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历史文化空间的尴尬

2015-04-07 06:46崔航
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 2015年2期
关键词:历史空间建筑

崔航

摘要:在中国的城市化建设中,本应是城市文化底蕴之体现,城市历史发展之记载的历史文化空间,正面临着消失或者变异的尴尬境遇,如何能正视城市历史遗存,真正切实有效的保护城市历史文化空间,是目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历史文化空间旧城改造消失变异保护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特别是进入90年代以后,我国城市化已从沿海向内地全面展开。现阶段已进入到高速城市化的起飞线上,发展得如火如荼。虽然我们的城市与若干年前相比已经日新月异,但当我们面对着打着各种幌子对城市进行不负责任、任意妄为的摧残、破坏行为,其所造成的无处不在的城市败笔,不能不令人心痛,这种行为也滋生了社会生活中不可忽视的腐败。

一哄而起的旧城改造,其所造成的后果是难以修复的城市历史文化空间的破坏。据英国文物建筑学会指出,70年代发展的旧区改造过程中所破坏的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比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被炮火摧毁的还要多。而据悉,在我国,改革开放的20年以来,打着建设的名号对旧城的破坏超过了以往100年。据统计,自1982年起,我国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共有99个。但在城市发展和历史文化空间保护之间的矛盾冲突中,被牺牲的往往是后者。厚重的历史文化载体不在于教科书、口耳相传中,而是体现在有生命、有形体、有质感、有痕迹的城市里,只有在古道巷陌、文物中才能使历史文明活色生香。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被破坏、荼毒的旧城改造,一味地抄袭、拆了又建建了又拆、无休止地折腾的改造中,宝贵的文明传统被无情隔断,而对于未来,新城市表现得无所适从,一座失去了灵魂的城市,怎能让人安心呢。

目前在中国城市景观热和标志性建筑中,普遍存在的一个误区是要以最高最新最现代化的建筑作为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如广州的小蛮腰、上海的东方明珠等,这些建筑不可否认地体现了钢与铁的现代化文明。但个人认为,标志性建筑的内涵理应是一座城市历史文化的沉淀,应该反应出这座城市独特的固有的个性,能够向外界反应出该城市独特存在价值的载体和商标,只有这样,城市地标文化才能屹立数百年而不倒,而不至于湮没在城市发展潮流中。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城市与大都市区研究项目部主任,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南·艾琳博士,在她的著作《后现代城市主义》中阐释了“形式追随想象”这一概念,认为后现代城市主义主张对历史的拼贴和戏仿、主张保护地方的、历史的建筑,然而其主张回归到浪漫主义实际上却是对浪漫主义所表现的真实情感和强烈情绪的肤浅、庸俗模仿,人们通过怀旧情绪所构建出的一副虚构的、想象的历史镜像。

就目前而言,中国社会正在上演这样一出闹剧。以在商业上取得巨大成功的上海“新天地”为例,它满足了无数老外来这里高消费时对中国传统的一种猎奇心理,这里的历史公共空间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高消费品,里面充斥着cappuccino的香浓奶香和洋人们好奇的目光,中国人的身影已很少见了。从某种意义上说,新天地是一座翻新的假古董,是一座批上了历史外衣的时尚场所。再比较一下宁波老外滩、杭州西湖天地等地,虽然商业形式不同,可目的还是一样。虽然似乎都变成一张张城市名片,却上演着上海新天地这样让人尴尬的演出。西湖天地的商户是开发商斟酌再三之后敲定的,但结果大多是一些意大利的著名名牌,它们符合“国际化、时尚化、杭州西湖化”的高标准。但这里更多的是源于一种商业情感,历史和文化内涵早已荡然无存。

形式追随财政——“城市设计屈服于市场的力量,这在现代城市主义中有相当多的表现。”艾琳认为,从政治的探讨中退回到历史的构建中,生产超现实或高度仿真的环境,后现代城市主义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城市发展弊病的产生过程,反而突出了它,它没有解答任何问题却自身成了问题的一部分,当城市设计屈服于市场的力量,他也就沦落为资本主义的附庸品。中国城市化建设在这一领域的失败应该引起我们去思考设计价值、设计目的和为达成这些目的所采取的手段。在这里,历史文化空间要么消失,要么变异,成为一个炫耀性的消费空间,目的是称颂商品而非历史价值或市民价值,它成为一个观奇地点,人在其中不是占有空间的积极参与者,而是被化为一个被动的观赏者。

如何走出历史建筑、历史街区的尴尬,真正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空间,我认为应从以下六个方面着手:

1、认识历史文化空间价值

在城市中,要有对历史的敬畏、对文化的崇敬、对先人的感恩、对生态的呵护的意识和情感,将历史文化空间作为城市文化的载体、城市竞争力的核心来看待。它是城市的品牌价值、城市无形资产,今后会不断升值,是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提升城市价值、提升城市的吸引力和竞争力重要的平台。

2、加强法规政策制定

政策是工作的依据。在国家法律、法规支持的前提下,要制定符合实际的政策,在历史建筑整治,历史街区管理中要制定出科学性强,操作性强的政策。

3、注重新颖理念

充分利用外国专家,国内专家、本地专家的智力资源,并不断总结,吸收国内外最新、最前沿的历史文化空间保护理念并加以应用,推动保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升。

4、加强规划控制

城市的规划层次,决定其历史文化空间保护水平与风貌恢复情况。城市领导者须根植于城市的文化资源,并渗透到历史文化空间的保护规划和实践中。

5、调节处理矛盾

城市历史文化空间的保护,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各级政府利益,各个部门利益,不同群体之间的利益,妥善调节、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是保护事业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

6、建立多元机制

对城市历史文化空间的保护,涉及各方面的工作,如原貌修缮、功能完善、街景美化等,均需要充足的改造资金,而产生的是社会效益多,经济效益却相对较少,因此要构建多元化的融资机制,以保证城市历史文化空间的保护与运作能有充分的经济保障。

在现在这样一个市民为主体的时代,历史文化空间应该是城市文化底蕴的体现,是城市历史发展的记载,是激发所有人热爱城市的装置。历史应当是属于整个城市的。

参考文献:

[1]周岚,《历史文化名城的积极保护和整体创造》,科学出版社,2011

[2]陈志华,《文物建筑保护文集》,江西教育出版社,2008

[3]娄承浩,薛顺生,《消逝的上海老建筑——上海老建筑丛书》,同济大学出版社,2002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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