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小路
(重庆单轨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 九龙坡 400050)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设计及评价研究
甘小路
(重庆单轨交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 九龙坡 400050)
衣食住行是人们所最关切的事情,其中交通的便捷和安全性早已成为出行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交通安全问题渐渐引起人们的重视。交通安全问题要从轨道交通安全设计开始。本文依据现行安全评价标准的要求,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预评价、安全体系的建立等主要内容及评价重点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评价体系。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安全设计
衣食住行是人们所最关切的事情,其中交通的便捷和安全性早已成为出行必须要考虑的问题。传统的交通安全研究致力于事故多发点判别、事故致因分析和安全改善措施的选取,分析已有的数据我们发现,交通设施的安全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但却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因为交通安全问题不是一个单因素问题,为是一个综合的复杂的问题,其中的各个因素要协调配合方能将事故的发生降到最低。考虑到交通规划对塑造交通系统的深刻影响,交通安全应该在规划阶段就得到足够的重视和充分的考虑.近十几年,国外一些国家已经开始对交通规划产生重视,并且通过定量研究来分析道路区域属性特征、交通特征及区域其他影响因素与交通安全的关系,其中以交通分析小区层面的研究成果最为丰富。
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性,关系到每一位出行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随着交通方面的迅速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也逐渐引起人们的注意。交通网络的建设已成为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象征,是现代城市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道路交通与人的生活更是密不可分,所以保证道路交通的安全通行至关重要,既有利于经济社会效益,也同时是人民财产生命安全的保障。城市道路的交通管理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同时也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证。
城市轨道安全设计应根据其方法原则去实施设计,这样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证工程的质量以及城市轨道的安全性。所以设计人员在设计的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及注意事项:
1、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要尽量防止由于乘客使用系统而对乘客造成伤害或者危险,同时要防止系统对运营人员及其他人员的伤害与危险,同时要防止运营设施及车辆遭受到损害与损失。
2、城市轨道交通车辆与运营设备的选择上要遵循以技术成熟为前提,保证其安全与可靠性,满足使用功能,便于维修,经济合理。便于乘客使用与操作,便于识别,同时要将其设置在便于触及的地方,同时要保证一旦操作失误不会威胁到使用人员的安全,在设计的时候要充分的考虑到老人、孕妇、孩子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让其可以顺利应用该系统。
3、可以人流密集的运营场所的项目位置设置保障城市交通安全运营的标识,如:警告、提示、禁止等标志。对于起火风险较大的设施,必须要进行维护,尽量减少可能的火情蔓延,对火情及有害燃烧气体与热量的控制上,要尽量保障有效地疏散措施。
4、地下车站及隧道等电缆不能含有有毒物质尤其是卤化物,要极大程度的避免由于燃烧而释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如果发生火灾,应在最短时间内组织人员的疏散,保障人员安全。
3.1安全标准体系结构
标准体系是由为了达到最佳的标准化效果,在一定范围内建立的、具有内在联系及特定功能的、协调配套的标准有机整体。标准体系可以分解成若干个子体系,每个子体系由具有内在联系和特定功能的标准组成,各子体系联合起来形成总体系,并完成总体系的系统目标。同时,体系的层次应清晰明确,针对各子体系所共有的特性设定基础标准,在各子体系内部应根据标准的涵盖面、个性和共性,区分为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从而形成功能全面、层次分明的体系结构。
在国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标准体系包括安全技术标准子体系、安全管理标准子体系、安全行为标准子体系,就是制定有关的方法办法,来保证各类工程实体因素的安全;通过规定合适的方法和要求,在管理中对安全进行控制;通过规范的行为准则,保障建设者和运营操作者的人身安全。在三者共同作用的情况下,切实保障轨道交通的安全。同时根据城市轨道交通的特点设立基础标准,在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安全行为三个子体系内部设立相应的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两个层次。
3.2 安全技术标准子体系
安全技术标准体系主要对应于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不同阶段涉及到的各类实体因素,例如:车辆、信号系统、运营设施等,从系统安全的角度对各类实体从技术、经济、环保等角度对其功能和技术性指标等做出具体的规定。其内容涵盖了一系列的标准规范,例如:车辆安全技术标准、运营安全技术标准等。
3.3 安全管理标准子体系
安全管理标准体系是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达到对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控制。它是结合风险管理和过程控制等方法理念而提出的,在分析城市轨道交通使用周期的基础上,提出对安全性进行统一的评估和评定。其主要应包括各阶段的安全管理标准、安全评价标准、风险管理标准、应急预案管理标准。
3.4 安全行为标准子体系
安全行为标准体系是对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过程中所涉及“人”的行为加以规范和控制,包括对各参与方的安全责任划分、对施工人员或运营人员的具体操作要求、对各参与人员的培训要求、对作业人员所提供的安全保障规定、对参与人员的安全行为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操作要求。由于人的行为在事故中起着主要作用,安全行为类标准就是规定预防和控制这类错误的具体要求,同时对各个组织的安全行为要求、安全责任划分加以界定,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通过对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现有的相关标准进行系统总结,初步构建了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标准体系。该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应遵从与现有标准的可协调性、可操作性和适应性、分类指导性,以及循序渐进、突出重点的原则,反映安全标准制定的系统性和全寿命周期安全控制的理念,应包含安全技术标准、安全管理标准、安全行为标准三个子体系,并在子体系的基础上纵向划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和专用标准三个层次,使其内容详略得当,控制全面。目前我国应从标准现状出发,进一步明确各层次之间的关系和内容,梳理目前所需更新以及尚需优先制定的标准类型,全面完善和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安全标准体系已成为当前的
首要工作。此外,建立健全相应的标准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也是标准体系得以完善的必要保障。由于对规划层面的交通安全研究不足,道路网络特征、区域交通特征及区域其他与交通安全的关系尚不明确,导致在交通规划阶段缺少可用的方法和工具来评价不同规划方案的安全性。
城市轨道交通的安全,要从最初的设计开始抓起,合理的设计可以保证工程的顺利投入使用,减少不必要的不安全因素,对于城市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强化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其可以让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工程更加系统化、程序化、规范化。
[1]曹飞,刘伟庆,陆伟东.我国地下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标准化分析[J].交通标准化,2009,(2):6-9.
[2]谢琳琳,何清华,乐云.日本政府建筑建设标准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建筑经济,2009,(3):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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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6344(2015)01–0223–01
甘小路(1987-),男,学士,职员,助理工程师,从事轨道交通建设安全质量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