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会 凤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文学院,北京100089;商丘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商丘476000)
论《醒世姻缘传》的佛教文化叙事
刘 会 凤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文学院,北京100089;商丘师范学院 文学院,河南 商丘476000)
明清世情小说《醒世姻缘传》,主要以家庭婚姻生活为主线,以“轮回果报”的民间佛教信仰体系建构情节,笼罩全篇的宗教化叙事框架生动地演绎出明末清初民俗文化中的佛教信仰图景。以小说文本细读的方式和解构主义的视角,来分析宗教化书写时,不难发现,文本中存在大量的自我颠覆倾向,呈现出超越当代宗教价值观的超文本效果。
《醒世姻缘传》;世情小说;轮回果报;二重性
《醒世姻缘传》原名《恶姻缘》,全书共100回。作者署名“西周生”,真实姓名不可考。小说以山东地区方言写成,大致成书于明末清初,以婚姻家庭为切入点,广泛记述当时中下层普通民众的人生百态。小说以明代前期(正统至成化年间)为背景,用当时流行的佛教“轮回果报”体系为框架,主干情节是一个两世姻缘的故事:前22回写晁源发迹,娶妓女珍哥为妾,一行出猎,射死一只仙狐并剥皮剔骨,种下祸根,后纵妾虐妻(计氏),逼妻自缢而死,此是前生故事;自第23回以后写转生故事,晁源托生为狄希陈,仙狐托生为其妻薛素姐,计氏托生为其妾童寄姐,珍哥转世为婢女珍珠。在后世姻缘中,狄希陈变成一个极端怕老婆的人,而薛、童则变成异常悍泼的女人。她们先后以种种稀奇古怪的残忍办法来折磨丈夫,而狄希陈只是一味忍受。后有高僧胡无翳点化,才得以消除冤业。
《醒世姻缘传》是明清世情小说第一个高潮期的长篇名著,备具此类小说的诸项特征。中国现当代学者关于明清世情小说的研究,鲁迅开启先河,他在《中国小说史略》中总论“明之人情小说”时概要其特征为:“大率为离合悲欢及发迹变态之事,间杂因果报应,而不甚言灵怪,又缘描摹世态,见其炎凉,故或亦谓之‘世情书’也。”[1]159这一界定总括出此类小说的总体特征,本质上是写实主义的,而构思立意渗透宗教思想,以“轮回果报”为叙事框架,讽恶劝善、以正风化。目前学术界关于明清“世情小说”的研究成果丰富而多样,对《醒世姻缘传》的研究及其成果也渐成规模。一般认为《醒世姻缘传》在明清世情小说流派中,上承《金瓶梅》,下启《儒林外史》、《红楼梦》、《姑妄言》等,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古代章回体长篇白话小说。
笔者在广泛涉猎佛教与中国古典小说的渊源和影响关系时,注意到明清世情小说对中国化了的佛教信仰的程式化书写特征。在有关佛教与中国文学、中国古代小说与宗教、中国古代小说的原型与母题等方面的专著中,可以得出基本一致的结论:中国古典小说在不同时期的变化发展,都不同程度地伴随着对外来佛教思想的接受,同时又结合儒道学说对佛教义理进行中国化的阐释和改造,两种趋势并驾齐驱、并行不悖。至明清时期,佛儒融合,佛教向世俗化发展,外来的佛教信仰完成了中国化的蜕变,并融入民间底层,成为大众文化积淀。在文学创作中,程式化的中国佛教礼俗、中国化的佛教信仰体系也逐渐渗透到各类小说文本中。《醒世姻缘传》的情节构思和叙事框架,是这一特色的生动例证之一。
《醒世姻缘传》使用纯正的明清时代山东地区的土语方言,生动演绎和再现了当时民众的市井生活和佛教礼俗。虽历经三百多年的沧桑巨变,作品中逼真写实的土话俚语,纤毫毕露的乡土农村人情世态,民俗味儿浓郁的佛教意识和礼佛习俗,仍旧能够在当下某些地区找到生动佐证,诱发学者的研究兴趣。国内学术论著对《醒世姻缘传》沿用的世俗化佛教信仰的书写策略,比较普遍的以科学的立场和反宗教蒙昧主义的思想来批判这一惯例化的手法,认为此举意在遮蔽现实矛盾、弱化人物和情节冲突、用伪妄的方式来解决重大的社会问题,是一种“瞒和骗”的文学。这一论点无疑具备合理性,然则自宋元以来,到清代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红楼梦》为止,出现的文人作家不计其数,历经的思潮流派也不可胜数,为什么“轮回果报”模式渗透始终?恐怕不是单一评判作家的立场价值观就能够说明问题的。我们应该更进一步探究这一现象普遍产生的时代背景。
就《醒世姻缘传》的成书年代来说,是明末清初的乱世,整个社会浸淫着水深火热、民不聊生的“世纪末”悲凉情绪。而作品中故事背景假托的时间是明代正统至成化年间,历史上明代英宗至宪宗时期,内忧外患,前后经历了“土木之变”、“僭主当政”、“佞臣专权”的乱世,乾坤颠倒,帝王威严荡然无存,朝廷纲纪崩毁,人心不古,从恶如流。通俗的白话世情小说中浓郁的劝善教化倾向和“轮回果报”范式的宣传,不仅仅出于写实,更有可能折射出末世文人知识分子对民生困苦的终极关怀,以及试图探索宗教化救赎之路的积极尝试。
从佛教的中国化进程来看,在《明清佛教发展新趋势》[2]7-32一书中,明确阐述了自明代初期开始,明清两代统治者对佛教的推行和利用情况。此外从佛教与中国文学、佛教与中国文化这类研究的成果来看,佛教自魏晋时期传入中国之后,历经不同朝代统治阶层的改造和利用,到明代时不仅完成了佛儒融合、互为表里的中国化进程,而且相当稳固地成为官方意识形态,渗透到中国普通民众的世俗化生活之中,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重要成分。从这个层面来说,文人创作小说迎合官方意识形态的宗教化书写,不仅是合理的,也是必然的。
基于上述的社会大背景,继而从读者接受和小说传播的角度来分析,这种佛教文化书写范式也具有必然性。在《明清时期的小说传播》[3]19-34一书中,分析了明代以来都市化进程推动了通俗小说的繁荣,小说创作商品化程度加深,营利性文人创作群体产生。为了扩大小说的读者群体和销售市场,创作语言和方式都出现了迎合普通大众读者的世俗化倾向。小说创作中,理论艰深、体系庞杂的佛教典籍和义理,被民俗化的佛教信仰模式取代,也是缩短读者与作者认知差异的一种生存策略。
总之,从作品的时代背景来看,《醒世姻缘传》中所呈现出来的世俗化佛教信仰范式书写策略,是时代的必然产物。用社会历史学、民俗学的视角来看,不仅不是虚妄和欺骗,反而是一种写真般的务实态度。
再来参照20世纪50年代之后,自拉丁美洲兴起的“魔幻现实主义文学”流派创作概况。魔幻现实主义文学在体裁上以小说为主,以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最为有名。这些作品把现实社会人生纳入神奇魔幻的叙述氛围之中,创造出人鬼共存,时空交错,幻觉与真实浑然一体的小说世界。这类创作手法和文学作品,被欧美现代都市文明参照下的评论者界定为“现代神话”、“魔幻现实主义”,实际上,就像拉美作家马尔克斯所作的自我评价,认为“魔幻现实主义”才是封闭落后的拉丁美洲底层民众的真实主义。以这个民族风情浓郁的西方现代派小说创作来比对,很多本土民族在资本主义意识形态没有入侵之前,都存在彼此类似的魔幻化、神话或宗教化的民间意识基础。因此,《醒世姻缘传》这类世情小说世俗化佛教信仰范式的叙事模式,在很大程度上亦是一种历史真实的反应。由此可以看出,正如国内外诸多评论家评价“魔幻现实主义”小说时,偏重肯定其描写现实社会人生的真实性,而否定其“魔幻”叙事外衣的真实性一样,学者对明清世情小说中的超自然化的宗教叙述模式也多持怀疑态度,并对作者的写实性和创作意图产生质疑问难。
以上分析了世情小说《醒世姻缘传》的世俗宗教化叙事,并分析了作家使用这一模式的合理性和必然性。佛教文化在明清小说叙事中,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体系,大致可以纳入“轮回果报”系统。国内学者对这部作品中的“轮回果报”框架系统的描述,以及在此系统下的人物和剧情解析、社会伦理价值剖析等,都达到了一定的程度。在这些成果中,比较系统深刻的是以佛教的基本义理来解析小说文本,采用同源文化系统内部视角来解读作品。另外有些论著从比较文学类型学的角度来解读佛教文学与中国小说的原型和母题,在佛教文化影响的大背景下对古典小说中呈现的各类宗教文化因子进行细致的分类和总结,其中涉及《醒世姻缘传》的部分内容。当然还有其他视角的解读,不逐一介绍。
“轮回果报”说是这部小说的整体框架,起着组织情节、化解各类矛盾冲突的作用。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小说文本中呈现出的这种民众基础广泛的佛教信仰体系,实质上跟最初的佛教典籍义理相去甚远。在《轮回的流转》[4]52-79一书中,对轮回说的中国化改造过程进行了全面而深入的剖析。从已有的研究材料来看,到明代为止,佛教在中国被接受的过程,实际上也是“释儒易佛”的过程,佛教的因明逻辑也被广泛的世俗化、实用化,以配合儒家学说来迎合统治阶层意识形态的需要。《醒世姻缘传》中的世俗化佛教信仰在小说中体现出的强大叙事建构力量,无疑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客观反映。然而如果以文本细读方式,参照后现代的解构主义视角,从文本内部的对立冲突来解读小说,将会更加深入明晰地看出这部小说叙事结构和内容主旨的二重性。也就是说,在这类世情小说中,佛教文化因素的浸淫与写实主义的时代精神形成巨大的冲击碰撞,在文本普遍使用宗教化叙事的过程中,凸显出对此种主流官方意识形态的质疑和突围。
下面我们从具体的文本例证来看佛教文化叙事在小说中呈现出的犹疑性和矛盾性。《醒世姻缘传》原名《恶姻缘》,作者自名为“西周”生,自述意旨是从描写负面婚姻关系来警戒世人,回归周礼,从夫妻之礼入手,重整儒家伦理秩序,回归纲纪伦理井然有序的清明状态。此书描述了熠熠生辉的一系列悍妇、妒妇、女家长,较《金瓶梅》来说,明显呈现出妇人僭越、阴盛阳衰的社会风气。现代作家徐志摩也曾评价此书是一本以怕老婆为主干的大书。因此,我们先从夫妻关系入手来看文本叙事过程体现出的二重性。
(一)“轮回果报”系统在两性关系书写中的乖谬
夫妻缘分、两性爱欲是明代世情小说的重头戏。正如作品中所描述的,明末社会正是妻妾悍妒、男性弱质相习成风的时代。《女性视野下的明清小说》一书的第二章《〈醒世姻缘传〉文化研究》[5]43-93从文化背景和文人作家创作心态两个层面恰切深入地分析了这种趋势的社会背景和表现形态。我们这里从文本自身的矛盾性描写入手,分析民俗化的佛教果报因缘体系在两性关系中的悖谬。
佛教的基本教义是摒除情欲,摆脱轮回,悟道成佛。然则在中国封建儒家礼教宗族伦理为基本人伦的背景下,佛教教义逐渐为世俗“夫—妻—妾”男女情欲所利用,以缘分说来强化婚姻的宿命论。这种思想意识,在明清世情小说叙事中普遍存在。《醒世姻缘传》的主干线索是晁源与计氏、珍哥、仙狐以及他们转世的婚姻关系,在两世一夫多妻制的婚姻关系中,展示出了当时普遍流行的形式各异的婚内暴行。针对这种相习成风的丑恶现实,书中浓墨重彩地以轮回转世和阴司冥报说来强化夫妻缘分的宿命论。这种书写模式贯穿于整部小说中,以下列举其中比较突出的例证。
在第30回计氏灵魂托梦拜谢婆婆晁夫人超度之功时,自述前生、今生及后世的来历,不仅提到晁夫人三千卷宝经超度的功德,更重要的是告诉晁夫人转世后的去向,书中描述道:
晁夫人又问:“你为甚么又替晁源为妾?”计氏说:“我若不替他做妾,我合他这辈子的冤仇可往那里去报?”……
晁夫人问说:“狐精既是被他射死,如何倒要与他为妻?”计氏说:“做了他的妻妾,才好下手报仇,叫他没处逃,没处躲,言语不得,哭笑不得,经不得官,动不得府,白日黑夜,风流活受,这仇才报的茁实!叫他大拿的打了牙往自家肚子里咽哩!”晁夫人梦中想到:“我那苦命的娇儿,只说你死便罢了,谁知你转辈子去还要受这两个人的大亏哩!”[6]241
同样的在第40回《义方母督临爱子募铜尼备说前因》一节中,尼姑与狄婆子(晁源转世化身狄希陈之母)的大段谈话中,详细交代了狄希陈、孙兰姬、狄婆子母女和薛素姐的前世今生。在交代狄希陈的姻缘时,书中这样描述:
姑子说:“他前辈子已是吃了他的亏来,今辈子又来寻着了。”狄婆子说:“这亲也还退的么?”姑子说:“好女菩萨!说是甚么话?这是劫数造就的,阎王差遣了来脱生的,怎么躲的过?”……狄婆子说:“既不害命,凭他罢。好便好,不么,叫他另娶个妾过日子。”姑子说:“他也有妾,妾也生了,远着哩。这妾也就合他这娘子差不多是一对,够他招架的哩。”狄婆子说:“这可怎么受哩?”[6]322-323
在小说中,关于晁源和狄希陈两世的恩怨婚姻生活,都被“轮回果报”框架体系层层包裹。几世姻缘涉及的妻妾男女都是带着各自的前世孽缘来投胎转世、恩怨报复的,婚前是缘分天定的宿命论,婚后是冤冤相报的恶姻缘。在轮回的外衣下,作者描述了真实生动的婚姻百态图,写真般的展示出一夫多妻制度下的婚内暴政,男性追欢逐欲,妻、妾、婢争夺名份财利。在这种人欲横流的婚姻生态体系中,宗教文化充当了人欲情欲的评判者和推动者。民间流行的佛教超度死者阴魂的法事、阴司阎罗王等,都成为恶姻缘的推波助澜者。婚姻内的各种恩怨矛盾、暴力仇杀,大都仰赖宗教化的力量在今生或来世得到清算。阎罗王成为现实世界里受到压迫而无法伸冤的弱者们的复仇神,冥司的力量超越了现实人生中的公平正义的力量。尤其是受到压迫的妇女,生前无法实现的冤仇,化为厉鬼或转世投胎之后,重为夫妻,进行复仇。人世间至亲至密的婚姻爱情关系,亦成为伸冤报仇的最佳形式。
在《醒世姻缘传》中,除了世俗男女关系,还描述了寺院僧尼宗教人员的两性生活,对佛教的禁欲观形成了绝妙的讽刺。其中在第8回《长舌妇狐媚惑主,昏监生鹘突休妻》中,特别描写了一个让人印象深刻的女道姑——小青梅。小青梅病愈后决定弃绝尘世,出家为道姑的大段道白,不仅颠覆了僧尼道士的圣洁性,而且深刻揭露了女性在那个时代婚姻中的非人境遇和不自由。她宣称不做富贵婢妾,不做娼妓,不做普通劳动者妻;尼姑、道婆最自由:无公姑丈夫大娘子钳制自由,情人轮流挑拣使唤,出入千家万户,钱财滚滚不断。而在其他章节中,勾画了寺院的一些青壮年僧人,跟世俗子弟一样,聚敛钱财,置办房产地产和妻妾,披着宗教神职人员的外衣,过着世俗酒肉情欲生活。
在小说中,缺乏真正的善男信女,也极少纯粹的僧尼弟子,在无处不在的宗教文化意识形态叙事氛围中,充斥的是热烈而执着的世俗人欲情欲,以佛教为代表的宗教文化力量、各种宗教场所和法事,都在变相满足着世俗人生的各种欲望,不是世俗的人追求和服从信仰,而是宗教信仰满足和迎合世俗男女的欲望。佛教信仰体系,在小说叙事中,处处呈现出矛盾对立的两重性价值观。
(二)“轮回果报”系统在宗法制社会人际关系中的悖谬
宗法制社会人际关系主要以家庭亲缘关系为纽带,依据血缘亲疏和官阶出身等原则来划分等级次序。在一个最小单位的家庭中,性别因素是划分等级的第一原则。夫妇之间因为男女性别的差异,产生第一层等级次序。在作品中,关于投生转世的学说里,不止一次提到灵魂转世的最好归宿是托生个富贵男身,是为“福报”,可以享受福、禄、妻、妾的世俗生活。尤其针对女子来说,转世托生为富贵男身,即是对其前世恪守德行的最好“福报”。反之,托生为女子的,特别是投生为婢妾的,要么是前世夫妻中,德行有亏的人,要么就是异类灵兽变幻。比如计氏前二世是狐狸托生,素姐亦为阎王批准的白狐转世。宗教文化书写借助阴司阎王的审判,以托生的性别和身份来作为平衡人际关系的第一杠杆。但是,在作品中,对这一准则的表述,呈现出不断变换的矛盾性。
如果说,托生为女人,是对世人的一种警告和惩罚。那么,托生为男子,是否就实现了福报宗旨?在《醒世姻缘传》中,遍览全书,却难找到普遍的例子来佐证托生为男就是现世人生幸福生活的筹码。反之,在第91回《狄经司受制嬖妾,吴推府考察属官》中,通过吴推官之口,总体性的评判和总结了那个时代官僚体系中普遍存在的婚姻状态。他认为:“世上但是男子,没有不惧内的人。阳消阴长世道,君子怕小人,活人怕死鬼,丈夫怎得不怕老婆?”[6]733那些能够享受福禄名利、妻妾共享的所谓的好命男儿,都是婚姻生活中的怕老婆的人,家家都有悍妒之妻、难养之妾,每日里都难逃妻妾之苦,并没有多少幸福可言。在宗教文化的意识范畴中,转世投生的福报必定是修得富贵男儿身,然而整部小说中,众多的男子群像中,正面角色凤毛麟角。作品中理想的化身、完美的形象偏偏是一名女性——晁老妇人。
在明清世情小说发展演变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类似的现象,在那个特定的时代里,各种社会矛盾无望解脱的情况下,小说家不约而同地将注意力放置在对德行完美的女性形象的勾画上。在描写“泼妇”、“悍妇”、“妒妇”的时期,仍然将美好的憧憬寄托在女性身上。在《女性视野下的明清小说》一书第5章《儒家文化性别论的一次自我悖谬——对古代文学中女性作为理想载体现象的思考》[5]253-265一节中,对此现象作了很有代表性的剖析。在《醒世姻缘传》的前言中,先是揭示了儒家文化五轮关系中,夫妇之情独深,君臣、父子、兄弟、朋友义浅的现实;继而强调夫妻因缘的重要价值;最后,将贤德妻房置于孟夫子的君子人生三件至乐事——“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顶端。将人生功业与幸福的希望,都转嫁在拥有一个贤德妻房身上。在小说中,德行的范本、众生的楷模、虔诚的信徒,是一个寿命超过百岁,活动轨迹贯穿晁源和狄希陈两世的女家长——晁老夫人。
小说中,晁老夫人是晁源的母亲,出场的时候晁源已经成年娶妻,晁夫人的光彩和善举,大都发生在丧夫丧子之后摆脱了丈夫的羁绊和年长儿子的忤逆、独立支撑家族事务的后半生时段里。晁老夫人后半生的故事,是佛教奉佛劝善、“现世福报”体系最完整的人物标本。然而如果进一步分析晁夫人的善举和动机,我们会发现其中渗透的宗教化叙事存在着诸多德行疑点。例如:晁夫人善举的动机,首先是为丈夫和儿子赎罪,是为积阴德,是为了补救亲人恶行对他人的伤害;其次晁夫人每每行善,都是在得到了具体“福报”之时,酬谢周遭僧侣和宗族亲人;再者晁夫人行善的对象,基本上都以家族利益为核心,以亲属远近关系为标准,也就是说,晁夫人行善的出发点是为了救赎亲人罪孽,奉佛行善以利己利家族为基础,以得到各种现世福报为鼓励,后期虽然也出现了突破家族利益的赈灾放粮行为,但是总的来说,更类似是一种信仰与福报的交易过程。
在“轮回果报”系统中,平衡宗法制人际关系的另一个重要的杠杆是钱财利益。明末清初,资本主义萌芽已经逐渐发展蔓延,深刻影响着以农耕为根基的生产模式。在这部小说中,对田宅金银的争夺追逐,是人际关系扭曲的重要原因。小说里,充斥着形式各异的财物争夺,呈现出一个活脱脱的钱财名利场。作家在描述这些场景的时候,佛教的宿命论价值观依然起着架构作用,演绎出一个名利场中的佛教积阴德的“果报”体系。
官场中、百姓日常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稀奇恶劣敛财行径,大都纳入了鬼神冥报系统。贯穿全书的财富宿命论同样呈现出无处不在的矛盾性。一方面财富宿命论与封建等级秩序相联系,官僚阶层和普通民众奉行不同的法则标准,体现出等级化的佛教宿命观,以此来平衡社会中广泛存在的经济不平等现象。另一方面,在双重标准的财富宿命论之下,真正发挥作用的准则,大都在既定原则之外,呈现出无原则的荒诞化效果。小说中,普遍存在着这样的例证。晁源和狄希陈等不学无术却出身富贵的公子哥,钱财功名仰仗的是祖宗阴德庇佑,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德行功业都无可取之处,甚至不乏大奸大恶之举,但仍旧可以代代轮回成为富贵男子,占据大量的物质财富。不仅如此,仕宦乡绅大多使用各种不法手段谋取不义之财,通常也被视为合乎情理。然则针对地位低下的普通民众,宣扬的是要安守贫困,不可妄求,对他们贪财好利的惩戒,明显苛刻。
此外,在宗教文化观念的深刻渗透中,小说现实层面的民生描写,直接而深刻地颠覆了宿命论的宗教财富观。在晁夫人一次次的救济乡里村民的时候,发生的一系列亲族瓜分争夺赠送财物的事件,瓦解了晁夫人善举的神圣性。小说第92回《义徒从厚待师母,逆妇假手杀亲儿》里面,陈师母晚年的遭遇,是极有代表性的一个。以家庭宗族为单位的社会结构模式中,上至官僚,下至小民,都呈现出人际关系的荒漠化,为了争夺物质财富,上演着一幕幕“他人即地狱”的悲喜剧。
(三)“轮回果报”系统下,人间司法正义的扭曲
在明清世情小说中,普遍存在着宗教文化意象,以阴司鬼神冥报之力,补充或替代人间官府律法审判,实现惩恶扬善的功能。在《醒世姻缘传》中,各种冤案得以昭雪的过程,无一例外都伴随着鬼神灵异力量的参与,亦可以说,小说暗示着正常状态下的官府判案,都不会按照公平正义的原则来执行。其中,较为突出的例证有晁源之妻计氏之死与小妾珍哥的入狱服刑过程。计氏自缢的出发点是考虑到活在世上,无人能为她主持公道,只有死后化为厉鬼,才能产生报复的能力。计氏母家父兄为其伸冤打官司的过程中,经受了一系列的挫折和打击,由于计氏的阴魂作祟,才得以震慑官吏,得到相对公正的判决。即便计氏母家获得了诉讼的胜利,在执行的过程中,晁源打点贿赂官差,使得案犯珍哥在狱中,仍旧享受着优待和特权。
小说在第27、28回中描述了两个稀奇作恶的秀才——麻从吾和严列星以及他们各自的妻子,两对儿一生只为恶的夫妻。麻从吾惯用各种欺诈手段来谋取钱财维持生计,最卑劣的诈骗行径是虐待恩养他们一家十来年的丁利国老夫妻。丁氏夫妻二人,将毕生血汗和财富都陪送在麻从吾一家人身上,风烛之年变卖家产来投奔义子养老,却被拒之门外,贫病交加,客死他乡。在小说中,这类道德沦丧的行为,无法通过现实社会中的官府律法体系来获得公平正义,转而纳入宗教鬼神报应系统,来进行善恶惩罚。丁氏二老临终前孤苦无依,草席裹尸埋在乱葬岗上,死后的阴魂却日日作祟,拥有强大的复仇能量。最终,在麻从吾丢官归故里的途中,两个厉鬼用极其惨烈的方式,杀死了忘恩负义的夫妻二人。
秀才严列星同样惯用哄、赖、骗、诈四件本事,弄得四邻不安、鬼神不宁。最后竟设计奸骗了新婚之夜的弟媳妇,不仅致使弟媳含羞自缢,还在弟媳下葬之后,伙同妻子盗取棺材中的衣服财物,制造了一桩离奇冤案。弟弟严列宿、亲朋友邻和官府人员对此都束手无策,不得要领。洗雪冤屈靠的是庙里关公泥塑神像的显圣。泥塑关公手持大刀在严列星夫妇劫盗棺木时,拦腰劈死二人,并救活了新妇,指引她回家求助,最终依赖众乡邻之力,诉诸官府,将命案大白于天下。严列星夫妇遭关公劈死坟头之前,书中还描述了另外一种现实报应,就是绝嗣的惩罚。严列星先后生育三子都在婴儿期暴卒,以冥司鬼神之力,来惩戒现实中无法遏制和惩罚的恶人恶行。
诸如此类,在《醒世姻缘传》中组成小说情节的各个故事,都笼罩在“轮回果报”的善恶惩罚体系中,官府律法实施刑事案件审判、维护社会公平与正义的职能被弱化,充当了鬼神灵异力量实施阴司果报的助手。在这种宗教化的书写中,宗教鬼神冥报氛围的弥漫,却遮蔽不住人欲膨胀的事实。在第31回《县大夫沿门持钵,守钱虏闭户封财》中,描述了绣江县明水一带地方发生旱涝灾害的年景里,相习成风的吃人习俗和赈济灾民的过程。在这一章中,官府官员发挥了罕见的正面主导作用,筹集米粮赈济灾民,并修德洁身来乞求神灵庇佑,天人感应,降雪降雨,改换了年景。然而,在闹灾荒的过程中,对大批民众相习成风的吃人恶习的描写,使人触目惊心,官府律法与宗教神灵在人的私欲面前都彻底丧失了惩戒力量,赤裸裸的呈现出人性沦丧的荒漠化图景。
《醒世姻缘传》中呈现出的宗教文化体系,是明清时代佛教中国化民俗化的一个生动样本。小说结构框架沿用当时流行的“轮回果报”宗教体系,并以此作为笼罩全篇的导向性价值观。这种宗教文化信仰和价值观导向与佛教最初的教义相差甚远,是佛教与中国传统文化充分融合、过分变异之后的结果。细读文本,我们不难发现,作品中佛教文化与儒家伦理紧密结合,用“轮回果报”体系来编织儒佛一体的宗教德行准则,作为救赎世道人心的一种精神戒律。然而,在不断自我颠覆和解构的小说情节结构中,我们看到的是人性私欲的高扬、德行信仰的虚妄、功名财利的角逐。正如《中国善恶报应习俗》的第6章《善恶报应与积阴德习俗》[7]142-168一文中所分析的那样,在佛教盛行的封建时代,古代中国人行善的目的大都出于私利,或赎罪、或求子嗣、求功名、求钱财富贵、求健康长寿等,纯粹意义上的宗教信仰是难得一见的。
小说在无处不在的宗教氛围中,描述的是一幅儒家宗法伦理体系崩塌的社会人际关系图景,展示了文化荒原中的鄙陋人性。人间苦难,由男女追情逐利产生,宗教与道德都遮蔽不住男男女女私欲的膨胀和角逐。立竿见影的现实福报,难以更改世俗男女从恶如流的阴暗心性、难以化解他们私欲饱胀的饥渴。以宗族血缘为依据的等级人伦秩序,渐次让位于权势财富、民俗化的佛教信仰体系,成为庇佑和实现各色人等世俗欲望的途径和工具。佛教与儒家合流,建筑起来的道德规范和钢铁围城,已近土崩瓦解,溃散成一片废墟,对天地人神鬼的敬畏,抵挡不住物欲贪婪的人之本性,弥补不了现实人生的千疮百孔。小说文本中渗透的宗教文化价值体系和情节结构,彰显出创作主旨和意图的矛盾性和多义性。这种矛盾性和多义性,使小说文本内涵呈现出强大的张力,突破了创作者在小说中预设的价值观体系,启发读者从别处探寻救赎之道。
[1]鲁迅.中国小说史略[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2]黄海涛.明清佛教发展新趋势[M].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2008.
[3]宋莉华.明清时期的小说传播[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徐文明.轮回的流转[M].北京:北京语言文化大学出版社,2001.
[5]楚爱华.女性视野下的明清小说[M].济南:齐鲁书社,2009.
[6]西周生.醒世姻缘传[M].长沙:岳麓书社,2004.
[7]刘道超.中国善恶报应习俗[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4.
【责任编辑:郭德民】
2015-09-03
刘会凤(1981—),女,河南许昌人,北京外国语大学中文学院在读博士生;商丘师范学院文学院讲师,主要从事比较文学与跨文化研究。
I206.4
A
1672-3600(2015)11-007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