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兴伟
(山东省泰安市公路局,山东 泰安 271000)
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主要有机械车辆伤害、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五大类别。据统计,触电死亡事故数量在上述五类事故中排第2 位~第3 位(5.6%~15%)。相对其他事故,触电事故有其特点:一是触电事故一般都是责任事故;二是触电事故发生频率高,后果严重。国家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用电安全规范、标准,规范用电安全,预防人员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其中由建设部编制并经国家标准局批准实施的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是主要规范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的文件。因此要确保公路施工安全,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必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用电管理水平,消除用电安全隐患。
从现场检查情况来看问题不少,主要表现在:
1)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有的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拼凑网络资料,甚至在原有版本稍作更改,不是由专业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不能用于指导现场施工。另外还存在编制内容简单、针对性不强、未按照设计方案施工等。
2)用电安全技术档案资料不全面。临时用电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完成后,没有按方案进行验收、验收未记录存档;现场电工对电器开关、线路等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未按规定进行记录;配电箱、用电设备的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未进行检测或者未记录等。
3)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设置不符合要求。有的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未按要求采取防雨和防触碰围护措施;有的配电箱高度不符合要求;有的是自己加工制作的,材料、外观尺寸不符合规范要求;有的配电箱内的电气设置仅安装闸刀式开关或断路器,达不到“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等等。
4)TN—S 接零保护系统不到位。在检查中发现有的项目存在总配电室N 中性点未作重复接地,造成TN—S 接零保护系统不到位;有的项目的总配电室另设接地线充当PE 线,亦造成TN—S接零保护系统不到位。
5)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不到位。建筑施工现场有的以箱式变压器充当总配电室,未设置总漏电保护开关,造成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不到位,有的配置漏电保护开关与实际负载不匹配,有的以断路器代替二级漏电保护开关。
6)电缆架空或埋地敷设安全隐患严重。架空线有的电杆设置间距大于35 m,横担上的电缆多处有接头,有的电缆沿墙架设未设置绝缘瓷瓶,有的电缆直接敷设在钢管脚手架上,有的电缆埋设浮于地表层,上面只铺撒一层碎砂石土,电缆断断续续露出地面,宛如蚯蚓伸展,车辆碾压、堆放建材,极容易造成电缆破损。
7)电动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不符合安全要求。多数施工现场电动机械和手持式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并没有做到保护接零;此外现场所用的照明灯具等一直在使用二芯电缆,根本无法做到外壳保护接零。
1)项目经理部的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没有认真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当作重大风险来抓;2)编制专项方案缺乏针对性,临时施工用电没有按方案设置;3)项目部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投资不足,一些工地使用非标电箱,有许多工地没有配备测量电阻用的Ω 摇表;4)安全员专业知识有待提高。有相当一部分安全员甚至没有完整看过一遍行业标准规范,对TN—S 系统用电一知半解;5)未配备足够的专业电工。个别有证电工仅能完成简单的接线作业等。
1)采取有效方式,加强用电安全培训。在公路工程一线从事施工工作的绝大多数人员是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都比较差的农民工,对临时用电危险性知之甚少,因此用电安全培训应当作为安全工作的重点。项目部可以通过采取集中培训学习,现场观摩等方式让相关人员熟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内容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规定,让一线从业人员理解、接受,从而规范作业行为,确保用电安全。
2)编制科学有效的临时用电方案。临时用电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的重要依据。必须根据工程特点、用电设备负荷,场站布局等按8 项内容编制临时用电组织设计。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能照抄《规范》条文。
在拌合站、预制厂、大型桥涵施工现场建设安装规划时,应考虑以下几点:a.尽可能选用电缆地埋。线路集中区域设置电缆管沟等(拌合站),线路较少可区域预埋穿线管(预制场);b.架空线路适宜沿场地四周或未设置便道路基一侧架设;c.用电设备位置设置合理,尽可能固定后不再或者少移动(电焊机、切断机、弯曲机等)。这样能够减少明线,防止乱拉乱扯和电缆磨损,减少人体直接接触用电线路的可能性。在民工宿舍、施工现场工棚内要考虑设置集中充电或看电视用的插座。
3)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和电工要加强对临时用电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对办公区、生活区、民工宿舍定期排查。发现有违规用电行为,对有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屡纠屡犯的可以进行经济处罚或没收用电设施。
4)针对施工特点,采取防护措施。例如,在混凝土浇筑现场,钢筋加工场地、电焊机、切割锯等设备使用的电缆线在钢筋上移动频繁,电缆线很容易被刮伤破皮,产生漏电。为避免此类现象发生,可以在电缆线外套一根带铁丝的塑料水管。这样不仅可以防止电缆线外皮破损,还延长了电缆线使用寿命,防止人员触电事故的发生。
5)明确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施工现场大多是劳务分包队伍,不愿增加安全用电投入。项目部必须与各合作队伍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合同,明确临时用电安全投入的责任主体和管理主体。例如项目部明确电工负责开关箱至总电箱用电线路维护,是用电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施工队或相关责任人是开关箱到设备的用电安全责任人。
6)加大投入,认真落实整改。公路施工项目在投标过程中已经单列了安全生产费用。临时用电使用的配电箱、接地接零保护设施、电器防护棚等安全装置均可以列入上述费用。施工单位应按照规定投入临时用电物资器材等。在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中对临时用电安全作为检查重点,对查出来的问题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确定整改时间,整改合格后再进行施工。
7)实施应急救援演练。项目部应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触电急救演练,确保触电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并能够在第一时间抢救触电人员。
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必然要求。施工单位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从培训、责任、投入、管理、应急救援等各方面予以落实,实现人、物与系统的安全可靠性,才能真正达到“本质安全”要求。
[1]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S].
[2]JTJ 076—95,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S].