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产力、生产关系的二重性看二者的相互作用

2015-04-10 12:15
生产力研究 2015年5期
关键词:经济体制生产力马克思

兰 玲

(吉林师范大学管理学院,吉林 四平 136000)

一、生产力的二重性

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是不断发展的,早期马克思在自己的哲学、经济学著作中,就阐述过生产力理论。马克思曾用过“自然生产力”、“土地生产力”、“劳动生产力”“生产能力”、“劳动的生产能力”等词语,说明一开始马克思对生产力的规定性就不是生产要素本身,而是一种能力或力量。后来,马克思开始逐渐形成新的世界观,即唯物主义世界观,这时的马克思主要从唯物论的角度对生产力理论进行发展。在评李斯特的文章中提到了水力、蒸汽力、人力、马力是生产力,同时也反复提到生产力是一种能力,而这种能力正是蕴藏于劳动者本身之中,劳动者就是生产力的物质承担者,注意到了这个物质承担者与能力的区别和联系,这种能力并不是物质承担者本身。在后来的如《德意志意识形态》、《哲学的贫困》、《共产党宣言》、《雇佣劳动与资本》等著作中既提到了生产力是一种能力,又提到了生产力具有物的外壳,常常将劳动力与生产力交替使用,提到革命阶级本身就是生产力,在这里实际上马克思更多地从物质实体的意义上使用生产力。1857年以后,后期的马克思唯物主义世界观逐渐完善和成熟,这之后,虽然其从生产力的要素角度提到人是生产力,但生产力是一种能力或力量的论述更为多数,基本上不从物质实体的角度来使用生产力这一概念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力量具有由劳动创造并以物化劳动的形式存在的性质。

马克思科学的分析方法在于其唯物主义的分析方法,社会生产首先是物质生产,生产力首先表现为其物质属性。“我们首先应当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本身。”[1]“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活动的产物。可见,生产力是人们应用能力的结果,但是这种能力本身决定于人们所处的条件,决定于先前已经获得的生产力,决定于在他们以前已经存在、不是由他们创立而是由前一代人创立的社会形式。”[2]即生产力是以往活动的结果,是一种既得的力量,人们必须在现有生产力的基础上从事生产,满足自身的需求,当然可以在现有生产力基础上提高生产力,通过生产力本身要素的改进或通过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其他要素的改进来提高生产力,不断地增强人们认识、利用、改造自然的能力,不断地满足人们更高的需求。但是这种改造自然也不是随心而欲的,首先必须是依赖自然,在适应自然的基础上去支配自然。事实上,虽然人们认为其改造自然的能力很强,但当出现强大的自然力量给予人们严重的打击时,人们就会认识到,说到支配自然是多少愚蠢的一件事,一句话,还是要在适应的基础上去支配,否则自然会给人们不可预计的报复。下面这段话早就给我们做了提醒,只是人们还常常明知故犯:“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我们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以及其他各地的居民,为了得到耕地,毁灭了森林,但是他们做梦也想不到,这些地方今天竟因此而成为不毛之地。”[3]也就是说,人们发展生产力必须依赖自然,不能技术稍有进步就去破坏性地支配自然,但事实上,在没有达到一定高度的生产力的基础上,这种行为远远不能称之为支配。因此现在很多学者在研究生态马克思主义,不管从哪个角度,都使我们认识到了生产力的物质性。

社会生产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社会生产的过程是劳动过程和价值形成、价值增殖过程的统一,因此不能脱离社会经济关系,只看到生产力的物质性,更应该看到一定经济关系下的生产力,“生产力潜伏在社会劳动里面”[4],我们提到生产力是合力也正是缘于此。作为生产力要素的人,不是简单的作为自然的人,而是处于一定经济关系中的社会的人,生产力不是单个人生产力的简单加总,而是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中有机结合而形成的合力。社会越发展,生产越社会化,人们在生产中的联系越为广泛和重要,在这种有机结合中形成的生产力才是有现实意义的生产力。作为生产力中最重要的因素的人指的是“现实的个人”,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生产力的社会性是由人的社会性决定的。“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影响自然界,而且也相互影响。他们只有以一定的方式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活动,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相互之间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影响,才会有生产。”[5]

二、生产关系的二重性

和亚当·斯密、李嘉图等前人的孤立人的思想不同,马克思始终把人看作集体人、社会人,人总是在一定的社会中生存和生产,不与别人发生关系只是一种幻想。从人类社会发展过程来看,无论是原始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人都是不可能孤立存在的,人在生产和生活中和别人发生着各种各样的联系。社会分工越扩大,这种联系就越广泛,有的联系看得见,有的联系看不见,这些联系纵横交错、千丝万缕。为了生存与发展,人们就进行物质生产,生产中必须获得物质财富才能满足人们的需要,不同的社会,人们进行物质生产的社会基础不同,人们进行物质生产的形式不同,人们分配物质财富的方式也不同,归根结底都是围绕着物质利益展开的,因此生产关系必然表现为物质利益关系,是人们在生产中结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

生产关系中的与具体劳动直接相关,不属于生产力的范畴,而属于生产力层次的生产组织形式和产品交换形式,就是生产关系的自然属性或技术属性,也有的学者称之为生产关系一般,表现为具体劳动过程中的分工与管理、资源配置方式或经济体制与机制。学者们研究较多的是生产关系的另一个属性——社会属性,表现为不同的经济制度,所有制关系是其基础。因为政治经济学是一门社会科学,不是自然科学,研究的是人,不是物,因此长期以来,人们只注重研究生产关系的社会性,而忽视其一般性,即使注重了生产关系两重性的研究,也只是更多强调社会性的作用,忽视生产关系一般性的作用或经济体制与机制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也可以体现为生产关系内部的矛盾运动,即生产关系一般与特殊的矛盾运动。经济体制直接表现在生产力的方面,反映了生产社会化的程度和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但是经济体制不能独立存在,它总是一定经济制度下的经济体制,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关系规定了经济体制的社会性质。生产关系的一般性与特殊性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如果从经济制度规定了经济体制的社会性来看,则经济制度决定了经济体制;如果从经济体制更接近于生产力的层次上来看,则经济体制也具有更深层次的意义。原始社会末期就有了物物交换,私有制是商品交换及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随着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产生了不同的私有制形式,因此,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经济体制与经济制度相互协调发展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两者如何结合则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该社会的主体力量结构对比情况。长期以来,人们常常注意到经济制度对经济体制的促进或阻碍的作用,因此就断然认为经济制度就是生产关系的全部,而忽视表现为生产力的生产关系的一般性,从我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历史过程中就可以深刻地领会这一点,要找到生产关系一般性与社会性的合理结合,才能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否则只能对社会生产力造成极大的破坏。

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相互作用机制

(一)作用与反作用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间的关系集中体现在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两重性质中,生产力反映人与自然的关系,但人始终是社会人,是一定生产关系中的人,生产力总是一定生产关系下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反映的是人与人的关系,但总是在一定生产力基础上的生产关系,离开了生产力也无所谓生产关系了,更无所谓如何评价生产关系了。生产力的社会性与生产关系直接相关,生产关系的一般性与生产力直接相关,生产力的社会性是生产关系的层次,但不是生产关系的范畴;生产关系的一般性是生产力的层次,但不是生产力的范畴。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推动着社会变革,在这一矛盾运动中,生产力的决定作用是根本的、第一位的。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决定了一个社会的生产组织方式或资源配置方式,正如马克思所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计划调节必须要求有强大的生产力基础,有计划调节的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经过强大的资本主义生产力积累基础之上的。而在我国生产力落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没有强大的生产力基础,用计划手段配置资源是不合适的,不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只会对生产力造成巨大的破坏,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生产力基础上,只能依靠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手段,这是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生产力的发展也同样决定一个社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了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现实的生产力状况决定了一个社会的核心资源是什么,哪些人会占有这些核心资源,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如何结合,由此会产生什么样的产品分配方式,进而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不同的生产力下的核心资源是不同的,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核心资源由土地不断增加到资本、知识等等,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也不断发生变化,引起社会主体力量结构的变化,生成相应的资源所有权,形成不同的人与人在生产中的权力、地位关系及分配方式。[6]生产力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变革,这种变革可能采取革命的方式,也可能采取改良的方式,生产关系的变革可能是根本性的,也可能是微小的,总之,生产关系是由生产力决定的,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关系反过来可以对生产力起到促进或阻碍作用。生产关系的一般性与生产力直接相关,其决定着资源配置的效率、生产过程中组织管理的效率、人的生产积极性等,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体制及机制对生产力的发展会产生巨大的促进作用,这一点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变革的历史过程中已经得到了足够的证明。经济制度与生产力的社会性相关,其决定着社会生产的目的,决定着人们在生产中的权力和地位关系,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积极性,生产关系的社会性可以促进或破坏生产力的发展,这从人类历史上的历次经济制度变革中都已经得到证明。

(二)利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联结点

生产活动是人类通过与自然的交换而生产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的过程,生产活动所生产的产品和服务对于人类来讲就是利益,而物质利益是其中最基本和核心的利益,生产力也可以理解成生产物质利益的能力。生产活动中的人,是现实中的人,是社会人,人在实践中能够能动地改变世界,而利益的驱动是人发挥主观能动性的重要动因。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人们对经济利益需求的增长,在生产过程中围绕着经济利益会形成不同的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生产力的发展使得人们产生新的经济利益需求,那么围绕新的经济利益的需求,人们之间的经济关系就会产生变化。以经济利益为核心,人们之间或冲突或合作,经济关系或发生革命式的变革,或吸收新的因素而改良。所以也可以说,生产关系是围绕经济利益而形成的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人的意志而转移的物质利益关系,利益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联结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通过经济利益这个联结点来产生矛盾运动,推动社会历史变迁。在一定的社会形态发展的末期,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会产生新的生产力和代表新生生产力的新兴阶级,这样的生产力和阶级是最具有活力的,新的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新兴阶级新的利益诉求的产生与增加,他们要求掌握更多的权利从而拥有更大的力量,他们要求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关系以符合新的生产力的要求,要求建立与新生产关系相一致的上层建筑,以保证其经济利益的实现,从而形成了新的社会形态。当然新的生产关系可以通过革命式的阶级斗争的形式来建立,也可以通过在旧的生产关系的基础上吸收先进的因素来进行改良,以适应新的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在社会形态变迁的过程中,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着生产关系的性质,同时生产力的发展造就了变革生产关系的阶级力量,决定了生产关系变革的方向,新的生产力要求一种新的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组合方式,这种组合方式的选择是通过经济利益这个联结点来实现的。

原始社会生产力极其低下,只能用简单的石器工具,靠摘野果和打猎生活,面对恶劣的自然环境和生产条件,生存是人们共同的利益,人们只能以氏族为单位进行集体劳动,氏族成员之间进行自然分工,生产资料共有共用,劳动产品实行平均分配,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已经有所提高,出现了简单的社会分工,产品开始出现剩余,一些人开始产生物质贪欲,氏族和军事首领凭借自己的地位开始占有别人的剩余劳动,开始产生了私有制和所有权的萌芽,逐渐形成了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奴隶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还占有奴隶本身,奴隶社会的私有制保证奴隶主阶级获取最大的经济利益,奴隶主与奴隶之间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奴隶社会末期生产力已经得到大幅度提高,农业生产普遍使用耕畜和铁质生产工具,旧的奴隶制生产关系严重地束缚着生产力的发展,新兴的土地所有者要求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严酷的压迫使奴隶产生反对情绪,生产积极性极差,不断进行激烈的反抗活动,要求获得应有的经济利益,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在奴隶社会末期显示出了优越性,奴隶所有制逐渐转变为封建土地所有制。地主把其拥有的土地租给农民耕种,地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还部分地占有农民,地主凭借土地所有权向农民收取大量地租,无偿占有农民的劳动果实,包括剩余劳动和部分必要劳动,地主与农民之间是封建剥削关系。封建社会末期,生产力的发展再次引起社会的变革,科学技术革命、社会分工的发展、商品经济和商品交换的发展都冲击了旧的封建生产关系。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新兴资产阶级要求打破小农经济的束缚,以实现自己最大的经济利益,农民不断地反抗地主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为争取自己的经济利益,农民阶级反抗地主阶级的斗争也越来越激烈。通过原始积累,资产阶级占有了生产资料,劳动者一无所有,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使资本与雇佣劳动相结合,社会分工与协作不断深化,资本家获得越来越大的经济利益,无偿占有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资本家与工人之间是资本主义剥削关系。资本主义产业革命,使生产力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快速发展,社会分工越来越深化,生产关系在世界范围内形成了广泛而深入的联系,生产力的发展形成了一个代表先进生产力的无产阶级,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剥削,要求建立一个符合无产阶级利益的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社会。可见,社会形态的更替是由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而推动的,而在这一矛盾运动中,社会各主体力量对其利益的要求是两者的联结点,生产力的发展产生了新的利益诉求与新兴的阶级,新兴阶级总要建立与自己利益相符的生产关系,以保障和实现自己的利益。生产资料所有制是生产关系的基础,生产资料所有权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生产资料所有权与经营权及其相互关系,不仅反映着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还反映着社会主体力量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归属总是与一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两者的演变也是以利益为纽带,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这是生产方式发展变革过程中的必然规律。[7]

[1][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78-79,344.

[2][3][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532,383,471.

[6]鲁品越.生产关系理论的当代重构[J].中国社会科学,2001(1):14-23.

[7]张聚昌.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介质结构[J].理论探讨,2007(3):6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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