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凯,刘 腾,庄庆贺(.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山东 聊城 5000;.德州市水利局,山东 德州 5000;.邹城市水利局,山东 邹城 7000)
山东省大型灌区管理单位“两费”落实调研
孙凯1,刘腾2,庄庆贺3
(1.聊城市位山灌区管理处,山东 聊城 252000;2.德州市水利局,山东 德州 253000;3.邹城市水利局,山东 邹城 272000)
【摘要】针对山东省大型灌区“两费”的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进行了调研分析,总结了“两费”落实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措施和建议。
【关键词】山东省;大型灌区;两费;水价改革
目前,山东省大型灌区51处,列入国家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计划的灌区48处,设计灌溉面积30.64万hm2,2012年有效灌溉面积213.99万hm2,共设置专门管理机构50个,管理人员5 680人。按“两定”方案核定4 348人,其中核定公益性人员3 467人。山东省出台了《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积极推进水价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山东省水利工程规范化考核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文件,为灌区“两费”落实提供了政策支持。
在山东省51个大型灌区 (泵站)管理单位中,已核定“两费”的单位42个,占82%,核定“两费”金额2.674 4亿元,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1.692 2亿元,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0.982 2亿元;已核定“两费”的灌区灌溉面积185.70万hm2,占全部灌区灌溉面积的87%。落实 “两费”共1.962亿元,占核定“两费”的73%,其中,落实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1.491 5亿元,占核定经费的88%;落实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0.472 4亿元,占核定经费的48%。
上述落实率实际上是小口径的落实率,即只考虑了已核定“两费”的灌区。如果把应核定而未核定“两费”的灌区考虑在内,变成大口径的落实率,则全省大口径“两费”落实率为64%,其中,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为77%,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为42%。
2.1建管同步,推进水管体制改革
山东省各灌区在进行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的同时推行目标责任制,落实岗位责任,进行内部运行机制改革,推动灌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发展。位山灌区作为准公益事业单位,主要收入来源为水费收入和财政补贴,近三年“两费”落实率100%。通过建设运行管理体制和积极落实“两费”,有力地保证了位山灌区工程良性运行、效益持续高效发挥。现阶段,位山灌区工程完好率始终保持在80%以上,工程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实灌面积由原来的25万hm2扩大到现在的30.67万hm2,粮食生产能力逐年提高,年增产效益由6~7亿元增加到12~14亿,为聊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2.2农民用水户协会积极参与改革
山东省大力推进用水户参与灌溉管理,努力营造有利于农民用水户协会发展的环境。德州市潘庄灌区积极探索末级渠系改造、用水协会建设、水价改革“三位一体”的路子。一方面充分调动农民自觉维护管理的积极性,加强了支斗渠以下工程的管理;另一方面减少水费征收中间环节,避免各种不合理负担和收费,保护农民利益,降低水价成本,减少用水纠纷。目前潘庄灌区每年水费征收100%,“两费”落实100%,灌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工程良好运行,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2.3积极推行水价综合改革
目前,引黄灌区水费计收基本上由行政代收,水库灌区主要由水管单位自收。为确保水利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引黄灌区正积极探索实行终端水价。在农业灌溉水价方面,在不超过国家规定最高限价基础上,按照灌水条件确定灌区每亩次水价标准;在工业供水方面,适当提高终端水价,与受水企业签订供水合同,保证水费合理收取。
3.1不利影响
1)影响灌区职工收入和队伍稳定。部分灌区“两费”未全部落实到位,职工工资待遇低,落后于山东省水利行业的平均水平和当地平均收入水平,不利于灌区工作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人员经费不能足额到位造成灌区自身队伍人数不稳定、结构不合理、工作效率低,不利于灌区长远发展。
2)影响工程的正常维护。大型灌区(泵站)建后工程正常维护主要集中在渠道工程、水工建筑物、渠道堤防管理、清淤迁占等方面,维护任务繁重。通过调研,山东省灌区每年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实际需要约1.4亿元,但落实仅为4 700多万元,落实率不足35%,造成很多工程带病运行,严重影响灌区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
3.2原因分析
1)财力不足。山东省地方财力水平远落后于其他东部省份,甚至低于中部的一些省份,造成部分灌区两项经费的“落实承诺”仍停留在政策指导方面。
2)内部改革、管养分离等工作未到位。灌区(泵站)管理单位普遍存在“吃大锅饭”的现象,单位内部竞争机制不健全,水管单位职工对改革认知程度不足,积极性不高。水管单位职工普遍对分离后企事业身份、养老保险等问题心存疑虑,内部经营单位的经营效益、工资水平等直接影响了管养分离、人员分流等工作的开展。
3)水价形成和管理机制不健全。近几年积极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行终端水价,虽有所成效,但尚未全面推开。目前山东省灌区执行的农业水价远低于成本水价,总体低于50%,灌区经常性亏本运行,入不敷出。另外,水管单位执行的防洪排涝、生态环境供水等社会公益任务,未得到应有的财政补偿;水管单位对城镇供水企业的水价普遍偏低,且调整困难。科学的水价形成和管理机制尚未建立,灌区水管单位政策性亏损大,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日常管护,影响到两费的落实。
4.1继续深化改革,推进市场化运作
尽快出台政策,进一步完善内部改革、管养分离、社会保障有关办法和制度,着重建立相对稳定的财政投资渠道,从根本上扭转重建轻管的问题。对国有水管单位继续采取措施推进“两费”落实。在增加政府投入的前提下,按市场化的运作方式进行工程建设。积极培养维修养护市场,构建市场主体,规范市场秩序,以确保水利工程管养分离的顺利实施。
4.2建立完善的水价管理机制
将农业供水各个环节水价纳入国家价格管理范围,推行到农户的终端水价制度。加大农业灌溉设施建设、改造投资力度,完善计量设施。改革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和水费计收方式,降低管理成本,逐步实行用水计量收费。按照政府承担公益性支出、补偿基本支出的原则,确定对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的补贴标准;调整农业用水价格,逐步达到保本水平。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下,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和完善的水费计收补偿管理机制,提高灌区水费实收率,增加灌区水费收入。
4.3加强推进用水户参与灌区管理
继续推广用水户参与灌区日常管理工作,补充完善用水户协会建立、参与、管理等政策制度,保证用水户协会充分发挥职能。积极探索用水户参与管理方式,调动农民积极性,提高农民节水意识,降低灌区水价成本,减少水事纠纷,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两费”落实不足给灌区运行管理带来的负面影响,保障灌区工程良好运行、效益充分发挥。
(责任编辑 张玉燕)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6159(2015)-09-0053-02
收稿日期:2015-04-20
作者简介:孙凯(1989—),男,助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