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福清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探究

2015-04-10 07:04福清市环境监测站王梨平
海峡科学 2015年2期
关键词:福清市污水污染

福清市环境监测站 王梨平

加快推进福清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探究

福清市环境监测站 王梨平

该文论述了福清市“创模”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在经济新常态下,用生态文明理念统筹谋划解决福清市环境与发展问题,加快推进福清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从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强化水、气、声环境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具体对策措施。

生态文明理念 有序推进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的中心,集中体现了国家的综合国力、政府的管理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然而,城市化在推进人类文明发展的同时,也给人类社会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由于城市发展而产生的环境问题,即城市的环境质量水平难以满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长的环境需求。为有效解决城市环境污染问题,应积极探索城市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有效途径,树立一批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不断进步、环境和谐优美的协调发展的示范城市,以适应新常态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

1 福清市“创模”工作进展情况

1.1福清市概况。福清市位于福建省东南沿海,东与平潭隔海相望,西南与莆田县毗邻,南临兴化湾,北部、东北、西北分别与闽侯、长乐、永泰县接壤,共辖17个镇、7个街道。至2013年,福清市总人口达131.87万人,旅居海外的华侨和新移民86万人,遍布世界近120个国家和地区。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67.82亿元,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332.28亿元,农业总产值144.5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565.79亿元,财政总收入达63.84亿元,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位居全国百强第28位。

1.2福清市“创模”目标。按照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环办〔2011〕3号)要求,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整改,确保各项创模指标全面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要求,通过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验收。同时按照创模要求持续改进,将福清市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政治文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生活舒适的海峡西岸现代化城市。

1.3创模指标完成情况。福清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模”工作,及时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为第一副组长,市委副书记和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的福清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严格按照《福清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要求,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龙江流域综合整治、饮用水源保护、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着力推进创建工作。截至2013年11月,26项创建指标中达标22项、基本达标4项;“水质改良”、“节能减排”、“固废处置”、“降噪工程”、 “三同时保障”、“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等42个项目已完成34项,城市环境得到极大的改善。

2 福清“创模”工作成效初显

2.1环境基础设施不断完善。2010年~2013年,福清市累计投入近60亿元用于改善环保基础设施和生态保护。建成了日处理污水12万吨的融元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污水1万吨的元洪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和日处理污水4万吨的江阴工业区污水处理厂,以及一都、南岭、江镜、东瀚、沙埔等12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其他镇街产生的污水全部就近纳入城区或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置,全市日处理污水能力达17万吨;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污水处理率,按照城乡污水处理一体化要求,还动建了福清第二污水处理厂和高山、龙田、渔溪等三个镇污水处理厂。建成了日处理能力600吨的创冠垃圾焚烧发电厂和15座垃圾中转站,建立完善“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处理系统,实现垃圾无害化处置。继续大力推进龙江流域综合治理,通过治洪、治污、治乱“三治并举”,持续改善流域水质状况和生态环境。实施“四绿”工程,大力开展城乡绿化一体化及绿色通道工程,完成玉融山、龙山、玉屏山绿化和林种结构调整,建成龙江公园、龙江生态文化园、融侨园、富贵园、福耀园、江滨休闲公园、玉融山公园二期等大型公园。

2.2城乡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通过开展城乡环境整治工程、空气质量达标工程、水环境质量达标工程、噪声污染防治工程、城市森林工程等建设,形成城区干净整洁,乡村美丽和谐全新面貌。龙江干流水质达标率均达到省政府确定的考核目标要求;市区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显著提升;城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100%,PM10、SO2、NO2主要污染物年均值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4分贝,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8.7分贝,均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区域内生态功能得到保障,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提高,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明显上升,为建设生态人居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

2.3污染控制水平得到提高。通过持续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开展工业废水、废气深度治理,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综合整治,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削减,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规模化畜禽养殖及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治理,机动车污染控制水平进一步提高。

2.4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高。通过加强环境监察、监测、宣教、信息、核辐射、核应急能力建设,福清市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和环境应急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对新形势下各类环境问题的处理处置能力得到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政策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2.5环境安全得到保障。通过实施环境安全工程,消除重金属污染隐患,保障区域内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100%,工业危险废物处置利用率达100%,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率达100%,废弃放(辐)射源处置率保持100%。

2.6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得以强力支撑。通过创模,把调整优化结构,强化创新驱动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和发展新兴产业并举,淘汰了水泥、造纸等高能耗、重污染企业,完成江阴经济开发区推进集中供热二期工程,推动福耀集团工程玻璃公司、明达工业等一批支撑能力大、辐射带动能力强、环境绩效高的支柱产业实施节能设备改造,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强度持续下降,节约全社会资源成本和治污成本,增加经济效益。大力发展电子信息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低污染、低能耗、高产出的新兴行业,逐步营造出产业结构协调、环境质量优良和布局优化合理的城市发展空间格局,增强城市环境承载力,使城市的发展空间优势进一步凸显。随着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福清城市形象极大改善,城市品质全面提升,投资软、硬件环境全面进一步改善,增强了招商引资的竞争力,促进经济对外开放。创模期间,福清在河流整治、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节能减排、污染治理、环境管理服务等方面大量投入,将环境视为特殊生产力,带动环保产业及房地产、商贸流通等其它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对于持续拉动内需、扩大产业规模、促进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研究开发节能环保技术企业广开门路,推广资源节约与替代、绿色制造、污染零排放等技术,逐渐形成环保产业链,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2.7群众利益得到切实维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多年来,福清市切实落实环保监察机制,不断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全面履行各项环境监察职能。通过每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餐饮油烟、环境噪声、机动车尾气污染等扰民问题,取得显著成效。结合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饮用水源保护、主要污染物减排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大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偷排、漏排、违法排污等行为。环保部门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创模宣传教育,搭建公众参与平台,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提高市民对环境保护参与的积极性,同时建立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公开制度,广泛征求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畅通“12345”政府热线和“12369”环境污染投诉热线,鼓励公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使群众诉求得到充分反映,并且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通过统筹城乡环保工程,切实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大力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乡镇创建等工作,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工作力度,完善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上一个台阶,从环保权益上缩小城乡差别,促进环保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现代社会的公平正义。通过实施创模系列工程,使融城天更蓝、水更绿、山更青、城市更美丽,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大幅提高。

3 福清“创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措施

3.1存在的主要问题

3.1.1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难度大。从水环境质量看,龙江流域通过综合整治水质逐年提升,基本达到考核要求,仅在枯水期偶尔出现超标,但沿岸部分企业违法超标排放现象仍时有出现。畜禽养殖污染严重,特别是渔溪镇渔溪、上迳镇迳江河、海口镇南厝村直沟和东阁村东阁河道、城头镇大坝溪、龙田镇龙溪等5条镇级小流域污染受到严重污染,直接影响镇级饮用水源水质,但是治理需投入较大资金,且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短期内很难取得明显成效;虎溪水源地受到上游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因跨县域,仍未协调解决,水质超标现象时有出现。

从大气环境质量看,国家出台了新的空气质量标准,新增了PM2.5、O3、CO等控制指标,原有指标的浓度要求也有所提高。主城区仍处于建设高峰期,将导致尘污染防治任务重,受周边工业区污染物远距离输送影响,二氧化硫浓度稳定达标形势严峻,机动车尾气污染也将随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日益凸显。

3.1.2环保基础设施仍未配套完善。近年来,福清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进展,铺设了21公里污水管网,进一步完善城区污水管网。建成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融元污水处理厂二期、江阴区和元洪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及环东张水库截污工程。但融元污水厂的处理能力已经无法完全接纳城区生活污水和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镜洋工业区的工业废水,未接管的污水直排龙江而影响龙江水质,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到位,负荷率低等问题依然存在。3.1.3环保工作与群众的期望和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随着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享有良好生活环境的期待和要求也越来越高,如对身边的污水、垃圾、油烟、电磁辐射等城市管理和环境问题更加关注。当前福清市环保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3.2对策与措施

3.2.1强化环境管理。一是要加大环保监管能力建设力度。人员机构是各项工作常态化的基本保障,只有尽快成立24镇街环保工作站和市生态建设管理站,核定机构人员编制和职责,才能确保创模及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持续、稳定推进。二是要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各项政策。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把项目审批关,切实落实“总量控制”和“不欠新账、多还旧账”;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完善环保“三同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建设项目动态管理电子档案平台,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全过程监管,确保新建项目环评及“三同时”制度执行率继续保持100%。严格实施规划环评制度,将规划环评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积极推动各工业园区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通过落实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积极引导工业项目按规划向江阴、元洪、融侨等重点开发区域集聚发展。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对不符合减排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建设,有效控制排放总量;积极推进污染减排指标、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定期开展总量核查和治理设施巡查,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大力推广清洁能源和清洁生产,造纸、制药、制革、食品、纺织印染等重点污染行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鼓励龙江沿线主要污染排放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和进行技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继续实施重点排放工业废水全行业深度治理,提高水回用率。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福清市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贯彻实施意见》,在全市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环境保护工作氛围。

3.2.2持续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鉴于融元污水处理厂已满负荷运转,要加快推进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彻底解决城区7个街道以及东张、镜洋污水接管处置问题;要加快元洪污水厂配套管网建设,督促污水处理厂加强运行管理,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启动融侨区南片污水管网建设,解决污水直排关溪造成污染,提升天宝陂断面、倪埔断面水质达标率;加强一都、东张、镜洋、上迳、江镜、城头、海口、东瀚、沙埔、港头、三山和南岭镇等12个镇已建成的14套简易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管理,配套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加快新厝镇镇区污水与江阴区污水处理厂驳接工程,以及龙田、高山、渔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垃圾中转站建设方面:加快龙山、海口、城头、龙田、宏路、石竹、上迳等7个镇和元洪工业区、融侨开发区垃圾转运系统配套建设,提升垃圾转运率和处理率;尽快启动垃圾焚烧发电厂应急飞灰填埋场建设,解决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处理问题。

3.2.3加强水污染综合治理。尽快修编并实施供水资源规划和水资源论证报告,明确水资源功能定位,合理使用水资源,确保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建立健全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科学调度水源,加快水库水体交换,以防水体富营养化。尽快启动大樟溪引水工程,主动融入、对接、服务海西建设,提请福州市启动从大樟溪经福清向平潭实验区引水工程,彻底解决福清水资源匮乏问题。持续开展水污染执法检查,继续健全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组织监察局、效能办、建设局、环保局、水利局等部门对全市16个饮用水水源地进行拉网式检查,全面拆除、关闭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并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审批新建项目。加大畜禽养殖整治力度,严格按照畜禽养殖“禁养区、禁建区、可养区”规划审批畜禽养殖项目,督促规模化养殖场实施全过程治理,全面拆除违法畜禽养殖场。扩大饮用水源保护区涵养林面积,淘汰速生林等经济林,实施退耕还林、退果还林,做好水土保持。加快推进东张水库并入闽调龙高及江阴支线工程建设,解决明渠输水污染对龙田水厂和江阴水厂的水质影响;加强环东张截污工程日常管理,充分发挥截污工程作用。加快高标准、上规模的新水厂建设,解决现有供水厂水处理工艺落后、供水能力无法满足需求的问题。尽快启动镇街流域综合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流域环境状况。同时,还要继续多渠道呼吁上级部门协调解决跨县域水源污染问题。

3.2.4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PM2.5监测与国控点位臭氧监测工作,更准确地反映城区空气质量状况。持续推进江阴工业区集中供热范围内企业锅炉专项整治,加快元洪投资区集中供热工程建设,积极推进集中供热,全面实施脱硫、脱硝工程。落实清洁能源替代、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业烟气脱硫脱硝除尘、加强城市扬尘管理以及大气污染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等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持续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确保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保持在二级水平。

3.2.5强化噪声污染防治。加快噪声监测点位变动申请的审批,扩大区域噪声点覆盖面积,使监测范围覆盖建成区面积85%以上。加强社会生活噪声监管,重点整治餐饮、娱乐业、摊群市场、住宅装修等生活噪声。整治建筑施工噪声,合理安排建筑施工方式和施工时段,禁止夜间施工。整治交通噪声,城市快速路、主干道建设,注重采取建设声屏障、隔声隧道、绿化带等综合整治措施保护城市敏感目标,建设禁鸣路段,合理限制车速;加强城市绿地、景观园林的生态建设,降低城市噪声污染。完善城市道路快速交通体系建设,结合旧城改造和道路改、扩建,在旧城区建成一批主次干道或支道,以降低旧城区车流量,全面实施畅通工程。

4 结束语

2013年12月,福清市顺利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但是,与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指标的要求还有一些差距,福清市环保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常态,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努力构建改善福清市环境质量的工作体系,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道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严格执法,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用铁规铁腕强化水、气、声环境污染防治,减少污染排放,持续改善城乡环境质量,改进提升创模各项指标,争取早日通过国家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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