尔白圣殿建立在其自身文化基础上的说法不宜引用,翻译稿也不行。另外,书稿中讲恐怖主义是“圣战”要加引号,不应将伊斯兰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联系在一起作为一个词组。如某稿件中“使‘恐伊(斯兰教)症成为欧洲各国的普遍现象和处理当前东西方关系的棘手问题”的表述看似客观,却易生歧义。应该强调,西方各国因穆斯林极端分子之害而加强反恐是正当的,但由此对整个伊斯兰教文化和穆斯林群体产生敌意则是错误的。不要将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与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等同起来。某稿件多处讲伊斯兰极端主义主要体现为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就欠妥。对伊斯兰原教旨主义要具体分析,有主张暴力活动的一派是极端主义,温和的一派则不是。编辑可以参考1993年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对涉及伊斯兰教的出版物加强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2.2 有关基督教内容的审稿技巧

基督教也是一神教,稿件中不宜出现因为基督讲耶稣是救世主(弥赛亚)而质疑其是一神教的说法,因为基督教讲弥赛亚就是耶稣,与犹太文化中的弥赛亚含义不同,不宜混淆[4]。基督教相信上帝唯一,但包括圣父、圣子、圣灵(圣神)三个“位格”[5],圣父是万有之源,圣子是耶稣基督,圣灵是神的灵,三者虽然各有特定位份,却完全同具一个本体,是三位一体。要尊重基督徒的感情,某稿引文说“耶稣基督本人就是一个大独裁者”,不妥。

对基督教的宗教经典《圣经》要有所了解,如某稿将《圣经·旧约》中的“××记”误为“××纪”。其实《圣经·旧约》中除了《列王纪》外,其余经书名称均为“记”,如《创世记》。《圣经》是基督教(包括天主教、东正教和基督新教)和犹太教两教的宗教经典,编辑在审读相关书稿时要格外留心两者内涵的不同。犹太教的宗教经典是指《希伯来圣经》(或称《塔纳赫》),基督教的是指《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两部分,《希伯来圣经》与基督教圣经的《旧约》部分内容大致相同,但因为《旧约全书》和《希伯来圣经》有一定差异,书目顺序也不同,因此犹太教并不接受“旧约”这个说法,所以“犹太教的圣经只有旧约”的说法是错误的。此外,东正教、天主教和普世圣公宗的版本多了数篇《塔纳赫》和基督教新教《旧约》都没有的经卷,因此对天主教和基督教的圣经版本也不应混淆。

对基督教的教派要有所了解。如某稿件讲“澳大利亚教徒中圣公会教徒占21%,英国国教教徒占21.5%”。英国国教就是圣公会,不能出现两个并列的数据。某稿件讲“罗斯受洗,将基督教定为国教”,“基辅罗斯与拜占庭等基督教国家联系紧密”,此处“基督教”应为“东正教”,“基督教国家”应为“东正教国家”。在非专门讲述某一宗教的书稿中,应客观地说明耶路撒冷是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圣地,避免只突出一方。不要评说犹太教的食物禁忌,介绍犹太教正统派时宜客观,不要凭个人感觉去评说。不要质疑“耶稣基督乃由童贞女所生,并具有神性”,不要质疑《圣经》中的“神迹”,不要质疑“耶稣基督肉身复活”,相关内容不能随意发挥。

2.3 有关佛教和道教内容的审稿技巧

在佛教方面,不宜评说甚或质疑释迦牟尼诞生之时的各种瑞兆与殊胜妙相。释迦牟尼诞生于古印度的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境内),不要误以为诞生在尼泊尔。公元前486年释迦牟尼佛涅槃,或称“入灭”,稿件对此不要用世俗的表达方式。佛经经文诞生在释迦牟尼圆寂之后。释迦牟尼圆寂后第二年,弟子迦叶把大家召集到王舍城灵鹫山举行集会,汇编释迦牟尼的遗教。这次集会在佛教史上被称作“第一结集”,最初的佛经由此产生。因此类似“雪域的佛经产生在公元前6世纪”的表述是错误的。

不应对佛教、佛像(如观音像)、寺庙加以不严肃的评说。如某稿件中的语句“对佛教和佛教徒作了一些暴露和讽刺”就不妥,应改为“对当时的佛教徒作了一些暴露和讽刺”。不要使用随意性强的图解或者漫画。对和尚、尼姑不要单称名字。对藏传佛教有关转世灵童和达赖喇嘛的表述应高度谨慎,一般不涉及为好,实在要涉及,应送审。如某译稿中有“在天主教皇或达赖喇嘛这样的宗教领袖面前,许多人仍可以体验到敬畏和崇敬之情”的表述,还有多处正面引用达赖原话的文字,都应删去。

在涉及道教内容的表述上,要将借道士之名行骗的神棍与正常的道教活动区别开来。不要把道士都说成是允许成家和不禁绝荤腥,因为这有全真派与正一派之分。作为元以后道教两大派,全真派不尚符箓,不事烧炼,不立家室,禁绝荤腥;正一派道士则可以成婚,除斋醮活动期间,一般不禁绝荤腥饮酒。

总之,做好审稿工作是编辑的重要职责。宗教民族类书稿中敏感问题多,涉及知识面比较广,对编辑来说,审读这类书稿具有较大的挑战性。一方面,编辑应该大胆存疑,勤学习,勤查工具书,如果相关知识是编辑的盲点,编辑更不能随意放过而不查阅权威工具书。另一方面,编辑应该小心求证,在熟知并严格遵守涉及民族宗教问题出版物的法律法规基础上,请专业人士对书稿进行把关,对有关民族宗教敏感问题及重大题材的出版物,要进行专题报批和重大选题备案。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在工作中不断学习,对相关差错产生“职业敏感”,就可以运用经验予以改正,确保出版合格的作品。

注 释

[1]现代汉语词典(第六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1731

[2]江泽民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49

[3]国务院.国务院关于今后在行文中和书报杂志里一律不用“满清”的称谓的通知[S].1956-02-18

[4]弥赛亚(Messiah),一译“默西亚”,原意为“受膏者”。古代犹太人封立君王和祭司时,受封者额上被敷膏油而称“受膏者”,意指上帝所派遣者。犹太亡国后,犹太人中传说,上帝终将重新派遣一位“受膏者”来复兴犹太国。弥赛亚遂成为犹太人所盼望之“复国救主”的专称。基督教声称,他们所信奉的耶稣即“弥赛亚”,但不是“复国救主”,而是“救世主”,凡信他的人,灵魂皆可得到拯救。任继愈.宗教词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685

[5]位格:原意为实体,特指具有理智和意志的独立存在的实体。任继愈.宗教词典[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49

(收稿日期:201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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