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波
(中共长春市委党校 吉林 长春 130103)
作为党的群众观点系统化、具体化,群众路线既是“党的生命线”、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根本领导作风、工作方法,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取得新胜利的重要法宝、关键津梁。之于领导干部,群众路线深具认识论价值及科学决策价值。
基于认识主体视角,毛泽东断言“有无群众观点是我们同国民党的根本区别,群众观点是共产党员革命的出发点与归宿”[1]。刘少奇首次亮出“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观点,一切向人民群众负责的观点,相信群众自己解放自己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这一切就是我们的群众观点”[2]。经过党的各代领导集体不断阐发,群众观点理论得以深化、拓展,使群众主体地位从理论到实践都得以坚守,从而为群众路线奠定了科学认识客观世界的主体条件,确保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概言之,从认识主体来看,群众路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奠定坚实的实践主体之基。
认识客体,是指进入人类实践场域并和主体生发关联的客观外物,即认识对象。作为认识主体的人对客体的认识并非无序,而是遵循人类认识及客观事物的辩证法。列宁于《谈谈辩证法问题》中析论了客观事物之个别和一般的关系:“对立面(个别跟一般相对立)是同一的:个别一定与一般相联而存在。一般只能在个别中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不论怎样)都是一般,任何一般都是个别的(一部分、或一方面、或本质),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一切个别事物,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包括在一般之中,如此等等,任何个别经过千万次的转化而与另一类的个别(事物、现象、过程)相联系,如此等等。”[3]因此,从认识客体看,群众路线透显了人类对客观对象认识的固有逻辑,交融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辩证法。
从认识过程考察,群众路线绘就一个“群众→领导→群众”的动态循环认识发生发展系统图景,创造性地运用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群众→领导”环节,乃领导个人认识与群众认识之间矛盾的思想转化过程;“领导→群众”环节,则既是认识转化和从知到行的双重过程,也是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双重过程。换言之,群众路线于实践和认识间、群众认识和领导认识间建构了一个开放循环认识系统,使得主体认识由单一认识主体扩为系统认识主体,而使实践更理性、科学。
从认识方法看,群众路线蕴含了从个别到一般再到个别的认识进路,在实践中催生了调查研究科学方法。因此,群众路线乃拒斥、消弭“本本主义”、经验主义等有害思想的有力有效武器。1943年6月,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个别到一般再到个别的认识辩证法,即“从许多个别指导中形成一般意见(一般号召),又拿这一般意见到许多个别单位中去考验(不但自己这样做,而且告诉别人也这样做),然后集中新的经验(总结经验),做成新的指示去普遍地指导群众”[4]。
要获取正确的认识,惟有秉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科学途径,广泛充分倾听群众意见建议,总结群众创造的鲜活实践经验,方能确保党的决策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内心愿望,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借助“集中于群众,落地于群众”的无限循环过程,既可使领导干部的认识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又能提升群众的认识水平;既改造客观世界,又改造领导干部和群众的主观世界,从而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实践中再凝练、再提升。
“从群众中来”,可集思广益,形成科学决策,这涵括以下三个步骤。一是从扎实调研中发现并确认问题。要尽可能详尽地占有源于群众的第一手材料,进行思维加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且“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二是厘定目标,草拟方案。思考目标、任务须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到需要、可能性,要适度,留余地;目标还应明确、具体,于时间、地点、数量、质量、效益、规模、程度等方面都需清晰指标和约束条件。三是综合评价,领导定案。要广泛征求意见,尤须重视那些异议;在考量方案时,既要重视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又须重视专家学者观点,特别是在重大问题决策时。
“到群众中去”有以下四个步骤。一是宣传发动,组织保证。列宁曾说,党为“组织的总和”,党之伟力根源组织,“组织能使力量增加十倍”。“物质力量”群众占有了“精神力量”真理,有了共同目标靶向,就会同频共振。二是拟定实施计划,给予实施方法。在拟定实施计划、措施和路径时,要极端负责,缜密考虑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尽可能多想一些各种复杂情况的对策。三是由点及面,逐步推广。所选的试点单位应具普遍性、典型性,试点过程中不能特殊关照;试点方法上,要注意比对,关照相异做法,斟酌不同方案的可行性、有效性;总结试点经验,要抽象出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东西。四是动态把握决策执行中的实情,随时优化。要建立逐级报告制度,以便上级能及时调整对策;要及时汲取正反经验,随时纠正执行决策中的偏差;要随时因应客观情况的变化来调整、完善既定方案。
领导干部欲让大家拳拳服膺,核心元素是与群众交融一体并与之利益高度一致。列宁告诫:“只有我们正确地表达人民的想法,我们才能管理。否则共产党就不能率领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就不能率领群众,整个机器就要散架。”[5]可见,群众路线约制着决策的整个过程及最终效果。坚持群众路线,就是要在制定决策时,凡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绝不可“浅阅读”,都须沉潜一线,反复调研,充分论证。正如邓小平所言:“骄傲,专横,鲁莽,自作聪明,不同群众商量,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为了自己的威信而坚持错误,是同党的群众路线根本不相容的。”[6]
群众路线需要的是,决策者须积极主动深入到人民大众中,而不是坐等群众前来。群众虽是真正的决策英雄,但却只能是深藏幕后,不是现实的决策定夺者。领导干部虽是领导者,却不能“高居庙堂”,而要“涵泳”,田野调查,拜民为师,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所以,在群众路线的决策模式里,整个生成过程即一个由领导与群众不断互动形成的生生不息、无限循环的动态过程,从而确保了决策的科学、民主、理性。
[1]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71.
[2]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上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354.
[3]列宁.列宁全集(第38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409.
[4]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900.
[5]列宁.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95.
[6]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l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2l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